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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称“监督员”大闹国航机舱,国航回应后网友这样问

深圳晚报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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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

大闹机舱,

并导致几名乘客滞留

的事件引发关注。



7月13日上午,李亚玲发微博称,一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因其他乘客在飞机起飞前未及时关闭手机而大声斥责,并要求机组报警;航班降落后,被这名“监督员”举报的几名乘客被带到机场公安局滞留7小时。


视频来源:北京日报


事件回顾:女子自称“国航监督员”举报乘客


13日上午,李亚玲发微博称,一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因其他乘客在飞机起飞前未及时关闭手机而大声斥责,并要求机组报警;航班降落后,被这名“监督员”举报的几名乘客被带到机场公安局滞留7小时。


李亚玲质疑,这名监督员是否借监督之名滥用职权、扰乱公共秩序?



该乘客被带走后的7小时发生了什么?


14日下午,李亚玲发微博称,有很多媒体希望了解当事乘客被警方带走后的七小时发生了什么,她便把相关问题转发给了乘客W女士,现将回复公开:


问题:


1,警方是以什么名义带走她7个小时的?带走的只有她一个人吗?警方对她的最后态度是什么?


2,7个小时都有发生什么事情?(可以谈下中间发生的事情吗?)


3,航空方目前什么回应?对此事的诉求是什么?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4,警方和国航是否有说最终给怎么样的结果?


答:

1、我和我朋友两人,还有4名机组成员(包括乘务组组长、两位空乘、一位安全员)被带走协助调查。警方对我进行了安全教育,警告一次。至于给予对方什么处理结果我不清楚。


2、我们大概当天下午2点到达派出所,先是机组人员做笔录;接着我做笔录叙述整个事件的过程,我大概4点开始,5点20结束的。随后报警人做笔录。没做笔录的时候就在派出所大厅等候,民警再叫我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8点了。


民警问了我对这个事情的看法。我表达对于报警者对航空安全重视的这件事是百分之百认可的,我在关闭舱门后还接听电话确实不对,但是对于没有发生的事,比如对方污蔑的辱骂、以及指责我空姐提醒我之后我还问空姐为什么不能打电话、还有说我在报警者指责我打电话后说她管得着么、我和另外几名乘客密谋要赶她下飞机这种,我一律不认可,因为确实没有做过。


民警建议我们双方见面调解。


真觉得耗不起了,于是采纳了民警调解的建议。我跟报警者见面,如我跟民警表达的,对于飞行安全的重视我绝对认可。民警表达报警者的心是善意,方式待改进;提示我以后注意航空安全。并告诉报警者这些乘客并没有辱骂她。报警者此时已经不在像飞机上那么激动了,看起来平和了不少,又举了若干空难的例子。然后调解结束。随后报警者与我先后离开派出所。机组大概6点离开的。


3、事发当天,机组一直道歉说给大家造成了不便,但事情发酵后未有国航相关人员与我联系。


其实我关舱门后已经放成了飞行模式,但飞机在排队过程中走走停停,我就说再看一眼手机,这时电话进来了。接起来后空姐过来提醒我,我就立刻关了。约半个小时后航班起飞。我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我觉得这件事我确实有错在先,飞机滑行中接电话确实不对,对于飞行安全100%尊重。但是对于子虚乌有的事无法认同。


对于此事,我非常感谢李亚玲女士在我被冤枉辱骂报警者时仗义执言,愿意帮我作证。


我希望航司能够采取措施:


避免这类乘客再给其他旅客造成这么差的体验;


限制他们的权力,难道航司内部员工就可以利用自己便利条件报警给他人造成困扰吗?事发的全程大家都是用正常的语气沟通交流,难道就凭报警人一面之词就变成需要到派出所解决的“纠纷”吗?昨天报警者对机组称如果不把四位旅客控制住就全机组停飞?难道国航一个机组停飞与否都能由这个人决定?


