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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中心原副调研员李宝林被双开

北方新报 2019-07-30

2018年3月,经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副调研员李宝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李宝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参与原单位违规建设集资房的住房分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借用相关企业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骗取项目资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长期包养情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政府项目资金,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


李宝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移送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进行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呼和浩特市委6月8日批准,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决定分别给予李宝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李宝林涉嫌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问题已由乌兰察布市监委移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李宝林简历


李宝林,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陕西省府谷县人, 1981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79年9月至1981年8月,在长春地质学校测绘专业学习;


1989年10月至1992年12月,任伊克昭盟地质矿产局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2002年7月至2009年3月,任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任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2009年5月至2012年8月,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任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任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


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拍卖中心副调研员。


2018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调查。




内容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 乌兰察布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邓丽琴

审稿主任:刘   畅

值班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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