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Politico)杂志披露了一份由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Justice Samuel Alito)撰写的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判决的主要意见书(Majority opinion)草案,这意味着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已投票决定「摧毁」堕胎权。这次泄露提供了一个特别的机会,供外界审视最高法院将如何审理过去五十年内可能是最具争议性的案件。 消息人士透露,在2021年12月听取本案的口头辩论后,除阿利托大法官以外的其他四位保守派大法官已经在投票中支持阿利托大法官的意见。截至本周,上述大法官尚未改变他们的看法。其余三名自由派大法官正在撰写一份或者多份不同意见书(Dissenting opinion)。目前尚不清楚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将如何投票以及他是否撰写了他自己的意见书。
在过去对争议案件的审议过程中,法官的态度常常摇摆不定。一个重大案件往往有着多份主要意见书,当意见书在法官之间传阅时,法官有时会改变自己的看法。这种改变有时发生在正式公布判决的几天以前。 罗伯茨大法官已确认这份意见书的真实性,但表示法院尚未做出任何最终决定。在一份声明里,罗伯茨大法官指他已要求工作人员就泄露展开调查。他称这次泄露是对「法院内部信任的背叛和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侮辱」,但「法院的工作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美国最高法院的现代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在审议过程中就有案件意见书草案被公布的情况。这宗案件本就被视为本届庭期内最具争议性的一案,而此次披露将会进一步加强美国社会对此案的辩论。本案判决极有可能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公布。 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比数通过了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判决。该判决指出,德克萨斯州当时禁止堕胎的法律,侵犯了女性的隐私权。这种侵犯过于宽泛,以至于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正当程序的要求。 尽管隐私权并未列入美国宪法修正案中,但是在1965年,由威廉·道格拉斯大法官(Justice William Orville Douglas)主笔的格里斯沃尔德诉康乃狄克州案(Griswold v. Connecticut)判决书中,最高法院已指出权利法案同样保障半影(Penumbra),即未列明的权利,其中就包括隐私权。 在罗案判决中,最高法院指出这种隐私权并非绝对,而需要与其他的公共利益,例如保护母亲的健康或胎儿的生命相平衡,因此各州政府有权对堕胎权施加限制。罗案以妊娠的阶段作为是否允许州政府制定法律限制的标准,这一标准在随后的1992年计划生育联合会诉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的判决中被推翻。
1992年,最高法院在计划生育联合会诉凯西案的判决中按照不当负担标准(Undue burden standard)重新制定了审查标准。判决指出,「即使法律声称其是为了促进其他重要利益,只要它在妇女行使其基本选择权的过程中设置了实质性的障碍,那么它仍然是一种不当负担。」因此,法院以「胎儿是否存活」作为是否允许各州制定法律限制堕胎权的审查标准。虽然对部分判断标准有所修正,但美国最高法院在接下来的案例中基本遵循了上述两个判决的基本原则。 2018年3月,密西西比州通过《胎龄法案》(the Gestational Age Act)。该法案规定除非医疗紧急情况和严重的胎儿异常外,在怀孕15周以后,包括强奸或乱伦导致的妊娠均不能中止。该州唯一的堕胎诊所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起诉州政府。随后该案历经密西西比州南区地方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Mississippi)、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fth Circuit)审理,最后呈交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美国最高法院于2021年5月17日同意审理此案,并将审理的争议点限制在「所有关于选择性堕胎的禁令是否违宪」上。 在遵循先例原则(Stare decisis)下,法院原能以该法已属违宪为由驳回该案。法院接受该案已使公众认为堕胎权可能会受到严重威胁。部分法庭观察者曾预测,目前占法院大多数的保守派法官将在不完全推翻先例的情况下削弱堕胎权。不过,这份本只在内部传阅的意见书以坚决的态度全面性否定了在1973年罗诉韦德案与1992年计划生育联合会诉凯西案的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对堕胎作为一项受美国宪法保护的权利的承认。阿利托写道,「罗案的判决从一开始就错得离谱。我们必须推翻这两个判决。是时候按照宪法的要求,把决定人们是否可以堕胎的权力换给人民选出的代表了。」 一经公布,这份主要意见书将成为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将被视为是「最高法院的意见」。由于美国国会从未以任何法律形式规定堕胎权,判决的最直接影响是结束半个世纪以来堕胎受联邦宪法保护的状态,这将使得各州有权立法决定是否在该州限制甚至禁止堕胎。 由于泄露的意见书几乎全盘否定了罗案的判决,同时,阿利托在草案中指「受宪法保护但未明确提及的权利必须植根于美国的历史与传统」,有观察者担心该案的判决将使得推翻包括承认同性婚姻权利的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在内的重要判决成为可能。由于罗案是美国最高法院为数不多提到隐私权的案件,也有观察者担心隐私权的宪法基础可能也会被本案判决所冲击。不过,阿利托大法官在意见书中强调,罗案与其他案件有「本质上的区别」。 各界反应 共和党普遍欢迎该份草案,密苏里州共和党籍参议员乔什·霍利(Joshua David Hawley)指该草案「争论激烈,在道德上很有说服力。」不过,支持堕胎权的缅因州共和党籍参议员苏珊·柯林斯(Susan Margaret Collin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若草案属实,这将与戈萨奇法官(Justice Neil McGill Gorsuch)和卡瓦诺法官(Justice Brett Michael Kavanaugh)在听证会上和在我办公室的会议上所承诺的完全不一致。」 美国众议院议长、民主党籍的南希·佩洛西(Nancy Patricia Pelosi)在声明中表示,「推翻罗案的决定令人憎恶,这是现代历史上最糟糕和最具破坏性的决定之一。」麻省的民主党籍参议员伊丽莎白·沃伦(Elizabeth Ann Warren)则表示,「极端主义的最高法院准备将其极右翼的、不受欢迎的观点强加给整个国家。现在是数以百万计的支持宪法和堕胎权的人站出来的时候了。」
全国妇女法律中心(National Women's Law Cente)称「草案中的语言令人发指、不负责任和令人震惊」,计划生育联合会(Planned Parenthood)则称该法案「令人震惊、前所未有」。旨在帮助民主党女性候选人支持堕胎权的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艾米莉的名单(EMILY's List)在声明中指,「我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努力地争取让反对堕胎权的官员付出代价,在各级政府中选举更多支持民主党的女性。她们将保护我们的权利,并确保我们的堕胎权不取决于我们的邮政编码或我们的财务状况。」 草案泄露后,愤怒的女性与其他示威者涌向美国最高法院抗议。示威者高举「堕胎就是健康」(Abortion is healthcare)、「法官从我的阴道里滚出去」(Justices get out of my vagina)等标语抗议罗案可能遭遇的命运。
堕胎在美国是一个长期的社会话题,它按照党派、意识形态和宗教形成了极端分裂的不同意见。根据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民意调查,59%的美国成年人认为堕胎在绝大多数或所有情况下应该合法,而39%的美国成年人认为堕胎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属非法。但是,以党派分类,有80%的民主党支持者认为堕胎合法,而只有35%的共和党人认为堕胎合法。
一旦判决生效,根据古特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研究,预计有26个州将以各种方式禁止堕胎,预计有4000万名的育龄妇女将受到直接影响,许多州的妇女将被迫跨境前往其他州进行堕胎手术,而这将对少数族裔或低收入的女性造成极大的困难。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研究员尼莎·维尔马(Nisha Verma)则指,这一判决将对妇产医护的培训造成显著冲击,进一步升高美国在高收入发达国家中领先的孕产妇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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