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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启秀市北学校2019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教务处 南通市启秀市北学校 2019-09-14



根据《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港闸教基﹝2019﹞1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入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今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为2013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监护人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休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缓学或休学。

二、招生范围

长泰路以东,城北大道以南,通宁大道以西,永兴大道以北。

三、招生时间

一年级:2019年7月7日至8日,本地生源报名。(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7月10日至11日,如学校有空余学额,接受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报名。

初一年级:2019年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特别提醒:2019年7月11日,在港闸区少年宫(永怡路800号,十里坊小学西隔壁)小剧场接受区外就读小学毕业生单独报名,报名时携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四、招生流程

1.新生法定监护人于6月25日在学校领取报名号(仅为避免报名拥堵,不作为入学条件)和信息登记表。

一年级:学校南门     初一年级:学校东门

2.新生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号上注明的时间,带上适龄儿童、报名号、填写好的信息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等前来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当天均由学校东门进入,届时会有指示牌、报名流程图、引导员指导做好报名工作。

3.报名所需材料:

一年级: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拥有合法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籍证明(户口簿)、监护人住宅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另附复印件一套)

初一年级: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拥有合法产权房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籍证明(户口簿)、监护人住宅房产证(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另附复印件一套)

(2)《小升初入学告知书》;

(3)小学毕业证书;

(4)小学素质报告册。

五、特殊说明

1.本施教区户籍生源,父母(监护人)无产权房与祖辈三(四)代同堂且户籍一起的,需再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监护人)无房证明(2019年4月后出具);

2.拆迁安置的,按安置房所属施教区范围入学;未安置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拆迁资料,可在原址报名入学,也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提供期房、租住房(公租房除外)、商办房等入学材料的,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4.仅提供本地户籍,未提供住宅房产证的,户籍所在地不作为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非本校施教区户籍生源,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购置住宅房并取得产权证的,视为本校生源;

6.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注意事项

      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且有意转入我校就读二至三、初二至初三年级学生,请于8月20至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带齐相应材料,到学校先行办理转学登记手续,学校会统一整理上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部材料等同于一年级新生应交材料,初中部等同于初一年级新生应交材料(《小升初入学告知书》除外)。

区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513-8530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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