在飞机内安装录像或录音装置,证据说话,避免有人诬陷。我一直信赖国航,本以为这只是个别事件,但今天看了李亚玲女士的微博后发现此人已经不止一次影响其他旅客了,并且看到很多网友留言表达以后不愿意再坐国航了,希望国航对此事高度重视,对报警人做好教育警示工作,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4、民警提示我以后注意航空安全,警告一次,我接受。国航方面怎么处理不清楚,因为没有人联系我。


国航回应“女子大闹机舱”事件

她是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并非监督员


7月15日,国航官方微博就此事作出回应。


以下为回应全文:


7月12日,国航CA4107航班在起飞滑行阶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机另一名旅客制止而产生纠纷。飞机降落后有旅客报警,随后3名旅客和4名机组人员前往机场公安局配合警方调查和调解处理。经核实,纠纷一方旅客为国航一名因身体原因休养的员工,此次是个人因私出行,并非国航监督员。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旅客出行体验。国航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7月14日晚,国航宣传部部长徐彦纯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涉事乘客牛某并不是“监督员”,只是国航普通员工,“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已经很久都不工作了。她有这种疾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据报道,7月15日上午,在北京国航总部,包括国航副总裁、产品部总经理、宣传部副部长、法务在内的5位高层与最初的爆料人李亚玲进行了沟通。


国航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对此次事件中的乘客和牛某作出批评和警告,当事人和国航都认同公安机关调查结论。


国航认为,牛某作为乘客对飞行过程中其他乘客的不法行为作出监督是正确,但行为方式不恰当,整个事件属于乘客之间的冲突。在此过程中,机组的处置尽职尽责。


国航方面还表示,触发“飞行黑名单”有严格的要求,不经过司法机关判决,国航没有权利拒绝有精神障碍的患者登机。对于李亚玲乘客不好的乘机体验,国航表示歉意,但无法赔偿。 


15日中午,双方沟通结束后,李亚玲也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了相关内容。



李亚玲表示,同情牛某是精神病患者,但不认同国航的表态。该女子确系国航员工,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精神疾病与乘客产生冲突而被停飞,后被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被调至地勤岗位,但实际上长期处于病休状态。在本次事件之前,牛宇虹曾因在首都机场闹事被行拘5日。


她认为,7月8日北京飞往成都的航班上,牛某已经有过类似行为,国航此次飞行前已经掌握其存在精神障碍,可能对机舱秩序和飞行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应该采取一定措施。但在此次飞行中,机组人员没有妥善处置,让其在两个小时的飞行过程中扰乱机舱秩序,影响乘客体验,并在最后对自己进行诬告,应给予赔偿。


李亚玲表示,保留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看到回应,网友都在问一个问题


在李亚玲公布交涉情况后,很多人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实早在事件引发关注后,一个问题就已经被网友提出来了:



据报道,记者查询相关法律发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


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


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据媒体分析,虽说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但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并不容易。多位航空人士私下向财经网透露,除了精神病患者主动提供其患病证明,或者是有非常明显的患病症状外,一般无论是航司还是机场人员都是很难辨认出精神病患者的。


但是,牛某某的患病国航内部此前是知晓的。不仅在2014年被行政拘留,甚至曾出现危害乘客的事件,那么为何航司在明明知道其患病的情况下还允许其登机?


多名航空业内人士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航空媒体人超侧卫就表示,牛某某做了多年空姐熟知各种应急设备,她要犯病出手,一飞机的乘客陪她玩云霄飞车吗?


民航专家林智杰也表示,国航在明知牛女士患病存在安全风险还允许其登机,该乘客在飞机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国航是要承当相应责任的。


在发出与国航交涉情况的微博后,李亚玲还表示收到了几位有精神疾病的网友留言,担心会影响到他们以后的正常出行。她在微博强调,没有歧视任何病人,只是认为对于特殊病人应该在医师证实处于正常的状态下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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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新华视点、人民网、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北京日报、上游新闻。财经网、@李亚玲、@中国国际航空、新浪微博

编辑 | 余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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