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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2017-12-10 北方新报官微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5月20日至7月20日,自治区党委共派出14个巡视组,对全区12个盟市、12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对8个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项目开展了专项巡视。2017年8月下旬,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被巡视地区党委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向24个被巡视地区共反馈537个问题,整改见到明显成效的有390个,平均整改率72.6%,问卷调查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94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99件、处级干部212件、科级及以下干部75件,反映单位问题线索8件。截至目前,已初步核实133件、谈话函询40件、立案审查3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9人,提醒谈话21人。

     呼和浩特市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问责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处理2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惩治不严厉问题,依纪对赛罕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党支部书记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移送司法机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


  ●对个别乡镇、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弄虚作假问题,给予1名镇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领导岗位,给予1名局党组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3名具体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因矿山开采遭到破坏问题,清理关停了30个工矿企业。


  包头市


  ●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足问题,委托中国工程院编制稀土产业发展行动五年计划,与清华大学共建包头电子商务大数据研究院,在智能制造、现代农牧业、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领域实施一批大数据项目。


  ●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较多情况,开展了集中整治,给予党政纪处分106人,组织处理40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包头市东河区


  ●对部分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约谈14家单位主要领导,对超出10平米以上的6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对二道沙河污水直排问题,完成铺设沿线污水管道3.96公里,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呼伦贝尔市


  ●对破坏环境污染水资源问题,排查了所有供水1000人以上的饮用水源地,改造15处,迁建水源地43处。


  ●对呼伦湖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期工程18个项目中已完成6个项目任务,累计完成投资8.5亿元。


  牙克石市


  ●对兴安新区建设摊子铺的太大问题,从原规划15平方公里缩小到12平方公里,在保障重点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同时,引进社会资金对新区进行开发建设,减轻财政压力。


  ●对违规购置超标公车、违规分批次举办婚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进行公开通报,给予2名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兴安盟


  ●对抓精准扶贫有差距问题,9月份以来全盟共投放扶贫贷款1亿元,争取帮扶资金1446万元,产业扶贫2.5万户5.7万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517户,为4137名贫困户发放生活救助金747万元。


  ●对上轮巡视移交的重要问题线索未及时办理问题,开展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立案审查5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兴安盟扎赉特旗


  ●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查处草原违法案件17起,其中行政处罚7起,移交司法机关10起。


  ●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给予14人党政纪处分。


  通辽市


  ●对“吃空饷”问题,追缴资金56万元,辞退5名“吃空饷”人员,对2名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清退有关退休领导干部周转房取得明显成效。


  霍林郭勒市


  ●对矿山生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结合不紧密问题,采用PPP模式与生态环境公司合作,投资5亿元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今年已完成修复210万平方米。


  ●对某公司董事长在试用期内受到党纪处分问题,免去其领导职务,市纪委结合其他问题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赤峰市


  ●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力问题,成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组114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374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7起,关闭取缔企业16家,停产整顿企业92家。


  ●对违规举债、偿债压力大问题,采取“停、缓、瘦”等措施整改PPP项目43个,停止或压缩投资规模515.9亿元。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对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多发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实名曝光15人。


  ●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旗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整改举措。


  锡林郭勒盟


  ●对某原旗委领导不遵守议事规则、公车私用、违规为家属安排工作等问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


  ●对干部交流轮岗、调整选配力度不够问题,结合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交流提拔144人。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对执纪审查力度不够问题,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15件,给予15人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


  ●对某中学校长违规操办丧事给予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乌兰察布市


  ●对政治生态不够健康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王某、陶某、肖某、赵某等案件涉案人员,并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对多年形成的农牧民负债维持生产生活问题,采取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补贴利息等措施帮助4.3万农牧民贷款户缓解举债压力,帮助3.1万农牧民贷款户解决15亿元贷款资金。


  ●对个别村支部书记违反程序造成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开展贫困人口再识别工作,将246户652名应纳未纳贫困农牧户全部纳入扶贫对象。


  鄂尔多斯市


  ●对矿区煤矸石自燃、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清理煤炭企业各类固体废弃物4650万吨,关闭矿区临时堆场及违规洗选煤厂储煤点31处。


  ●对某旗个别干部违规办婚宴给予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礼金2.22万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重视不够问题,投资1.86亿元加快泊江海子国家级遗鸥保护湿地建设工程,投资1.16亿元对乌兰木伦流域断面水质不达标问题进行整改。


