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查“黑导”“黑社”“黑车”“黑店”等违法行为
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4月27日,自治区旅发委召开了全区旅游安全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区旅游形势,部署了五一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任务。
会议由自治区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俐萍主持,自治区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郑宜平作重要讲话。
自治区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郑宜平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李纪恒书记对旅游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抓好旅游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旅游安全。始终把旅游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牢,切实把总书记的要求落到实处,践行安全第一的旅游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增强忧患意识,旅游安全是优质旅游的底线,要常抓不懈。要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高防范和抵御旅游安全风险能力,切实构筑旅游安全保障网,使游客在我区能够安全旅游、文明旅游、舒心旅游、品质旅游,提升游客的旅游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自治区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俐萍
自治区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玉军
自治区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蔚治国
据了解,为推进内蒙古创建安全与优质的旅游目的地,实现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内蒙古将继续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在黄金周、暑假、周末等旅游重点时段,对旅游用车、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不力的旅游景区,坚决不予评定等级;对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和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景区,坚决给予停业和撤销等级的处理;做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应急监管,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拓宽案件来源和线索,建立健全多元解决机制,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处置程序,提高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建立景区、购物店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探索旅游消费环节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为游客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消费环境。
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方面,内蒙古将开展专项治理,净化旅游市场环境:5月底前,全面摸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底数,全面清查旅行社分社、门市部、服务网点、户外俱乐部、车友会等经营旅行社业务,对没有经营旅行社业务资质、没有备案的企业和“黑导”“黑社”“黑车”“黑店”及导游违法案件涉事旅行社,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从5月下旬至10月底,对12个盟市进行两个轮次的执法检查,排查旅行社低价无秩竞争、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今年10月到明年2月底,结合冬季冰雪旅游活动的特点,重点解决出境出区组团社欺客宰客、超范围经营、低价竞争、冰雪旅游活动项目价格虚高低劣服务的问题。
自治区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处长李万玉
会上,自治区旅发委监督管理处处长李万玉宣读了《2018年全区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4个盟市旅发委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旅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玉军,党组成员、副主任蔚治国,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各盟市旅发委负责人,部分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内容来源:内蒙古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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