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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骚扰性侵后,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儿选择沉默?

小题 凯迪网络 2018-12-23



每当有教授性骚扰、强奸女学生之类的事件发生,总是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替施暴者辩护,对受害者落井下石。好像性侵害的发生,一定是受害者不做好自我保护,甚至是主动诱惑,才给了施害者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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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工作环境也好,社交场合也罢,见到过各种程度的形形色色的性骚扰,说司空见惯也毫不夸张。而且许多都是打着活跃气氛的幌子,拿在场的女性作为消遣,讲黄段子,性器官随口而出,肢体触摸几乎成了某些人参加聚会的标配,若是有人反对,那也是不解风情自讨没趣的主,不会被欢迎的。


不管是职场还是社交场合,资历浅、年纪轻的女孩,面对来自权力大、人脉广、名气大,动不动就自称呼风唤雨,能左右别人命运的中年油腻男的骚扰侵犯,猝不及防,很容易当场懵掉,任人宰割。

在遭受各种程度的性侵犯过后,受害者想要捍卫自己的人身权利,可谓困难重重,即便报警,也会一遍遍地重复屈辱的过程,和事老们也会争先恐后出来,各种打着为你好的声音,几乎一致地奉劝你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他们劝你为自己的前途未来着想,为自己的恋爱婚姻考虑,为工作单位、学校籍贯的声誉着想,为施害者的名誉地位甚至老婆、孩子着想,唯独少有人支持你为自己抚平伤口追求公平正义着想。

大多数时候,孤立无援的女孩们,在受到伤害之后,等待他们的只有下一次伤害。那些油腻的中年老男人们,善于摆平一切麻烦,不断地转换着战场,伤害女人的往事,也深深刻在他们的功劳簿上,以供日后到处吹牛皮:老子可是上过100个女孩的!

客观的说,人不应该否认性爱是美好的,除非他不是性的产物。只要是两情相悦的性爱,都应该是被赞美的。然而,权力分配不公的社会里,性却被彻底的污名化、工具化了,被宣扬成了耻辱,成为压制欲望、控制思想的手段,用来压制、打击、侵害、奴役他人。

将性耻辱化、污名化,对于中年油腻男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伤害了女人的肉体,还要让女人心理上继续受折磨,长久不得翻身,甚至可以让她们继续长久地沦为猎物。所以,这么多年来,听到、看到过那么多发生在熟人间的性骚扰、强奸案件,却鲜见几个有公正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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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我在广州一家知名媒体实习的时候,有一天,一名与我有一饭之缘的女实习生突然找到我,说她前一天晚上差点被一名记者强奸。

事情是这样的,那一晚他们部门聚餐,饭后步行回家,那名记者和她两个人顺路。走到他住处时,男记者主动邀请她到家里喝喝茶聊聊天。因为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女实习生就没有多想。

然而,到了他家里以后她才知道,他女朋友刚离开去了外地。然后,嘘寒问暖的同时,男记者就开始动手。幸好她宁死不从一番搏斗挣扎后及时逃脱,才免遭祸害。

听完她的遭遇,当时的我虽然义愤填膺,却也无可奈何。别说当年我只是一名仰慕媒体“铁肩担道义”的小小实习生,即便是步入社会多年以后的今天,如果有人向我呼救,我也没有把握一定能帮她伸张正义。这个混沌的世道,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有共识的,男女之间的事,往往最难说得清楚。

那名女实习生,长相甜美,性格开朗,衣着时尚,性感妖娆,即便那一晚她不幸未能逃脱魔爪,事情公开后,也一定会有声音认为,这样的女孩在一个单身男性家里与人发生了性关系,难道不是自己主动送上门的吗,莫不是献身以达到什么其它的目的?最终,女孩还将遭受社会公众舆论的多重伤害,想想就觉得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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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每当有教授性骚扰、强奸女学生之类的事件发生,总是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替施暴者辩护,对受害者落井下石。好像性侵害的发生,一定是受害者不做好自我保护,甚至是主动诱惑,才给了施害者机会,导致了罪恶的发生,性骚扰性骚扰,首先是你骚,才招来扰。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即便顺带着发生了性关系,也不能算强奸。

前两年有一名年轻有为、前程似锦的大学教授性侵了女学生,居然有许多人惋惜地说真可惜,被一个坏女人敲诈勒索不成给坑了。

所以,在社会大环境不利的前提下,处于弱势的女性,只能做好自我防护,尽量避免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即便对方是德高望重的长者;尽量不要饮酒,特别是要提防逼你喝酒的油腻男,更要拒绝他们之后的所谓好意。一旦发生侵犯,那就极力反抗、维权,既然对方不要脸面,那就撕破脸。

作为动物界的一种高级种类,性冲动是人类的本能,不分男女,虽然男女有别。只是,既然已经步入文明社会,本能也要遵从社会道德、法律,不可任性妄为,不能违背别人意愿,否则就是违反道德法律,就要受到制裁。上床容易下床难,在你解开裤带的那一刻,就必须为后面的事负责,承受代价,绝对冤枉不了你。

可怜,我们这个社会总是强者逻辑流氓逻辑凌驾于道德、法律之上,所以,一些性侵界惯犯,总是能玩弄弱者于掌故之间,令对方毫无反抗之力,反抗,只能带来更大的屈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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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之前,一名当年和我一起在媒体实习过的大报记者,因为强奸女实习生被抓。

他的惯常套路是,在女实习生去报社开具实习证明的时候,约其喝咖啡聊天,嘘寒问暖,表现出一副关心人的样子,然后设法拿走女实习生的身份证,再诱导其到附近酒店,随后在酒店房间内强行与该女实习生发生性关系。完事之后,消灭罪证,再给女生转点钱,若是女生试图继续抗争,那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

果然,事发之后,审判之前,在一大票曾经有相似经历的女孩鼓起勇气站出来指证他的同时,也有一批人特别是熟人、同行跳出来为他辩护,并阴谋论指责女生像娼妇一样别有用心。在不明真相的时候就对受害女污名化,是油腻男们惯用的手段,这样就在社会道德上能争取更多的支持,毕竟,在我们这个社会,被污名化的女性甚至比强奸猥亵犯更容易激起人们的愤恨,然后施害者的罪责就被减轻了,矛盾转移了,他们就安然脱身了。

所以,我们如果不能改变愚昧思维,不能消除强加在性爱这件事上的耻辱标签,不能将“没有同意,就是性侵”作为常识,就不能保护女孩就不能有效遏制性犯罪,就是在放纵油腻男为所欲为。这样的社会,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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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李志题(凯迪昵称:小题大不做)经授权转载自作者个人公众号:小题外话,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侵权请联系后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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