  ●对部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约谈某局党总支书记,并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巴彦淖尔市


  ●对乌梁素海生态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实施“河长制”,今年以来完成补水1.7亿立方米,建设6座泄水闸,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的日常监管。


  ●对河套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政纪处分9人、约谈3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7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对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实问题,全面清理十八大以来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法案件,移送问题线索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10人。


  ●对干部档案审核认定不严格问题,进行重新认定,对涉及的6名干部采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对其余44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乌海市


  ●对煤矸石自燃导致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完成318处煤层自燃点治理,其余23处正在治理中,对新产生自燃点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有的案件立而无果问题,给予7名涉案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行政警告4人,行政记过1人。


  乌海市海勃湾区


  ●对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认识模糊、责任不清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49份,对10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2名纪检组组长进行约谈。


  阿拉善盟


  ●对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问题,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回头看”,落实“一案双查”10件,对15人进行追责问责。


  ●对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书面提醒20人,批评教育51人,责令30人作出书面检查。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对违规租占集体耕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核查清退集体耕地564亩、草场131万亩。


  ●对矿区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42家矿山企业和54家砂石料厂,清理固体废弃物77万立方。




挪用救灾款!骗取危房补助!内蒙古这些人被查处



包头市


1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小文公乡波罗图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孔玉明、原副主任兼会计李培森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的问题。2002年至2016年,孔玉明违规以他人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44236元;2003年至2016年,李培森个人及协助孔玉明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54600元。2017年11月14日,达茂旗纪委给予孔玉明、李培森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2

土默特右旗双龙镇新滩村党支部书记张永满、委员马喜军挪用救灾款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马喜军、张永满担任双龙镇新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分别两次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民政部门当年发放给新滩村67户村民的救灾款共计33000元收回,挪用于支付村内自来水费、安装路灯和修路费用。2017年8月21日,土右旗纪委给予马喜军、张永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固阳县金山镇协和义村党总支副书记张勇套取农业保险金的问题。2013年,张勇在担任金山镇西毛忽洞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期间,虚报种植面积,为自己及其亲属套取农业保险款7233.44元。2017年7月13日,固阳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全额退还中国人保财险固阳分公司。


克什克腾旗


4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巴彦都呼木嘎查委员会主任刘振林、党支部书记哈斯巴特尔、嘎查委员会副主任赵淑霞、牧民代表朝龙巴更骗取国家财政禁牧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5年,刘振林、哈斯巴特尔、赵淑霞和朝龙巴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本人及其亲属名下虚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草牧场面积共35786.6亩,骗取财政禁牧补助资金433271.06元。赵淑霞用以工代赈棚圈项目财政拨款建设自家住房,非法获取财政资金8800元。2017年9月,刘振林、哈斯巴特尔、赵淑霞和朝龙巴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司机史宏军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4月,史宏军以其儿子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提供虚假申报信息,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680元。2017年9月,史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好鲁库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学俊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4月, 刘学俊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审核危房改造项目申报人员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致使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司机史宏军以其儿子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并提供虚假申报信息,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680元。2017年9月,合并其他违纪行为,刘学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浩来呼热嘎查委员会主任张恒国占用嘎查集体草牧场问题。2010年至2013年,时任浩来呼热苏木浩来呼热嘎查委员会副主任张恒国自有草牧场及租赁他人草牧场共计12935亩。2013年11月4日,经浩来呼热苏木草原监督管理所调查并实地测量,张恒国实际围封草牧场面积14109亩,超出其自有及租赁他人草牧场面积1174亩,该1174亩草牧场为嘎查委员会集体所有。2013年12月10日,浩来呼热苏木党委对张恒国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其按每年每亩5元的标准交纳了草牧场使用费共计23480元。2017年9月,张恒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

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财会股股长赛汗、巴彦查干苏木草原监督管理所原所长白嘎力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赛汗、白嘎力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对巴彦查干苏木呼和锡勒嘎查补报草原生态补助奖励项目草牧场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致使旗财政局向该嘎查虚报草牧场面积的24户牧民发放补奖资金30237.09元。2017年9月,赛汗、白嘎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纪委监察网

编辑:石尧

审核: 马强  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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