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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猥亵儿童案,罪犯竟是孩子身边人!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 2020-08-27


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振兴大厦某教育机构旁边的卫生间,5岁的小月突然拽着妈妈的手说了上面这句话。


“那个学校有个老师经常摸我尿尿的地方。在课间捉迷藏的时候,他带我到大教室钢琴旁边,说那里比较隐蔽,好躲藏,然后就把手伸进我的内裤里面摸我。”听到这番话,小月的母亲张女士大惊,立刻带小月到派出所报案。在小月的指认下,培训机构的老师孙某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

一开始,孙某并不承认自己曾经单独和小月去过大教室,也不承认摸过小月。


然而,培训机构的监控视频清晰地显示:孙某在最近一次案发当天,与包括小月在内的4名学生进入大教室;另外3名学生出来后,孙某与小月在大教室中有独处的时间。


在证据面前,孙某又狡辩:“有一次我进大教室拿材料,刚好看到她们躲迷藏,小月躲在钢琴边,我就在钢琴边的凳子旁,凳子快倒了,我无意碰到了她的身体,具体什么部位我不记得,但是我绝对没有碰到她的下体或隐私部位。”

在小月指认、视频监控、培训机构证人等多方印证下,孙某的辩解漏洞百出,苍白无力。最终,孙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姜启波公布了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一审审结猥亵儿童罪的案件4159件。

短短11个月,仅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数量就如此庞大。如果加上未审结、未报案的,这个数字又会是多少呢?


小说《白夜行》中有这么一句话恶魔不会因为你是孩子而放过你。性侵、猥亵儿童,这些许多人以为遥不可及的词,如今却出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而那些侵害孩子的恶魔垃圾,极有可能就隐藏在我们的身边。

在传统观念里,很多人会认为被性侵的对象主要是女童。因此,相比家有女儿的家长来说,家里有男童的家长就没那么重视隐私教育:男生嘛,不占别人便宜算好了。但事实上,数据显示,男童遭遇性侵的概率并不比女童小

家住深圳南山的浩浩因父母工作繁忙,平常中午都会在午托班休息。今年6月,浩浩像往常一样在午托班的男生休息室内午睡时,午托班工作人员潘某悄悄走近,对浩浩进行猥亵。连续两天被猥亵后,浩浩终于告诉了妈妈,并在妈妈的陪同下报警。事后,潘某投案自首。


因潘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已获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对象为未成年人之教育、服务等行业。

一部分恶魔得到了惩处,另一部分恶魔却仍逍遥法外。据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隐案比例”在1:7。也就是说,每发生7起儿童性侵事件,只有1起会进入司法程序。

为什么性侵儿童事件屡屡发生?除了父母、学校提供的系统性性教育不足之外,性侵儿童的犯罪成本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五年的有期徒刑,是否足以震慑犯罪分子?我们不得而知。但提高犯罪成本,对受害儿童提供社会保障,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孩子不能伤害”的底线,需要社会来守护,我们期待所有花朵都能平安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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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编辑 | 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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