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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五原县一6岁男童无人监护独自生活?真相是……

2016-09-30 北方新报官微

近日,巴彦淖尔市许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传着这样一则消息: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一小孩,目前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独自生活在五原县同泰玻璃厂西侧的一处破旧小屋,生活完全依靠周边居民临时救济。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9月22日,记者前去五原县核实此事发现,这个叫江宏伟的小孩在五原县1+1育儿园(以下简称育儿园)学习住宿;周六日到一家国学班学习生活。


据江宏伟所在育儿园的刘老师介绍,江宏伟今年6岁,上学期来到了育儿园就读,她当时是班主任老师。由于身体原因,孩子经常生病,临放假时就再也没有来。

  

育儿园前两天从微信朋友圈得知孩子的近况后,园长马燕霞带着刘老师第一时间来到了孩子的住处。随后,马园长把孩子带回育儿园,并通知孩子的父亲江浩,表示减免孩子今后在园里的吃住以及学习费用,并要求他每周至少一次来园里看望孩子。

  

正在五原县宝源新城打工的江浩对记者说,他今年27岁,户籍在杭锦后旗陕坝镇春光村,现居住在五原县隆兴昌镇永强村。江宏伟于去年落户在江浩户口上(江浩与女友未婚同居生下孩子)。孩子母亲在孩子2岁时出走,下落不明。江浩的父亲于2010年去世,为父亲看病他花掉了5万多块钱。2015年,一场大火几乎烧毁了他家所有财产。过了不久,江浩患有精神病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只剩下他们父子俩相依为命。

  

今年6月份,儿子江宏伟生病去不了育儿园。在家待了一段时间后,再送他就不愿意去了。江浩打工有时早晨5点就离家走了,直到晚上10点多才能回到家,没有时间照顾儿子。“说实话,我感觉对不起我儿子。”江浩充满愧疚。

 

 9月23日,五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赵科长就此事对记者说,江浩在永强村原建有3间平房,2015年失火烧掉两间,民政局实地查看属实后及时给予5000元救助资金。同年12月,其母去世,又救助他2000元。今年4月,再次对他进行困难救助1500元。江浩在外打工,孩子先前上学时周六日回家和他一起居住,有时工作忙,孩子一个人在家。目前,孩子周六日由爱心人士将其从育儿园送到当地一家国学班学习和吃住,这样基本解决了孩子吃住和受教育问题。同时,五原县民政局还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告知江浩本人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申请低保,县民政局同时协调杭锦后旗民政局按照人户分离政策尽快为其受理。二是定期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  白忠义

编辑:李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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