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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犯罪线索的通告

北方新报 2019-07-28

关于检举揭发王勇等人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已将犯罪嫌疑人王勇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人及其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正告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凡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儿的,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收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线索。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联系人:王警官(15560560176

来访来信地址: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机关101办公室。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500号。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孟检察官(17046271587

来访来信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408办公室。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17号


王勇,男,1982年06月16日出生,蒙古族,通辽市人,已抓获。

附:王勇,身份信息(照片)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26日


关于公开征集李宝明、付裕涛等人

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包头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有关精神及要求,昆都仑区公安分局为对群众举报涉黑恶线索深挖彻查,分局统筹部署、精心组织,一举侦破了李宝明、付裕涛等人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

经查,自2015年以来李宝明、付裕涛网罗汤超博、张雪飞、房忠乐、刘磊等人成立霖虎汽贸,以民间借贷之名,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及利息虚增债务并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索债务对包头市昆区的社会秩序及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现该团伙成员李宝明、付裕涛、张雪飞、房中乐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黑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

一、敦促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到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曾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四、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举报地址: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攻坚突击队攻坚一组(包头市公安局黄河大街75号)。

邮编:014010

联系人:

冯警官(13847285524

杨警官(15848816121


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照片

1、李宝明,绰号:李老虎

2、付裕涛


3、汤超博,别名:陈涛(在逃)


4、张雪飞,绰号:飞飞


5、房忠乐,绰号:康乐


6、刘磊,绰号:佳乐(在逃)


关于检举、揭发刘治利等人 

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包头市委、市政府《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公安局扫黑办统一部署,青治分局全力配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深入调查后,成功侦破了以刘治利为首的村霸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治利在任职赵家店村委书记、村长期间涉嫌违法犯罪。现该团伙成员樊强强、范青平、尹春阳、柴树旺、史福军等人已被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治利在逃。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基层政权稳定,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从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黑恶势力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

1.敦促该团伙其他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到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2.曾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

3.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

4.举报方式:

来访、来信:包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523办公室)或青山治安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包头市青山区奇峰道青山治安分局211办公室)。

电话:0472-3619836、0472-3619733

邮编:014030

举报邮箱:btshjb@163.com

联系人:

武警官(15247264729)

朱警官(17604727825)


包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照片


1.刘治利(绰号刘大勇),男,包头市赵家店村党支部书记


2.樊强强,男,包头市赵家店村人 


3.范青平,男,包头市赵家店村人


4.尹春阳,男,包头市赵家店村人 


5.史福军,男,包头市赵家店村人


6.柴树旺,男,包头市赵家店村人



内容来源:平安通辽、鹿城警务在线

责任编辑:邓丽琴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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