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热搜,女子遇性侵反杀无罪释放,什么才是正当防卫?中国的女孩、男孩都必须知道!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爸妈营 Author 2000万精英爸妈@
2022.04.08 周五
希望本文,让所有的爸妈们了解,同时也教会孩子们——如何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大宝老师
来源|爸妈营(ID: bamaying)
2021年深受网友爱戴的罗翔老师,
他是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B站2000万粉丝的Up主,
他第一个爆火出圈的视频就是「正当防卫」:
上个世纪80年代,一个女子遇到了歹徒。
歹徒想猥亵她,她见跑不掉便急中生智,
骗歹徒来到了一处冰面,并让他“脱衣服”,
歹徒在脱衣服时捂住了眼睛,
女子将其推下粪坑,
歹徒拼命往外爬,女子就奋力连踩他的手3次,
最终歹徒掉进粪坑,淹死了。
这个案件在当年也展开了激烈讨论。
有人说第一脚是正当防卫,
第二三脚是事后防卫,
而罗翔老师在讲解过后,
只用一句话就总结了“正当防卫”:
“这是当时她避免人身伤害唯一的自救办法,
就属于正当防卫。”
这让我想到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
“推性骚扰男,致其死亡被认定正当防卫。”
当日阅读量高达1.8亿,引发1.9万讨论。
事情其实是在一年前发生的,
男同事在喝醉的情况下对潘女士搂抱、亲吻,
潘女士出于本能推开男同事,
男同事仰倒在地,头部撞击地面死亡。
当时男同事的家属还提出了87万赔偿,
但在近期的审判中,法院判定:
“潘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需承担责任。”
评论区也都对这个判决喝彩叫好。
其实仔细想想,
判决结果就是合情合法再正常不过了,
但大家很担心会被判决不合理,才引发大量关注。
毕竟在以往的性骚扰案件里,
最终女方占优势的确实不多。
比如今年开年大热的剧《开端》中,
也讲到了女孩在车上被猥亵了却不敢反抗,
最后半路下车被撞的惨剧。
而其实很多女性都经历过公交地铁上的性骚扰,
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有年初疑似在三亚自杀的男孩刘学州,
也曾遭遇男老师猥亵,不知道如何自处,
反而遭受同学的霸凌。
最终因各种原因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很多人到他离世的海边悼念他,
这样一个有才青年的离开,确实很可惜。
由于大多数人对于「正当防卫」的不了解,
因此很多人遇到性骚扰时不懂得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希望本文,让所有的爸妈们了解,
同时也教会孩子们——如何正当防卫,保护自己。
什么是“正当防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法律概念是:
“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其他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的行为,而采取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都属于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不属于正当防卫呢?
法律总结了10种“防卫失当”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以下两种比较典型:
第一种是,故意挑逗别人,
当事人让别人发起进攻而反击,
不属于正当防卫。
而另一种是,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对当事人发起攻击,当事人进而采取的反击,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向上滑动阅览
(一)、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三)、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四)、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五)、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六)、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七)、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八)、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九)、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十)、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10种防卫失当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
“正当防卫”的案例也不少。
往往都让人看到了: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比如两年前备受关注的“丽江反杀案”。
唐雪女士在大年初五,
遭遇了醉酒男持刀在家门外乱砍,
开门后,唐雪先是腹部被醉酒男踹了一脚,
而后在和醉酒男的近身扭打中,
唐雪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了醉酒男的右胸,
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唐雪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规定中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发生了可能严重危及他人安全的侵害行为。”条例,被视为“正当防卫”。
“丽江反杀案”当事人唐雪
同唐雪一样的“宝马哥被反杀案”当事人,
也因“正当防卫”获得公正:
本身是宝马车和一辆电瓶车的小剐蹭,
然而两个司机杠上了,
三句不和,宝马哥从车里拿出砍刀就要砍,
不料刀却失手掉在了地上,
没想到电瓶车司机也是个“狠人”,
不跑也不躲,还捡起刀一顿反扑,
最终宝马哥被刺伤,当场死亡。
而电瓶车司机也被判为“正当防卫”。
看似毫不相关的两件事,
其实有着极其相似的过程和结果。
“反杀案”等案件中的正当防卫问题,
近年来已多次引起公众关注。
大众越来越能理解和支持正当防卫,
我们自己也应该知道,并且教会孩子们,
了解正当防卫是为了了解自己的权利,
并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
比如在遇到施暴无法逃脱时,遇险可以自保,
比如像刘学州一样遇到侵害时,
可以反击,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尽量不要落入自卑和沮丧。
当然了,我们更希望的是,
我们和每个孩子
永远都不要用到这些知识,
孩子们都可以健康、安全地长大才是最好的~
如果觉得文章不错,点个【在看】,【分享】出去吧~
大宝老师问答
本文是爸妈视界“安全教育”专题的一篇文章。
亲们,看完文章,你明白正当防卫和防卫失当的区别了吗?欢迎留言分享~^.^
—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