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呼市人,这个春节你加班了吗?关于“加班费”的这些事儿要记牢!

2017-02-03 北方新报官微

春节后,很多单位的人事部门就要统计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员工的出勤情况并计算加班工资了。虽然有人节日没顾上与家人团聚,但高达17倍的日均工资也给加班族一个大大的回报。

据春节放假安排,1月27日~2月2日放假。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大年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算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而其他几天则是相邻两个周末的调休。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加班费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其余4天应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我国的制度计薪日为21.75天。日工资基数就是由职工个人的月薪与制度计薪日相除得来。


以一名月薪8000元的员工为例,如果他在春节期间一直在岗工作的话,他这几天的加班费应为:

初一至初三8000÷21.75×300%×3=3310元

除夕、初四至初六8000÷21.75×200%×4=2943元

合计6253元

这样算来,这名职工春节7天的加班费是他平时17倍的日工资。


  春节要加班,我的加班工资到底应该是平时的300%还是200%?


  企业可以拿“最低工资”作为工资标准吗?

  我的全部工资都是应税工资吗?

  ……

  碰到这些问题,不少职场老手也感觉头大。


  小编提醒,有这些疑惑主要是因为没分清以下这几组概念。

别再稀里糊涂下去,因为“一字之差”就可能影响到你的钱袋子哦!



“应发工资”≠“应税工资”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


  1990年1月1日实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总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应税工资即劳动报酬在扣除免税项目后的应当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的部分。


  此处提到的“劳动报酬”,即应当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中所有的组成项目,都在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之内。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根据我国对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月工资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税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


“休息日”还是“节假日”?加班工资可不一样!


  《劳动法》对安排劳动者加班后的工资报酬问题规定了三种情形:


  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虽然不论周末还是过节期间加班都是占用了休息时间,但劳动者得到的加班报酬却大有不同。



以今年春节为例:


  1月27日(除夕)、28日(初一)、29日(初二)加班,适用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标准,应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加班费,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30日(初三)、31(初四)、2月1日(初五)、2月2日(初六)加班的,则适用休息日加班工资标准,可安排补休,或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200%加班费。 


“最低工资”和“基础工资”是两码事


  基础工资,即人们通常理解的标准工资。基础工资在不同的工资制度中有不同的含义。


  基本工资的形式有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岗效薪级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等。


  举例来说,岗位工资制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来确定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的制度。以岗定薪,一岗一薪,工资分配遵循“对岗不对人”的原则。


  也是说,根据企业采取的基本工资制度的不同,基础工资的标准也会有差异。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者之间需要明确的是,最低工资是一种工资保障制度,是用来为劳动者生存发展“兜底”的,而并非基本工资制度的一种形式。


  企业在确立工资制度时,不能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当作一种基本工资制度来施行。


  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必须了解企业使用的是哪种基本工资制度,根据不同的工资制度来明确自己基础工资到底是多少。


“工资”还是“劳动报酬”?缴税大有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劳动者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不是个人的独立劳动。


  劳动报酬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如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医疗、法律服务等。



  工资与劳务报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用和被雇佣的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小编提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是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的税率不一样。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可千万别因为分不清这两个概念,而算错了你要缴的税!


生病请假住院,该领“病假工资”还是“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都是职工在生病、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依法享有的带薪休假的权利,由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但根据医疗期的长短和职工工龄的不同,标准有所区别: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来源:北京晚报、工人日报

编辑:李彦萱

❤  推荐阅读

呼和浩特2017年春节、元宵节文化庙今日开启,40多项活动缤纷上演

Word天!这个鸡年竟然有384天!网友:我的本命年怎么这么长……

2017年最佳旅行时间表,按照这个走一圈,你就玩遍中国啦!

致敬!春节里的你们!

内蒙古12盟市新年贺卡大放送,这样拜年有范!


新闻热线:0471-6651113 

      报纸广告: 0471-6635225

      新媒体合作: 0471-6635544 

觉得不错,请点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