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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数月才发现骨折,家属指责医院隐瞒病情,院方回应

深圳晚报 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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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家庭后

迎接新生命的诞生

是很多人的幸福时刻

但是最近有一对新婚夫妇

他们的宝宝

在出生几个月之后

才发现骨折

这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4月,深圳的余先生夫妇,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迎来了他们第一个宝宝,上个月底,孩子因为身体多处不适,被送到福田区妇幼保健院诊治,经检查,医生怀疑孩子左侧锁骨曾经骨折。近期,余先生再次来到接生孩子的医院,发现4月3号的一张X光片显示孩子左侧锁骨有一处明显骨折,但直到孩子出院医生都没有告知。


视频来源:看看新闻Knews


新生儿出生后多处不适

医生怀疑孩子锁骨骨折


余先生夫妇的孩子出生2个月后,身体出现多处不适,医生怀疑孩子左侧锁骨曾经骨折。



余先生说:“后来医生告诉他老婆,小孩有骨折,当时我老婆就很震惊了。”



随后,余先生调取了孩子之前的各项检查资料,发现儿子出生次日的影像上,显示左侧锁骨骨折。



孩子是难产曾经住院观察

家属质疑:院方不告知


由于孩子是难产,曾经住院观察了一段时间,但从住院到出院,医院都没有告知孩子曾有骨折。



对此院方回应:因影像科漏诊才无骨折记录。



余先生的妻子说:“你跟我说一个部门漏诊,但是三个部门同时没有发现,你这不是故意隐瞒事实吗?”



院方表示孩子骨折已愈合,但锁骨有一点隆起,家长担心会影响孩子发育,再次向医院讨说法,但多次协商后,尚未达成一致。



余先生妻子透露,院方说,产程中发现这样的事情,在临床上是比较常见的,骨折的话,会自己长回去,因为小孩子还小,再生功能比较强。但她质疑,医院不透露,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护理不当,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该怎么办?



目前院方仍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院方:积极沟通、诚挚道歉

并承诺承担相关责任

 

2019年7月27日,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2019年6月28日,黄女士儿子因“咳嗽”来医院门诊就诊,放射科拍片检查时发现患儿左侧锁骨局部隆起,考虑先天发育变异或者骨折愈合期。


后经检查。发现该患儿于4月3日的胸片检查存在左侧锁骨骨折漏诊情况。


“新生儿锁骨骨折的发生跟胎方位、胎儿打消、孕妇产道情况、孕妇合并症及接生、助产等有关,其发生率约为5%-10%。新生儿锁骨骨折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愈后良好。”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患儿4月3日的拍片情况来看,不需特殊处理。


“2019年6月28日,患儿在我院胸片检查发现左侧锁骨骨折对位对线良好,局部股痂形成,考虑是属于骨折愈合期。”


同时,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称,在接到患儿监护人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同时积极与患方沟通,及时安抚,并就该患儿漏诊情况向家属表示道歉,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并会积极跟踪患儿康复情况,在合规原则下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经过先后多次沟通后,患方仍然坚持要求医院给予人民币20万元的赔偿。”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患方提出的赔付金额已超出院方自行协商解决的金额,建议患方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患者索赔需依法举证


此外,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谭海波先生表示,患者依法享有健康权,其在接受诊疗服务时,由于医院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骨折漏诊并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医院对此存在过错。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双方就损害原因、责任大小等产生争议,则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对于赔偿金额,主要采用填平实际损失原则。


与此同时,谭海波认为,患者主张的赔偿款,需依法举证系因漏诊所造成的损失。在双方协商未果时,患者可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对于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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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看看新闻Knews、深圳大件事、深广电第一现场)

编辑 | 余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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