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进驻一览表(附联系方式)
截至8月31日,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10个巡视组完成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30个旗县(市、区)的巡视进驻工作,本轮巡视全面展开。
被巡视地区分别召开了巡视进驻动员会。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巡视办负责同志向被巡视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传达了赵乐际同志在黑龙江省调研时主持召开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李纪恒同志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视地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巡视中,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视地区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上一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通过开展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被巡视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起来,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持党性原则,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坚决支持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根据安排,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地区工作两个多月,时间从进驻起到11月10日。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受理反映被巡视旗县(市、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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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内蒙古巡视巡察
责任编辑:李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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