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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案称儿子被人打断手 结果牵出背后10起系列案

北方新报 2019-07-26

12月18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办案民警介绍说,呼和浩特市“10.18”系列套路贷案件涉案嫌疑人全部被批准逮捕,即将进入起诉阶段。


利息高达20%


11月22日,随着涉案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的的落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侦办的一起带有涉恶性质的“10.18”系列套路贷案件基本破获。案件侦办历时1个多月,警方抓获涉案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10万余元,破获相关案件10起。


呼和浩特市公交分局刑警二大队大队长兼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张海峰详细讲述了这一系列涉恶案件的侦破过程:10月18日上午,受害人朱某某的母亲来到呼和浩特市公交分局报案称,他的儿子因为借钱还不上,手腕被人打骨折了。经过民警详细了解,今年9月6日,着急用钱的朱某某在朋友的推荐下,从一家所谓的小额借贷公司借了1万元,借款期限10天,利息5000元,如果逾期还不上钱,约定日违约金2000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朱某某和该借贷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却是3万元。合同借款数额是朱某某实际所借得本金和利息的两倍。放贷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迫使贷款人及时还钱;二是如果贷款人不能及时还钱,放贷公司在打官司时也能拿到更多的钱。”张海峰说。


9月16日,朱某某的还款期限到了,可是他却没有能力还清1.5万元。借贷公司将朱某某叫到办公室,限时让其还钱。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朱某某找朋友借了1000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给借贷公司,方才得以离开。9月28日,朱某某因为没有及时还钱再次被叫到借款公司,因为没钱还款被借贷公司的人将右手腕打骨折。朱某某以尽快还钱为由,逃离了该借贷公司。


朱某某经过核算,除了本金利息1.5万元外,截至9月28日,他欠借款公司的违约金已高达2.4万元,面对3.9万元的金额,他实在无力偿还,在家人的劝说下决定报警。10月18日,朱某某的母亲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租间办公室就营业了


张海峰说:“接到报案后,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经过研判,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具有涉恶性质的典型‘套路贷’案件,并立即成立了以分局政委郝玺成为组长,副局长曹士俊为副组长的“10.18”’专案组,结合案件情况,按照各自分工,商定部署对该贷款公司成员实施抓捕行动。”


10月18日22时,专案组民警在回民区一写字楼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无业、30岁、呼伦贝尔人)、孙某(无业、31岁,赤峰人)、赵某(无业、38岁,呼和浩特人)抓获。其中,李某和孙某是同学,赵某和他们是在打工时认识的。


今年年初,李某、孙某、赵某在一起聊天时,商议着干什么才能来钱快,这时李某建议,要不大家凑些钱开个小额贷款公司,他有这方面的经验。“经过合计,他们租了一间办公室,摆了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通过散发小广告就开门营业了。”张海峰介绍。


专案组在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时发现,除了朱某某外,还找到了7位受害人。随着案件的深入,11月10日~26日,又有4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收益目标300万


张海峰介绍,警方在办案过程中依法搜查这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物品时,发现了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了李某等人制定的今年向外放贷收益目标是300万元,下一步放贷目标将以呼和浩特地区的高等院校学生为主,将套路贷转化成校园贷。


说起这种套路贷为什么会有人相信,张海峰说:“首先,这种没有资质的借贷公司,本身就是非法机构,它以无抵押、放款快为诱饵,吸引那些急用钱的市民入套。当借款人到期还不上钱时,他们再介绍其他放贷的人给借款人借钱,先还清上一笔借贷款。这种形式就是人们常说的‘拆东墙补西墙’,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东墙和西墙是在一处院子里的。所以,这就导致借款人身陷套路贷无力自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0.18”系列套路贷案件中警方核实的就有10起案件,除了朱某某的母亲报案外,其他的7位受害人都没有报案,在警方找他们调查取证时,有的受害人还有些抵触,害怕遭到报复。


张海峰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放款快这样的广告语,如果身陷套路贷,一定要向警方报案,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时,呼吁市民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电话:0471-6559510。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邓丽琴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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