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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呼和浩特这些地方的土地将被征收,看看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7-12-24 北方新报官微



征地告知书


小黑河镇南营子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你村(南二环路与云中路交汇处西北角)4.9498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南二环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分别为农用地按375万元/公顷予以补偿;建设用地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征地告知书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西瓦窑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村民:


      玉泉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拟征收你村(南二环路与云中路交汇处西北角)0.8745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呼和浩特市南二环快速路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54万元/公顷予以补偿。你村和有关村民对以上内容持有异议者,可到呼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质询,同时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事项有听证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


      特此告知 

玉泉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相关链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范围内危旧房屋征收改造的决定

呼赛政发〔2017〕186号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水平,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范围内危旧房屋进行征收改造。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范围内危旧房屋


      二、项目名称: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范围内危旧房屋征收改造项目


      三、征收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办事处


      五、监督审核单位:赛罕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范围内危旧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七、征收期限: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


      八、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2017年11月29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责任编辑:李彦萱

审稿主任:马强

值班总编: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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