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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姐夫是高官,内蒙古洗涤女工一句话竟诈骗了190余万元……

2018-04-21 北方新报

大学本科学历的洗涤车间工人武某自称是某高官的小姨子,以发包一个工程量为亿元计的“铁路工程”,吸引多个建筑公司负责人承揽工程,骗取高额资金190余万元。

检方人士称,类似骗局在铁路工程、市政建设中较为多见,而且频频有人上当,由于信息相对封闭,很多人对项目缺乏了解而误入骗局



洗涤工虚构高官姐夫能力大


“10多个亿的工程量,我姐夫有人脉可以承揽给你。”听到武某的这番话,内蒙古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刘某激动不已。


武某表示,自己的姐夫和铁路公司有关系,能给刘某承揽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的铁路工程,锡乌铁路工程共四个标段,可将其中一个标段的一部分工程,即中标总价14.7亿元的工程承包给刘某,但需要向项目方交纳20万元定金。刘某粗略计算后认为,14亿元的项目除了分包和自营外,也有数千万元的利润。


刘某自筹了10万元,又向朋友借款10万元,一并将20万元定金交给了武某。为了表示诚意,武某为其打了一张收条,这让刘某深信不疑。


警方调查显示,收到刘某定金的次日,武某就将20万元现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在此期间,刘某一直和武某保持联系,每次询问工程承包情况,武某都声称,“正在商谈工程标段,很快就可以签合同”。


在刘某的介绍下,另一施工方负责人戴某认识了武某。由于刘某也在承揽该工程,且已经交纳了20万元定金,这让戴某更加信任不已,并邀约王某也参与其中,一块承揽项目挣钱。


诈骗百万钱款购买高档豪车


为此,刘某等人和武某一起去了北京,对方表示去见铁路局领导,并提出要200万元好处费,否则将工程承包给别人。当天下午,戴某提了100万元现金交给了武某,武某称,姐夫不方便见陌生人,需她独自将钱交给姐夫。


在武某多次催促下,刘某找到王某,表示如果承揽不到工程,可以退还交付的钱款,王某按照武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将73万元现金汇入该银行卡内。拿到钱款后,武某在北京花费62万多元购买了一辆高档轿车,并用朋友的身份证在呼市落户。之后,武某又以给领导送礼、活动开销等为由向刘某索要了5.5万元。


按照刘某的描述,自认为这是铁路部门发包的项目,土石方数以百亿立方计,属于“靠谱”的工程,刘某等人并没有怀疑过承揽工程的真伪。


然而,数十个月后,武某承揽工程的承诺迟迟不能兑现,刘某发现无法承揽该工程后,开始向武某索要退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此外,戴某等人也一直等着工程开工,他每次打电话问项目进展,武某以各种理由安抚他,推了一月又一月。


不退款仍让施工方交纳保证金


在戴某的多次催问中,武某以正在联系其它工程为由推脱,并称钱已经送给了领导,无法退还,后在戴某的不断索要下,才给其退了5万元现金。王某也多次要求武某退款,但武某声称在外省谈成了一个土石方工程,仍要王某施工并交纳保证金,后武某与王某等人失去联系。


经施工方报案后,2015年11月,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7年1月被执行逮捕。2017年9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武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被告人武某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持异议,辩称该铁路项目真实存在。

被告人武某的辩护人认为,受害人刘某在王某、戴某两人的交付款时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当认定是本案的嫌疑人。辩护人认为,本案存在民事纠纷性质,民事法律关系中也有“民事欺诈”行为,故不应将民事欺诈行为作为刑事犯罪打击处理。


经过警方调查,铁路部门并没有武某所谓的“姐夫”,相关单位人员也与武某互不认识,没有任何业务交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给他人承揽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工程为由,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人民币19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而被告人武某提出的自己没有虚构事实,锡乌铁路工程真实存在,没有事实诈骗行为的辩护意见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且被告人武某给受害人出具的收条明确载明“锡乌线定金”,与受害人的短信聊天亦有铁道部人员、施工单位等虚构的内容。


目前,法院判处被告人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责令被告人武某退赔受害人刘某25.5万元、受害人王某人民币95万元、受害人戴某人民币73万元。



内容来源:北方周末报

责任编辑:石   尧

审稿主任:马   强

值班总编: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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