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最抽象的一门课,怎么学? | 麦读赠书
作者=祁春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法学第一课》 桑磊 主编
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法学院的苹果酒屋法则(《苹果酒屋法则》(The Cider House Rules)是美国 Miramax Films 影业公司 1999 年的影片,由莱塞·霍尔斯道姆执导。影片改编自约翰·欧文的同名小说)。
因为在法学院的四年里,是你自己在为自己制定法则。如康德所说:当我们依据自己制定的法则行动时,我们是出于目的本身来做某事;当我们自主行动时,我们不再是外来目的的手段,而是目的本身。这种自由行动的能力,赋予了人类特殊的尊严。
按照康德的指引,是理性,是我们作为人类共有的先天存在的实践理性,将我们引向作为自主存在而为自己制定的法则。法则不是约束,而能让你实现真正的自由。这是我最开始想说的。
作为一个法理学老师,接下来谈谈法理学的学习。
这可能是你在法学院学习的第一门专业课。很快你会发现它的教材很抽象,甚至可能有些像政治课本。除了指定教材,在教学过程中,我还常常参考这几本书:第一本是舒国滢老师主编的《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这本书在编写中汇聚了很多「业有专攻」的青年学者,是一本用心之作。序言里说:「一切初入法理学之门的人均渴望法理学极尽简明,要求作者删繁就简、抽丝剥茧,透露思想之光点」,这本书便是如此。正文前的名言警句,讲述中的案例引入,每章最后的「研习活动」,都可以激发对法理学理论和问题讨论的兴趣。
第二本是刘星老师的《法理学导论》(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修订本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6 年版)。这本书从易于接触的实际案例、真实故事和文学作品出发,一步一步进入知识的讲解,见微知著,引人入胜。每一章的最后都有一幅「思维逻辑地图」,在你的寻宝之路上助一臂之力。所以,关于法理学是什么?法理学学什么?我就不赘言了。Just read it!
当你逐渐对法理学有所了解,你需要磨炼一种技能,这就是「提问的能力」,让问题来牵引你学习。在这方面进行有益尝试的一本书是张青波老师的《法学理论》(法律出版社 2016 年版)。当你在法理学每一章的学习中,不断提出并思考一个个问题时,你的学习就充满了探索的乐趣。例如:
「法律责任」:法律为什么需要追责?不同于私力救济,法律是如何追责的?为什么要讨论责任竞合问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为什么?
「立法」:「法律是否可以由立法者随意支配」?立法是一种偏私模式还是中立模式?「有没有必须由立法遵循的标准?如果立法不遵循这种标准,所立之法还是法吗」?这里常常也会涉及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守法」:法律为什么能约束我们?它有效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善良违法是否会削弱对法律的尊重,动摇法律至上的传统?
「法律论证」:内部证成保证了结论是从前提中符合逻辑地推导出来,它对结论所依赖的前提是否是正当的没有任何的保障?那么内部证成的价值何在?又如何论证内部证成或者说逻辑推理所要依据的那些前提?
「法与道德」:法在本质上是否具有道德内涵?法的有效性基础是建立在符合道德上吗?法与道德在内容上的联系是否应有限度以及限度如何确定?如果联系到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之争,「当面对法课予我们的义务时——如作为法官,我们是否应该适用个人道德上不认同的法律」?或者我们作为公民,「应否服从某个我们认为不适当的法律」?「法效力的标准仅仅基于规范的来源或谱系」吗?
