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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孩华山遇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三罪并罚,判处死刑

深圳晚报 2020-08-26


2019年7月

深圳27岁女子独游华山遇害

1月8日,记者从陕西渭南中院

和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

此案一审已宣判


视频来源:新华网


1月8日,媒体从深圳女孩华山遇害案原告代理律师处获悉,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强奸罪,被渭南中院判处死刑。2019年7月16日,深圳27岁女孩小雯(化名)前往陕西华山风景区游玩。当天17时许,小雯到达仙峪景区后向家人发送了定位和景区视频。21时许,小雯发了条朋友圈状态,称手机掉沟里了并配了一串数字。7月24日,警方通报称,小雯在景区被男子杨某抢走手机等财物并杀害,之后杨某在甘肃投案自首。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1月8日,记者从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暂未收到家属需上诉的请求。代理期间,杨某某家属从未与遇害者家属沟通过,“遇害者家属仍然很痛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且公安机关扣押的苹果手机、平板电脑及3000元现金返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判决书落款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盖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小雯(化名),27岁,住在深圳,其男朋友称,此次她一人出行,主要是游玩放松。之后,她的遗体在华山仙峪景区一隐蔽洞穴内被发现。华阴警方介绍,彭雯遇害后,90后男子杨某投案,称其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抢走了该女子手机等财物。警方找到被害女子尸体后勘验,与嫌疑人杨某交代的吻合。


图片来源:梨视频


陕西省华阴市公安局2019年7月24日发布的警情通报称,7月19日9时许,该局接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报,其辖区28岁男子杨某某投案称,前几天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杨某某抢走该女子手机等财物并将其杀害。


图片来源:梨视频


接报后华阴市公安局立即会同华旅集团在仙峪景区展开搜寻,当天11时许找到被害女子尸体,经勘验与嫌疑人杨某某交待相吻合。随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华阴市公安局从天水押回华阴,进一步侦查案件。


此案于2019年12月13日在陕西渭南华阴市人民法院开庭。据北青报报道,检方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四项罪名起诉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但被告人只承认抢劫罪和强奸罪,并表示受害人的死亡是抢劫致人死亡,受害人的财物损失均是抢劫的后果。此外,被告人申请做精神鉴定被法院驳回,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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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新华网、澎湃新闻)

编辑 | 余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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