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至2万/平方米!深圳明年将有大批人才房、安居房“限价”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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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为住房问题而烦恼的你
快看过来——
深圳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住房建设行动,大规模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市政府日前召开的有关公共住房专题会议更是传出好消息:位于原特区内的公共住房项目最高售价低于5万/平方米、位于原特区外的公共住房项目售价低至2-3万/平方米左右,均远低于同类地区商品房售价。
目前,落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的有关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管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的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将全面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加快推进公共住房建设,确保做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着力构建深圳市安居工程的“基本盘”,以创新的举措稳定市场预期,努力做到“住有宜居”,破解大城市住房困难的困局。
■ 明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十三五”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目标
■ 限价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一般3-5万。
■ 至2035年前的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已全部落实
市、区两级掀起公共住房建设高潮
将圆满完成今年建设筹集8万套目标
图为中华自行车厂大型安居社区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工业路与梅龙路交接路口,公共住房实际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拟建公共住房3800套,预计2019年12月开工建设,每平方米最高售价3.5万/平方米。
在加快土地出让的同时,深圳市将掀起公共住房开工建设的高潮,从本月开始到年底连续3个月,将举行3个批次的公共住房集中开工活动,可建设筹集约2.6万套公共住房,确保圆满完成今年8万套公共住房建设筹集目标。今天开工的宝安区机场地块等13个项目是首批集中开工项目,将提供超过1万套公共住房。
公共住房建设筹集
“十三五”目标将超额完成
确保将住房制度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住房建设,是深圳市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和民生幸福水平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期间,深圳规划建设筹集40万套公共住房。“一套都不能少”,这是市委市政府对市民群众的承诺。市住建部门有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建设筹集公共住房31万套。预计到“十三五”期末,深圳市建设筹集的公共住房将达到42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图为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凤凰英荟城),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科裕路交汇处东北侧,总建筑面积11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将提供用于出租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9672套,已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下半年建成交付。
未来到2035年,深圳市已对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做出用地安排,将通过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等六类十五种渠道,提供约34平方公里的用地安排,全力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最高售价
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
最低售价2万元/平方米左右
根据深圳市公共住房相关建设计划,明年开始,深圳市将有大批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市民供应。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公共住房的售价均为周边地区市场房价的5-6成。位于原特区内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售价处于4-5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平方米;位于原特区外的限价人才住房项目,普遍处于2-3万元/平方米区间,最高售价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平方米。
“深圳将严格控制用于出售的公共住房价格!”杨洪表示,未来一段时期深圳市面向社会配售的公共住房总体价格都将稳定在这一水平。记者同时从住建部门了解到,深圳市将不断提升公共住房建设和管理质量,完善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长者食堂、幼儿园等设施,通过举办户型研究设计竞赛等活动,提升户型设计和户内装修水平,确保全市公共住房住户“住有宜居”。
面向先进制造业职工和公交司机
环卫工人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图为呈祥花园二期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李大道与中浩二路交汇处西侧,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28套,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该项目主体结构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完工,室内装修于2019年6月完工,2019年8月底已交付使用。
在大规模开展公共住房建房行动的同时,深圳市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供应方面,今年以来首次单独面向先进制造业职工、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群体,先后供应共5320套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今后这项供应保障措施的力度还会加大,将解决好先进制造业职工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人群的住房问题,让他们与各类人才、户籍夹心层、中低收入居民一道,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类保障性住房,让他们能够安居乐业。
引入社会力量大规模建房
创新金融手段提供资金保障
为加大公共住房建设力度,为大规模建房行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深圳市还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记者获悉,除市、区政府外,在公共住房大规模建房行动中,深圳市还将加强与有实力的知名骨干企业合作,因地制宜,充分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拥有符合规定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的企事业单位、各类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住房供应主体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深圳市还大胆探索,创新开展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创新的金融手段,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为公共住房大规模建房行动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关键词
购买承租
Q
资格:符合什么样条件才能购买上述“限价”的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对人才住房而言——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购买的主要条件是:
具有深圳户籍的各类人才并在深缴交10年社保,无自有住房,5年内未转让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如何界定上述文件中提出的“各类人才”?《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显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属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列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且与深圳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各类人才,均可纳入深圳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意见》则提出,“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方面人才供应”。
举个例子
在深圳工作的执业医生一直买不起商品房,他们可以申请人才房吗?怎样申请?
答:执业医生如果属于《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规定的人才范围,可以申请租住人才住房;
在深圳工作满一定年限、取得本市户籍且符合相关规定,可申请购买人才住房。
执业医生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还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
对安居型商品房而言——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租赁或购买的主要条件是:
Q
分配机制:上述“限价”的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将如何分配?
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显示,在住房分配方面,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则实行按批次分配。
对于已在轮候库的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家庭,按照“老人老办法”,可继续采用轮候分配方式。同时,为充分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照顾,在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过程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可享受增加抽签次数、配置两个摇号号码、适当加分等优先政策。
Q
上市交易: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如何才能上市交易?
《意见》提出,“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闭流转制度”,即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期间,因另购市场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面向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转让,或由政府规定回购。
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纳社保满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其所购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经政府批准后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但应当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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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深圳大件事
编辑 | 林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