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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旁听 隋国文受贿案在包头开庭审理

北方新报 2019-07-30

  7月24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及神华能源有限公司胜利分公司原总经理隋国文(63岁)受贿一案。


当日,包头市各旗县区委、政府领导干部、内蒙古驻包头大型企业负责人、包头市各院校相关领导等131人到庭旁听了此案,旁听领导干部人数之多,县、处级干部之全,在自治区尚属首次。


2017年5月11日,隋国文被传唤至包头市人民检察院,5月13日被拘留,5月26日被批准逮捕。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隋国文利用担任神华北电胜利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董事长、中国神华能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某些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924.79万元、7万欧元。被告人隋国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庭审一天,将择期宣判。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解裕涛)

责任编辑:李彦萱

审稿主任:郝连峰

值班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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