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9条措施!允许视防疫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3 月 11 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形成 5 个方面、9 条措施。
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第一条提出,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场开盘活动、线下售楼处看房活动,应采取预约方式,分时分批有序进行。
此外,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
化解企业资金紧张和经营压力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采用 " 即报即签 " 方式缩短商品房网签时间,提高网签效率。
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一级资质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 20%。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结束时间顺延。受疫情影响导致开发资质(一级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核升、延续的,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避免发生商品房交付违约纠纷和因资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帮助支持受疫情影响购房人群
《若干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给予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政策倾斜,给予一定的帮扶。
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出台解决企业经营困难的税收政策
《若干措施》指出,结合深圳实际情况,统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一定程度上解决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困难。
切实拓展居住用地供应渠道,通过增加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各类用地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等,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政策,并不影响深圳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仍然有条不紊地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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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杜婷
编辑 | 林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