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了你的企业经营?扶持政策来了!抓紧收藏
梧桐妹都帮你把政策梳理好了,快来看看!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同时,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提高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覆盖面;对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尽量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视频等方式帮助解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税务机关要主动通过预约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在征期后期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提供便利,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
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出台了扶持政策,支持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早期检测、治疗以及防控中相关的专项研发。具体看图: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及相关治疗药品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申报 |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 | |
受理 单位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 |
支持 领域 | (一)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及检测技术,重点支持早期、即时检测技术以及潜伏期监测技术的研发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策略及药物研发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研发 |
支持 强度 | 按经项目评审报告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投资计算期最早可以追溯至2019年12月8日。) | 拟针对上述研究方向,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
支持 方式 | 事后资助 | 事前资助 |
资助 对象 |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 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科技型企业 |
受理 时间 |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2月3日9:00—2月29日18:00。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24日(截至24:00)。登陆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资料。 |
办理 程序 | 网上申请——受理——主办处室审核、第三方评审、现场核查——审批公示——办结——领取结果 | 网上申报——市科技创新委初审——专家论证——市科技创新委审定——社会公示——合同签订及资金拨付 |
特别 注意 | 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 在申请项目时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包括参与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福企”11条的出台,将为福田区企业带来:给予租金减免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贷款贴息支持、融资支持、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核心人才支持、攻关项目支持、劳动用工支持、招工支持、服务支持、叠加配套支持等11条红利。
1租金减免支持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2生产经营支持
支持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
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3贷款贴息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4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5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7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9招工支持
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10服务支持
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11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福田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本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满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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