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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晚追踪|受伤男童仍处危险期恐难完全康复,人大代表发声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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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5岁男童被高坠玻璃窗户砸伤

他的伤情牵动了许多人的心

昨晚

男童结束了9个小时的手术

目前仍在重症病房

进一步观察和重点救护

我们也对本次事件进行了相关报道


视频曝光!福田一高层玻璃窗砸中小孩,母亲当场崩溃



孩子挺住!被窗户砸中的5岁男童仍在抢救,医生:或成为植物人



最新消息!被高坠窗砸中的男童目前生命体征平稳,需观察3到5天



记者从深圳儿童医院方了解到,被坠落窗户砸伤的孩子在昨日晚上8点40分左右结束手术,由于孩子情况比较危重,目前在重症病房做进一步观察和重点救护。截至目前,病情无明显进展。


6月14日9时,距离御景华城小区男童被砸伤已经过去近24小时,该小区百余名业主聚集在物业管理处,共同要求管理处就小区安全隐患给出解决方案。


孩子仍未度过危险期

孩子亲属蹲守ICU彻夜难眠


一扇从20楼坠落的窗户砸碎了一个家庭平静的生活,昨日受伤的5岁男童牵动着深圳人的心,今日记者来到孩子就诊的深圳市儿童医院,持续关注孩子伤情。


上午10点左右,记者在深圳儿童医院 ICU 门外看到这里坐着众多小孩的亲属。据他们介绍,孩子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还在昏迷中,未度过危险期,要观察3到5天。10点半左右,孩子母亲进入ICU陪伴和探访孩子15分钟。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摄


孩子舅舅告诉记者,小孩性格活泼,连走路都是蹦蹦跳跳的,特别可爱,目前在幼儿园念大班。孩子父母在华强北开档铺做点小生意,一家人住在赤尾村,每年过年会回老家。舅舅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孩子平时的视频,画面中孩子随着音乐快乐地摆动四肢,做着弯腰,跳跃,旋转等动作,舅舅说这是孩子"自创"的舞蹈,他常常在家里跳。说到这孩子舅舅忍不住红了眼眶。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摄


头发花白,戴着眼镜的庄军(化名)在icu在来回踱步,叉在身侧的双手不安地抖动。庄军是孩子的爷爷,昨天听闻孩子受伤后,从福建莆田赶来,目前还未见上孩子一面,昨天在icu门外守了一夜,彻夜未眠。“越想越难受,怎么就碰到这种事了呢?”庄大爷现在还无法接受这个意外。在庄大爷的印象中,小孙子特别聪明可爱。才念幼儿园就已经学会说一些英语单词,老师只教了20以内的加减法,孩子就自己学会了100以内的加减法。远在深圳的小孙子常常跟他视频,孙子会在视频中显示自己学到的东西,会拿着苹果“教”爷爷苹果的英语,拿着书本给爷爷拼读上面的拼音,还会表演跳舞和唱歌,常常逗得家人哈哈大笑。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摄


11点25分左右,孩子母亲从ICU出来,神色凄然,眼眶含着泪。随后亲属们被医生叫去介绍孩子的病情。据受伤孩子的阿姨陈女士介绍,今天医生告诉家属,孩子脑部受损,还在昏迷孩子脑部受损,还在昏迷之中,对行动和思维方面都有负面影响,未来很难完全康复,建议家属做好心理准备。家属方面表示,不想放弃,希望有更加权威和专业的脑科专家加入会诊,为孩子增添一份希望。


12点40分,记者从深圳市儿童医院方面获悉,孩子伤情无明显进展,仍然处于危重状态,未脱离生命危险,被重点看护,且该状态还将持续一段时间。12点49分,孩子父亲穿好防护服进入ICU探望孩子。


家属们守得累了会在医院的铁制座椅上休息,或者找一个简易的行军床躺一下。孩子舅舅说,即便躺下了也很难入眠,“老担心孩子的情况,睡不着。”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摄


