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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到什么程度,他们才会隐瞒行踪害人害己

深晚九点档 深圳晚报 2020-08-25

最近几天,深圳警方连续立案侦查四起确诊病例瞒报行踪的案件,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这些消息公布以后,网友骂声一片,请求让他们自费治疗、希望纳入征信黑名单甚至建议追究家属责任……



面对这种事情,人们的第一反应当然就是愤怒,情绪的宣泄也在所难免。不过,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他们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行程呢?


相信至少在这几个案例里面,没有人是去故意传播病毒(虽然实际上已经导致了这样的恶果),他们更多是心存侥幸、害怕因此被歧视。


从部分犯罪嫌疑人接受采访的辩解来看,都在表示懊悔和道歉。不过再多的懊悔,也无法掩盖他们自私的本质,也无法弥补他们带来的危害。


多少人因为他们被隔离,其中还有防疫工作人员;而就在他们隐瞒实情的这段时间内,病毒可能已经传染给了其他人,传播到了更广的地方。这些未知的隐患无疑为防疫工作增添了更多难度。


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高尚无私。因此,在这种特殊时期,强制性的措施就非常必要而且关键。


在这些人所做的解释中,有一个理由的可信度较大。那就是他们都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触犯法律


不知道涉嫌违法,所以拒绝隔离、隐瞒行程这些行为,在他们看来只是道德范畴的问题。而如果一早知道自己瞒报还涉及法律,我想,从权衡利弊的角度来考虑,再自私的人也不敢轻越雷池。


在这里,想继续给大家强化一个“法定传染病”的概念,听到这个名词,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传染病还有“法定”和“非法定”之分?



非常时期,须有非常手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抗阻击战的关键时刻,任何人都不能掉链子。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要加大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从疫情开始以来,深圳已经在普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最近两天的几起案例,更是密集地进行了发布宣传,相信“违反防疫规定是违法行为”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接下来,就必须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如果说,前期的犯罪嫌疑人还多少有些情有可原的话,那接下来,对于知法犯法的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入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遏止这种极度自私、毫无公德的行径一再发生。


最后,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深圳警方的呼吁: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社区登记主动报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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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深圳晚报记者 刘琨亚

编辑 | 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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