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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新要求

一、转

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开始申报至开学前一周截止。预留一周时间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原则上,申报时间过后不予受理。


二、转

1.办理方式:线上办理

2.办理网址:http://jyfw.nceduc.cn/

进入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进行登录操作,如无账号,则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后,进入网站首页后点击【义务教育业务办理】,点击【办理中小学转入就学】--【立即办理】,填写转学申请信息提交即可。各有关学校及经开区教文体中心将在平台上予以核办。

三、申

义务教育阶段已在我市区域范围内分配学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一是因监护人原有住房拆迁或交易等原因发生实际居住地跨县区变更而难以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的。

二是外来务工人员由外地来昌务工,其随迁子女需转入本市学校就读且提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三是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安置的。

四是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温馨提示


1.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期中途不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等特殊情况除外)。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自2022年起,暂停审批转入学生,有入学需求的,由经开区教文体中心引导其转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入经开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须满6个月。

4..转学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小学 1-4 年级、初中 7-9 年级一律控制为标准班额)、其它年级存在大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5.严格审核转学相关材料,控制非正常转学。对确实因监护人父母工作调动、住址搬迁或回原籍就读、随迁子女入读等情形需要正常转学的,仔细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做到“人籍一致”。如学区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转学学生由经开区教文体中心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其他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

经开区各中小学咨询热线


单位

联系电话

昌北二小教育集团本部校区

13879109830/15797803606

昌北二小教育集团青岚校区

13870608370

昌北二小教育集团卫国校区

13879115113

森林公园学校

13667080692/13870950473

新城学校

13870874805/13576276617

新庐小学

85828321

豫章师范学院附属黄家湖小学

19170073685

南昌师范学院附属麦园小学

18720573017/18479285590

白水湖学校

(0791) 8385 8533/13698095153

前进小学

83888909 13307086772

新宇学校

15979053667

双港学校

13970049224/13870981557

英雄学校

83975690

双岭小学

83088329

空港花园学校

18970811742

乐化中心小学

13970892242

樵舍中心小学

15079018011

江变学校

13767179411/15970613136

昌北一中

19970079893/13970878197

昌北三中

0791-83897586

 南昌二中昌北校区(实验学校)

0791-83808177

海棠中学

0791-83808177

樵舍二中

 13879139285/15970618930

乐化中学

13767197971/13006200871

樵舍初级中学

13576031601/13870841170



信息来源:义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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