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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啸:如何撰写一本稳妥的侵权法教科书

程啸 麦读 2019-04-27

 作者=程啸 清华大学教授/博导/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来源=《人民法治·法律实施》本次发布有修改

 

2000年,笔者还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跟随王利明老师攻读民法学博士。有一次去著名的民法学家谢怀栻先生家里中,专门就如何学习民法的问题向他老人家请教。谢老当时谈了很多非常精辟的观点,令我受益良多。弹指一挥间,十多年过去了,谢老早已驾鹤西去,我也步入不惑之年。但是,直到现在为止,我还清楚的记得,谢老说,要学好民法首先一定要有一本稳妥可靠的法学教科书,因为只有稳妥可靠的法学教科书才能给初学民法的学生掌握正确的概念、制度并明白背后的原理、精神,从而为今后深入学习与研究民法打下扎实的基础。诚哉斯言!

 

自2003年笔者在清华法学院滥竽教席讲授民法课程以来,反复体认到谢老观点的正确性,自己也一直以编写一本稳妥可靠的侵权法教科书作为教学科研的目标之一。2005年秋季,笔者在清华法学院首次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侵权法课程,迄今已有十三年。在教授侵权法课程的早期,使用的比较多教科书是王利明教授、杨立新教授合著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该书的优点在于条理清晰、体系严谨,不足在于内容过于简明。有鉴于此,笔者在备课的过程中开始动手撰写《侵权法讲义》,将之作为教学辅助资料发给学生参考。经过数年的积累,《侵权法讲义》不仅内容越来越充实,且体系亦渐趋完备。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笔者依据该法之规定并结合将这些自己参与该法起草中的思考和研究成果,对讲义做了充实和完善。2011年应邀法律出版社学术分社孙东育社长之邀,该讲义以《侵权责任法》为名在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没想到该书出版社后备受学术界的好评,不仅在CSSCI和中国知网上的他引率超过百次,在实务界也深受欢迎。2015年11月,在法律出版社法学教材分社高级编辑吴昉女士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大幅度修订和补充后,又推出了《侵权责任法(第二版)》。该书刚一上市,就冲入了当当网教材榜的前十名。迄今为止,已销量数万册,先后被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指定教材或侵权法必读书籍,许多法院的民事法官也将本书作为办案必备书籍。2016年和2017年,该书先后荣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以及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笔者认为,之所以《侵权责任法》一书能够得到学界同仁的肯定,受到法学院学生和实务界人士的欢迎,关键还是因为撰写该书时始终牢记谢老的教诲,希望通过努力写出一本稳妥可靠的教科书。而一本良好的侵权法教科书至少要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都做到稳妥可靠。

 

(一)内容上,稳妥可靠的侵权法教科书必须处理好以下两对关系。

 

1、概念、规则、制度与原理精神、价值判断的关系。


一方面,侵权法教科书务必要把侵权法的基本概念、规则、制度以及体系讲清楚,例如,就基本概念而言,必须让学生在读后能够明白,究竟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何联系和区别,什么是加害行为、损害、过错和因果关系,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损害赔偿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关系等。再如,就体系问题而言,要让学生明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体系究竟是什么,特殊侵权体系究竟是如何构建的。如果一本侵权法教科书不把这些讲清楚,就像建房子没把地基打扎实一样,一旦学习者遇到复杂的侵权法问题或案件,就会出现各种混淆,发生错误。

 

另一方面,要将侵权法规则、制度背后的原理精神与价值判断要讲明白。法律的许多规则制度会随着时代的变迁、新的研究成果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出现而发生变化。如果一本侵权法教科书只是一味地讲解概念、规则和制度,不能说清楚背后的原理精神和价值判断,那么无论是学生还是法官,读完这本书后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然。一旦法律修改或新的立法或新的案件出现,依然是茫然不知所措。笔者认为,万变不离其宗,规则和制度固然会发生变化,但法律的原理精神和价值判断是恒久的。例如,侵权法所有的规则和制度都只在协调权益的保护与自由的维护这两项基本价值,无论是侵权法保护范围的变化,还是对一般侵权行为究竟是采取法国法的大一般条款(即《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与第1383条),还是采取德国法上三个小的一般条款(即《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第2款与第826条),都离不开对上述价值的权衡判断。再如,侵权赔偿责任中为什么要有归责事由,根本原因在于“权益的所有者自担损害”是损害赔偿法的基本原则,而归责事由是作为这一基本原则的例外的正当理由而已。

 

2、侵权法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侵权法是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侵权纠纷的学问,必须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而缺乏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作为侵权法的教科书,无疑要细致深入的讲解各种理论、学说,尤其是要通过法教义学的方法对现行法规定进行抽丝剥茧式的讲解。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的适用基本上是一个三段论的演绎推理过程,即法律规范是大前提,具体的案件事实是小前提,裁判结果就是结论。无论法学院师生,还是律师法官,处理任何案件或法律问题时都必须要进行所谓“找法”的工作,即准确地找到能适用于手头案件或该问题的一个或数个法律规范。然后,才可能依循正确的逻辑与价值判断,最终妥当地解决问题。由此可见,学习和研究法律的过程中,法律人须臾不可或缺就是法律条文。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民事立法已经非常完备,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建成。倘若一本中国的侵权法教科书完全不认真细致的讲解中国侵权法规范,而是一大堆德国法、美国法,日本法甚至我国“台湾法”的法条或理论,就绝不是一本稳妥可靠的中国侵权法教科书,而是只是比较法的或者其他类型的著作而已。因此,在无论是《侵权责任法》的第一版还是第二版,笔者都非常侧重对我国侵权法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的讲解与分析。

