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租客房间传出诡异恶臭,房东开门后竟发现小狗尸体
看到那么可爱的猫猫狗狗
小兔小鸭子
真的是心都化了~
住在杭州桐庐的95后女孩小姚,是一位养狗爱好者,同样的,和许多都市丽人一样,刚出来工作的她,养了2条贵宾犬陪伴自己。
2019年5月,小姚带着2条爱犬租下了陈大伯家二楼新装修的房子。陈大伯也觉得,把房子租给一个单身女性,应该比较爱干净。
然而没过多久,2条爱犬便生下了一窝小狗。由于这窝小狗的出生,增加了小姚照顾狗狗的负担,每天狗狗都到处拉屎、乱咬,并且掉的毛也是满天飞,渐渐的,她对出租屋的卫生等事情就越来越力不从心,屋内卫生状况也一天天开始恶化。
8月的一天
小姚外出没有回来
由于正值盛夏
小狗没有人照顾
结果
其中一条小狗就死在了里面!
并且房间里的狗屎、狗尿
没有人及时清理
又刚好是夏天
所以她的房间内就传出阵阵恶臭
(味道真的可想而知......)
陈大伯闻到后开门进入,便看到了让他生气又惊讶的一幕:房间内到处都是狗屎、狗尿,甚至连床上、柜子里都有,连那条死去的狗也还躺在地上,房间里到处都是苍蝇、蛆虫,墙体发黑、发霉。
看着刚装修完不久的房子变成了这个样子,陈大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要求小姚搬出房子,并要求小姚清理房间。此后陈大伯夫妇通过微信、电话多次与小姚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但最终都未能达成一致。
协商无果的陈大伯一纸诉状将小姚告上了法院,要求小姚赔偿损失3万元并重新装修房子。但是由于双方对损失达不成一致意见,便申请评估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损失为8800余元。随后,陈大伯更改诉讼请求,要求小姚赔偿房屋及房租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日前,桐庐法院开庭审理认为,陈大伯和小姚之间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承租人未按约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双方陈述以及评估结论书,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小姚赔偿陈大伯损失1.1万余元。
法官提醒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未遵照约定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日常生活中,携带宠物承租房屋的一般需要经过房主的同意,并且应尽到注意义务,维护好租赁房屋,造成房屋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少网友表示:
活久见!
对此
你们怎么看?
觉得判得好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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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桐庐法院、FM93交通之声、新浪微博)
编辑 | 郝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