当你的「问题意识」被调动起来,而你又不满足于教材中给出的答案,你想知道古今中外不同的人是如何回答这些问题的,你就需要进行深入的法理学阅读了。法理学阅读和上法理学课、准备法理学考试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可能会伴随你的整个职业生涯。其中,「对提问的好奇和理解」仍然扮演重要角色。你要明了「问题的提出」的历史背景、在法学理论脉络中的具体位置、问题/问题群的逐步推演和展开,才能更好理解各种理论观点和学说派别究竟在回答什么问题,究竟在为了什么问题各抒己见,究竟在这种争辩中珍视并捍卫法的什么价值,从而才能真正参与思考和讨论,有所收获。在这方面,陈景辉老师的《法律的界限——实证主义命题群的展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有非常精彩的展现。
那么,到哪里寻找阅读材料?怎么读呢?有一本「你一定爱读的法理学读物」是写过三部牛津通识读本(《法哲学》、《隐私简论》、《法律简论》)的瓦克斯(Raymond Wacks)教授的书,《读懂法理学》(杨天江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如果你不是一个天赋异禀又心无旁骛的学生,那么当你拿起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或者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开始阅读时,你或许真的无法做到,像看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或者村上春树的《1Q84》那样,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如瓦克斯教授所言,「法理学的很多文献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过于厚重和晦涩」了,而他的书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既要提供「引导和鼓励,同时又不失法律理论的隐微和精妙」。每个章节的结尾处都提出了一些问题,归纳出某个领域的核心难题,并且附有大量进一步阅读的文献指引。
对于大一新生,还有几本书适合你们阅读:如萨伯(Peter Suber)教授的《洞穴奇案》(三联书店 2012 年版);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教授的《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中信出版社 2011 年版);沃尔德伦教授的《法律——七堂法治通识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年版)等。它们都很具有可读性,带你领略在疑难案件的裁判中,法律思想的多样性如何具体体现;用很多现实的案例和事例,带你对不同的正义解读进行批判性思考;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带你认识法治是什么。总之,希望你不要轻易为「法理学的阅读」宣判死刑,试着读一点,读得更多一点,再多一点。真正属于你的探索性的法理学阅读,将会为你打开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带给你不一样的四年法学学习(或者更多年),让你学到不一样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
除了学会提问、学会理解所提的问题、用更多的阅读打开视野,还可以通过与案例结合的方法来学习法理学。这既可以是身边的或者新闻报道中的纠纷,也可以是司法实践中的个案裁判,如「冷冻胚胎案」、「洛阳种子案」、「泸州遗赠案」等,甚至是人类历史上或者文学作品中的经典事例,如「安提戈涅」、「苏格拉底之死」、「纽伦堡审判」、「告密者案」等都可以从法理学的角度进行思考。从具体的问题争议出发,到拷问法学理论的不同回答,到形成你自己对法的理解和认识,这个过程有助于培养法律人特有的观察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形成对社会问题的职业判断和评价,也有助于培养理性认识能力、法律推理能力和理论思辨能力。
这里再推荐几本书:萧瀚的《法槌十七声:西方名案沉思录》(法律出版社 2013 年版),徐爱国的《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任东来等人的《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 25 个司法大案》(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3 年版);邓冰、苏益群编译的《大法官的智慧——美国经典司法判例精选 50 例》(法律出版社 2012 年版)。林达夫妇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及后期其他的书都非常值得阅读。
当然,就方法而言,最后我还是非常认同张文显老师在《法理学》中谈到学习方法时的话:「应当说,学习法理学与学习其他科学一样,并没有投机取巧的方法可寻,必须扎扎实实地下一番功夫」。在一本研究「蔬菜的日式做法」的书中,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初心毋罔顾,玉石始无光;孰能生有德,精进当自强」(不必介意自己是初学者,如同未被打磨成为宝石的原石不会发光;没有人生来就无所不通,宝石需要琢磨,人也需要精进再精进才会绽放异彩)。
最后,无论世界如何改变,你最后的栖身之所、安身之处都将是你对自己专业的理解和挚爱,以及随之磨炼和养成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无论在任何时候,当这个国家因为国际争端陷入纠纷,甚至被无端起诉;当这个国家里的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因为小到手机流量计费黑洞、工资拖欠、花样翻新的各种诈骗、受教育权被侵犯;大到遭遇塑胶毒跑道、「霸王条款」、企业超标排污、爱子在收容所无端死亡或者无端入罪锒铛入狱,甚至被执行死刑等,陷入无助时,无论你从事什么具体的法律职业,希望你都能够对它/他/她(们)说:「I can help!」
怎么,还不能说「最后」,还有很多问题吗?关于法学的气象万千,关于学习规划、职业选择、文献检索、论文写作、国内外进阶……那就请看郑永流老师的《法学野渡——写给法学院新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如果书中所说的「骤变」——在生活场域上,从中学到大学;在身心上,从少年到成人;在智识上,从记忆到创造正发生在你的身上,这本书就像一支带有导航系统的船,会带你穿越有航标的河流。
好了,最后,如果说有「法学院苹果酒屋法则」的话,那么不如分享一下传说中来自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择偶标准:
敏而不疑,缜而不繁;(sensible, not sensitive; simply complicated)
娇而不横,求而不奢;(predictably irrational; kindly demanding)
诤而有益,谋而有断;(constructively critical; certain ofuncertainty)
处危有度,历难有瞻;(managing risks; helplessly hopeful)
其节如松,其韧若竹。(persistent, yet flexible)
这也是对你们法学院「中国少年」的希望。
本期赠书为从本科到研究生的法科生指南《法学第一课》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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