 

如果把法律比作人的身体,则法学理论是神经,判例就是骨骼与肌肉。侵权法的教科书如果只是抽象地讲解分析法条,缺乏案例,不仅无法让学习者在具体的案件背景下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的理解和运营,更无法养成学习者分析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这样的侵权法就完全是书本上的法律而非“活的法律”。侵权法是最为活跃的法律领域之一,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社会生活变动迅速的大国,每年发生的侵权纠纷难以计数,侵权法的教学与研究永远不缺新的材料和新的问题。通过在教科书中引入案例,才能真正让学习者在“理论、规范、案例”三者的学习中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申言之,通过学习基本概念、规则与制度,以理解法律规范的对象与内容,进而依据正确的法律规范,按照严谨的理论逻辑,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真实案件;在研读、分析与解决案件的过程中,学习者可以发现自己对概念、规则和制度的误读误解、法律适用的错误,甚至是法律规范本身的问题,进而更深刻地认识学过的概念、规则与制度。如此循环往复,始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实际检验理论,最终有所裨益!

 

(二)形式上,一本稳妥可靠的侵权法教科书应当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1、要区分核心内容与背景知识,从而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教科书毕竟不是专著,如果把教科书写成专著,满书各种不同观点或者作者的一家之言,不仅让学习者感觉一团乱麻,甚至会让他们走入误区。反过来,如果只介绍当下的权威观点或主流学说,也是不行的。毕竟社会在发展,理论在变迁。现在的多数说可能过一段时间就成了少数说。因此,在《侵权责任法》一书中,笔者力图站在整个民法学的体系和高度上,全面系统又详细深入的对侵权法所有领域和问题进行探讨,不仅介绍通说和主流观点外,也发表个人的不同见解。但是,笔者通过书中的栏目设置区分了核心内容与背景知识,以免学习者走入误区。具体来说就是,在书中的每章前面有一个导读,指明该章核心问题。而在正文之外,又专设了三个栏目:其一,“讨论”栏目,该部分突出重要的或有争论的专题,鼓励思考,深入探析并形成观点;其二,“提示”栏目,该部分主要结合司法实务提醒和解释需要读者注意或易忽略之细微问题。其三,“文献阅读”栏目,列举了每一章需要深入阅读的与主题有关的重要论文与著作,有兴趣的学习者可以此为指南进行深入阅读和研究。总之,读者可以只读正文的内容,也可以在有余力的时候,对上述三个专栏进行阅读、思考,以为补充。

 

2、法学是一门科学,侵权法也不例外。在讲述侵权法问题的时候,不能总是干巴巴的一大堆文字,而应有在形式上有所创新,从而体现科学性与严谨性。故此,《侵权责任法》一书中采用了100多幅图表,希望通过图示与表格的方式简化文字表述、强化逻辑,进而起到归纳信息,帮助学习者理解的作用。

 

3、侵权法案件浩如烟海,许多案件非常复杂,但也极为有趣。因此,在《侵权责任法》一书中,如何有效的融入案例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我国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案例对侵权法立法、司法和法学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因此,在讲解规则和制度时必须紧密结合案例,然而,书中又不能有过多的案例,以至于冲淡对基本概念、规则和理论的学习,甚至让人对该书产生一种注水书的感觉。在反复思考后,笔者接受了吴昉女士的合理建议,将那些重要或者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国外所谓的leading cases)的案件事实和裁判要旨采取了二维码的形式,全书各章嵌入了大约二百多个二维码。这些二维码与纸质书的相应内容无缝对接、互为补充。虽然二维码在社会生活中已广泛运用,但是,在法学教材中嵌入二维码,《侵权责任法》一书可谓是第一个“吃螃蟹者”。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既极大的节约了整书的篇幅和成本,减轻了读者的负担,避免了学习上的畏难情绪;又极大地扩展了纸质书的空间,实现了知识与信息量的最大化以及直接、便捷、快速获取,标志着侵权法的学习从平面化阅读进入全媒体阅读阶段,提升了阅读体验和阅读乐趣。从读者反馈来看,这种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获得了读者的认可,也为后来的法学教材在形式上的创新提供了参考。

 

法学教育离不开法学教科书,法学教科书不仅对于法学教育,对于国家的法治建设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笔者的《侵权责任法》只是努力成为一本稳妥可靠教科书的初步尝试而已,尚需不断完善、推陈出新,方不愧对读者的厚爱!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下,衷心希望能够有越来越多的稳妥可靠的法学教科书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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