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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有力度,“暖春”执行润民心

婺城法院 2024-03-28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悟群众工作规律,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为保民生、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婺城法院执行局在岁末年初,开展“暖春”特别执行行动,行动于1月12日凌晨5:30集中出发,至13日20:00圆满收官,共邀请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监督。


(集中行动动员部署)

(向代表、委员介绍“暖春”集中行动)




【司法拘留树法威  老赖忙慌要履行】


张某与洪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洪某支付原告张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损失7297.36元,此前承办人多次电话联系洪某敦促履行,洪某始终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直到执行人员来到洪某家中当面释法说理,洪某仍叫嚣着“法院算什么”,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对其采取强制传唤,当坐在冰冷的“铁笼”里,洪某才追悔莫及,联系妻子将所欠款项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出具具结悔过书。



【“一面之缘”识得被执行人,

“一铐相连”彰显执行威慑】


被执行人丰某某因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依法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3万元及逾期利息。达成执行和解后,丰某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执行法官一年来多次联系未果。此次行动,执行法官特地前往丰某某居住地查找。上楼时,执行法官瞥见一个熟悉的面孔,虽然仅是一年前的“一面之缘”,执行法官却牢记在心,立马喝住丰某某,并强制传唤回院。后经协商,被执行人丰某某当场支付5万元,并承诺按期还款。因被执行人丰某某有履行能力不及时主动履行,法院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应对疫情新常态,优化防控显文明】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集中执行行动也面临着新挑战。为避免因集中行动出现感染,此次行动坚持场所定期消杀、健康信息及时采集、人员分类羁押,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开展执行行动。


羁押场所、车辆定时消杀



对强制传唤人员第一时间量体温、

做抗原检测并登记



根据具体情况分类羁押



有序送检送拘


行动期间,法院共强制传唤79人,送拘32人,罚款42人次5.55万元,执行完毕26件,达成执行和解33件,执行到位金额671.79万元,扣押宝马车1辆。此次行动,充分展现婺城法院强化执行力度,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的决心,在临近年关营造强大的执行声势,充分发挥集中执行的威慑力,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发展大局、助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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