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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珠海三地联手,事关你的房子!

深圳晚报 2020-10-09



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

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

又有新进展!

12月底前将实现多个业务“跨城通办”!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探索在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明确了

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的

办理方式等细则


12月底前这些业务实现“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要求三市

在2020年11月30日前

完成“跨城通办”的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实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实施方案》明确

“跨城通办”运用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

申请人可通过

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和网上申请

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1

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办理

大厅办理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EMS送达”模式,通过“数据线上跑、快递线下送”方式,实现跨城不动产登记业务“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2

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利用远程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电子签章(名)等技术手段,实现网上受理、大数据审核、自助缴税(费)和核发电子证照。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领取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人可在业务申请时选择双向EMS邮寄服务,实现“零跑腿、不见面”服务。



“跨城通办”的基础是大数据共享

和网签备案、网上缴税(费)

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实现,

以及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名)等

电子材料或技术

在不动产业务的全面部署应用。

为顺利实现“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还提出以下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三地登记机构加强与政数部门、住房交易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签系统以及网上缴税(费)支付系统的对接,确保网签备案及缴交税费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省自然资源厅开发搭建省级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和公共支撑能力服务(包括统一支付、电子签章(名)、统一物流),并明确电子签章(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可以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跑的目的。


由传统的属地申请

转变为由申请人根据便利、自愿原则

任意选择异地登记机构大厅

或网上申请办理

缩短办事距离,减少办事成本

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期待“跨城通办”早日实现!

 

 — 深晚君特选 — 


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珠海发布、读特)

编辑 | 林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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