ICU的门开了又关,不时有患者家属进去探望孩子。为了确保患者安全,ICU内一般只允许一两个直属亲属进去探望。庄大爷没能进去这扇门,门开的一瞬间,他在门口伸长了脖子往里看,直到被大门挡住视线,才低头转身回到凳子上。坐了片刻后,庄大爷似乎回忆起什么,他主动告诉记者,孙子在幼儿园非常受欢迎,老师非常喜欢他,昨天出事后,幼儿园老师来看望了,也有一些同学和家长也想来。“可是小孩还没有醒,他也看不到自己的老师和同学。”庄大爷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


孩子阿姨陈女士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关注表示感谢,她同时也提出质疑:为什么这个小区已经出过高空坠物的事故后,依然未安装防护网或者相关的遮阳台等来防范高空坠物呢?她希望相关责任方能给出一个说法。


深圳晚报记者 秦瑶 摄


下午1点半左右,孩子母亲情绪崩溃,在ICU门外大哭一场。她的身体也渐渐从凳子上滑到地面,一众亲属立即上前搀扶,每个人都红了眼眶。情绪稍微平复后,孩子的亲属们坐在凳子上,目光呆滞,神情哀伤。希望手术室内的孩子能够感受到亲人的爱,挺过难关。


事件回顾:男童被20层掉落的窗户砸中


6月13日9时19分左右,一位小男孩和一位撑着伞的女性并排从京基御景华城小区3栋楼下路过,突然“砰”地一声,一整块带着窗框的窗户从天而降砸中男孩,窗户玻璃碎了一地,周围爆发出一片尖叫声,男孩倒在地上,头部流下很多血,孩子母亲惊慌失措地跪在地上,把压住孩子的窗框移走。



记者从福田公安分局了解到,经警方初步判定,事故系小区高楼窗户意外掉落所致,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核实中。


百余名业主联名要求清查隐患

有业主家的窗户6个螺丝有4个松动


“原本小区安全问题就很多,业主们隔三差五就去提意见,但最终都不了了之。”家住御景华城小区4栋的宋先生表示,男童被砸伤这件事更让业主们人人自危,于是决定团结起来要求管理处排查、解决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


现场的业主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摄


现场采访视频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摄


据了解,男童被砸伤当日,小区物业管理处发通知要求业主对自家窗户、防盗网、空调外机等家庭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我们不是专业的,光看外部完全看不出来窗户有什么问题,应该由管理处找专业的检测机构过来进行排查,否则永远不知道下一个砸到的是谁。”小区居民周先生表示。


家住小区6栋的邱先生昨日得知有男童被砸后,立即对自家窗户进行了检查。这一检查,让邱先生心惊不已。“窗户螺丝松动,拧都拧不紧,6个螺丝里面有4个松动!”邱先生告诉记者,将此事报给管理处后,管理处称今日会上门处理。截至13时,邱先生表示尚未看到管理处人员过来。


业主展示松动的窗户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摄


在现场,记者看到百余名业主围在一起,御景华城物业管理处经理刘亚军站在人群中,对业主们进行回应。他告诉记者,从昨晚开始,物业管理处已经安排人开始对楼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我们有3576户住户,这个排查过程需要时间,也希望业主们给我们一点时间。”刘亚军一边说一边翻着手上的排查记录表,同时让工作人员出示昨晚排查的现场照片,以证明物业管理处的作为。据悉,截至12时,物业管理处共对小区133户业主房间窗户进行了检查,尚未发现有问题。


排查记录表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摄


然而,业主们对此并不买账。10点30分左右,南园街道办、社区民警、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业主代表召开议事会,截至发稿,该会议尚未结束,记者将继续跟进关注。


业主会议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摄


针对该事故,南园街道办副调研员沈秋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故发生后,街道办第一时间约谈了管理处,检查了其管理牌照和日常工作。“昨天晚上街道安监队伍、社区队伍、电工已经以御景华城为中心,重点检查了他们的高层悬挂物,目前还没有发现有类似窗户不稳定的情况。”


