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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拿钟南山造谣!网警发声
新疆查处六起编造和
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典型案例
案例一、喀什地区网民刘某、佟某等四人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案
2020年7月17日,网民举报刘某(女,汉族,27岁,户籍地:江苏省徐州市)、佟某(男,汉族,41岁,户籍地:喀什地区喀什市)、黄某(男,壮族,34岁,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翟某(男,汉族,29岁,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喀什已经确诊XX人了”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佟某等四人予以警告处罚。
案例二、克拉玛依市网民邢某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案
2020年7月17日,网民举报邢某(女,汉族,33岁,户籍地:陕西省西安市)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克拉玛依已有确诊病例了”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邢某予以警告处罚。
案例三、阿克苏地区网民李某、陈某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案 2020年7月17日,网民举报李某(男,汉族,28岁,户籍地:河南省南阳市)、陈某(男,汉族,23岁,户籍地: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沙雅县下午就要封城了”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陈某二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四、乌鲁木齐市网民金某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案
2020年7月18日,网民举报金某(女,汉族,64岁,户籍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在微信群中编造散布“此次乌鲁木齐新冠肺炎疫情是由某女从哈萨克斯坦入境未经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而引起”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金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案例五、乌鲁木齐市网民沈某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案
2020年7月19日,网民举报沈某(男,汉族,64岁,户籍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在微信群组传发涉疫情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沈某依法处理。
案例六、昌吉回族自治州网民马某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案
2020年7月20日,网民举报马某(女,汉族,44岁,户籍地:昌吉州昌吉市)在其朋友圈内转发题为《20号上午!新疆一感染者怒烧公交,活活烧死47死亡,现场惨叫惊天!!》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警告处罚。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再次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一定要从权威媒体、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切勿轻信、传播非正规来源、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更不得主观臆测、编造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和虚假疫情防控措施,对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希望广大网民知法守法、恪守底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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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青年报、@喀什网警巡查执法、北京青年报、天山网等
编辑 | 林冬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