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拿90万“买”了自己的命,这是法律的悲哀?

2018-01-26 京律师 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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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京律师   图 | Mr.w

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2016年1月15日凌晨4时许

彬县姐妹两人在回西安市甘家寨租住的房屋时

遇到酒后的聂李强

聂李强对俩姐妹强奸不成

最终用榔头导致俩姐妹一死一伤

姐姐16周岁,妹妹年仅14周岁


案发现场截图


·案件回顾·


2016年1月15日凌晨4时许,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聂李强发现俩女孩乘坐出租车回家,见二人均为年轻女子,遂起性侵之念。持榔头连续猛击俩女孩头部,致二人受伤倒地。其中一女子倒地挣扎中,聂李强拽掉其裤子,对其进行猥亵。随后,聂李强逃离现场。


事发后,俩女孩被送往医院抢救,俩女孩是一对姐妹,姐姐16周岁,妹妹年仅14周岁。


1月25日,姐姐抢救无效死亡,妹妹一度昏迷不醒。经法医鉴定,姐姐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妹妹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属八级。


受害人父母


如果有赔偿和无赔偿一律死刑,那么结果就是罪犯死了。


吃瓜群众得到了正义。

死者家属得到了安慰。

但是死者家属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所以犯罪分子进行巨额赔偿然后一定减刑,这是为了死者家属的未来考虑司法做出的无奈让步。


但是这种行为,换句话说就是“以钱买命。法律版赎罪券”从司法公正的角度,对于司法的未来是有负面影响的。



但是又没办法,我国目前没有针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国家赔偿金制度。许多受害者家属得到了正义,但是他们还需要生活,生活就需要钱。


为了他们获得一定经济弥补,我们不得不向罪犯做出让步。


我赞成对这种恶性罪犯执行死刑,但是我也觉得对于死者家属必须得到除了心理安慰之外的补偿和救济。


·针对网友的评论回复·

1.为什么判死刑就不用赔偿了?


拿这个案子单独谈:假如是附带民事赔偿,这个罪犯很有可能拿不出来。我国法律并没有家人连带赔偿的规定。这个罪犯家人出于保命而非法律强制要求自行筹钱赔了九十万。


2.受害者家属出谅解书,判任何刑罚都会低一些的。受害者家属为什么出谅解书?那就是赔偿到位了啊


看了新闻详细,这九十万赔偿主要会用来治疗那个残疾受害者作为医药费。确实很无奈啊。不差钱的话没人不希望凶手死。但是现实确实会让人无奈低头。


3.这个案子纠结就在于被告本身是没有钱的。刑事附带民事,想强制执行他都没得执行。只能和其家属做司法交换。想来想去,竟然毫无办法。


我们都希望罪犯被严惩,好人得到足够的保障。但是现实往往是残酷复杂的。有时候只能任选其一甚至退而求其次。比如美国那个章姓女孩被害案。找不到尸体和证据没法定罪,但是又不想让这个罪犯继续害人,所以司法交易判个轻罪就成了一条无可奈何的方式。


聂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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