沈秋生说,街道方面已经要求相关部门维持一周的全方位排查方案。而昨日的事故究竟跟管理处日常工作疏忽有没有关系,沈秋生表示不方便定性。


同时,沈秋生透露,昨日物业管理处、业主、租户三方共同筹资3万元医药费给到受伤男童父母,接下来街道办也将密切关注男童状况。


人大代表: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

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市人大代表李继朝告诉记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筑物应定期对外墙进行全面安全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一些老旧建筑,更应做到每年检测一次,检查窗户、瓷砖、幕墙、空调外机是否牢固,是否能抵抗台风等自然灾害。“现在许多小区物业并没有很好地落实这些要求,本体维修基金也没有用在该用的地方,住建局等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物业管理处去做好相关工作。”


据了解,今年5月11日,深圳市住建局正式实施的《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将“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单设一章,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对于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责任,要求责任人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对危险房屋及时治理、解危等并承担相关的费用。李继朝表示,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尽快落实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追责,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各方声音


事件发生后,市民除了为孩子祈福外,也呼吁出台相关规范避免再次发生这种悲剧,业主、物管、街道办、律师、专家、人大代表也对此事发表相关看法。



相关新闻:砧板掉落砸死路人

租客获刑三年半并判赔139万元


深圳五岁男童遭玻璃窗砸中重伤至今仍躺在重症监护室的消息,引发市民对“高空坠物问题”的广泛讨论。在高楼鳞次栉比的城市里,高空坠物致人伤亡的事件一再发生,变成悬在市民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深晚记者走访深圳发现一些老旧居民楼,尤其是城中村握手楼,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些安全隐患随时可转化为伤人事件。高空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不仅拷问着城市管理,也拷问着立法部门,事后赔偿、追责问题能否妥善处理也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小挑战。几年前,深圳城中村曾发生过一起砧板意外掉落砸死过路人的事故,租客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39万元。


事发当晚7时许,在龙华区民治办事处某出租屋内,租客周某刚做完晚饭,把切菜用的砧板洗干净,习惯性地竖立放置在阳台防盗网上面晾干。当晚风很大,砧板被风吹着从防盗网下方的缝隙中滚落,发出很大一声响。周某跑下楼之后,才发现有一名男子被掉落的砧板砸中倒地。


被砸中的男子杨某40岁,兄弟姐妹四人,和妻子领结婚证不久,还没有举行婚礼,当天他完工后骑车回家吃饭,路过该栋楼楼下不幸被砧板砸倒,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民警赶至现场,将周某当场控制。经查,该砧板重约7.8公斤,直径约40厘米,厚约7厘米,砧板坠落高度约为36米。经鉴定:被害人杨某是被钝性物体作用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过失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周某犯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事故发生后,杨某妻子和父母认为,周某及家属未支付任何赔偿金,业主林某芬未按照住宅设计规范,对防盗网采取防坠落措施,且疏于对租户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存在严重过错,遂将两被告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共计1396090.2元。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周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认为,本案为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


1、加害行为,即行为人做出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2、损害事实,即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本案中,周某承租了业主林某芬的房屋,居住期间,他在阳台防盗网上晾晒砧板时,因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致使砧板意外滑落砸中路人,导致受害人杨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的侵权责任事故。周某作为侵权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杨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参照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周某应赔偿杨某家属损失1390878.5元。


关于房屋出租人林某芬在本案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林某芬作为出租房的业主,其在阳台上加装防盗网的目的是为了防盗,并非是作为日常晾晒物品之场所,国家对住宅防盗网的设计安装也没有强制性规定,作为业主只能对安装的防盗网是否稳固承担保障责任。


本案事故并非因防盗网不稳固坠落所致,所坠落的砧板也不是林某芬所有,而是租住该房租客周某不合理使用阳台防盗网,长期将日常使用的砧板随便放置在阳台防盗网上晾晒所致,该错误行为属于周某的个人行为。林某芬作为房屋出租人,不可能对承租人日常使用房屋进行长期监护,且坠落的砧板非其所有,其亦不是坠落砧板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因此,林某芬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并不存在任何过错,故无需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孩子,挺住!

我们都在你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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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秦瑶、伊宵鸿

编辑 | 余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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