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近日已向自治区纪委监委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王东伟,男,汉族,1965年07月出生,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月至1995年8月,伊化集团车间技术员、厂长、副总经理;
1995年8月至199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副旗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副旗长;
2000年2月至200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外经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旗委书记;
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
2016年7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