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到什么程度,他们才会隐瞒行踪害人害己
最近几天,深圳警方连续立案侦查四起确诊病例瞒报行踪的案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这些消息公布以后,网友骂声一片,请求让他们自费治疗、希望纳入征信黑名单甚至建议追究家属责任……
面对这种事情,人们的第一反应当然就是愤怒,情绪的宣泄也在所难免。不过,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他们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行程呢?
相信至少在这几个案例里面,没有人是去故意传播病毒(虽然实际上已经导致了这样的恶果),他们更多是心存侥幸、害怕因此被歧视。
从部分犯罪嫌疑人接受采访的辩解来看,都在表示懊悔和道歉。不过再多的懊悔,也无法掩盖他们自私的本质,也无法弥补他们带来的危害。
多少人因为他们被隔离,其中还有防疫工作人员;而就在他们隐瞒实情的这段时间内,病毒可能已经传染给了其他人,传播到了更广的地方。这些未知的隐患无疑为防疫工作增添了更多难度。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高尚无私。因此,在这种特殊时期,强制性的措施就非常必要而且关键。
在这些人所做的解释中,有一个理由的可信度较大。那就是他们都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触犯法律。
不知道涉嫌违法,所以拒绝隔离、隐瞒行程这些行为,在他们看来只是道德范畴的问题。而如果一早知道自己瞒报还涉及法律,我想,从权衡利弊的角度来考虑,再自私的人也不敢轻越雷池。
在这里,想继续给大家强化一个“法定传染病”的概念,听到这个名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传染病还有“法定”和“非法定”之分?
非常时期,须有非常手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抗阻击战的关键时刻,任何人都不能掉链子。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要加大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从疫情开始以来,深圳已经在普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最近两天的几起案例,更是密集地进行了发布宣传,相信“违反防疫规定是违法行为”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接下来,就必须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如果说,前期的犯罪嫌疑人还多少有些情有可原的话,那接下来,对于知法犯法的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入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遏止这种极度自私、毫无公德的行径一再发生。
最后,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深圳警方的呼吁: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社区登记,主动报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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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深圳晚报记者 刘琨亚
编辑 | 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