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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德深夜回应瑞德西韦专利话题,喊交叉许可强制许可的人请醒醒

韩百科君 百科君的IP杂谈 2023-01-15

2月8日深夜,吉利德官方回应了瑞得西韦的临床试验、供应,以及专利的有关话题。《吉利德科学就瑞德西韦(Remdesivir)相关话题的回复

前两个话题总结一下就是,希望大家理智对待瑞得西韦的临床试验,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仍待验证;


吉利德方面会免费提供临床试验所需药品,还会努力保证供应。


所以,至少前线临床试验人员和患者可以先放心用。


对于专利话题,主要也就是针对之前武汉病毒所申请所谓的“瑞德西韦抗新冠病毒新用途”专利,算是吉利德给出了一个正式回应。



一共四段话,我们分别做一下解读:


1. 瑞德西韦针对冠状病毒的应用专利,吉利德方面已经申请了。


也就是,首先声明了一下潜在的权利。


具体指的就是申请号为201680066796.8的中国专利申请,申请于2016年,中国申请文本首次公开与2018年。


权利要求中明确了所述的冠状病毒,包含SARS、MERS、229E、NL63、OC43和HKU1的冠状病毒。


虽然属于下位概念的新型冠状病毒NCP,今年才出现;但是早三年吉利德已经把瑞德西韦应用于“冠状病毒”的上位应用申请了专利。


目前该专利在中国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还没有发过审查通知书。


2. 无法对武汉病毒所申请的瑞德西韦新用途专利进行评价。


吉利德的回应是非常谨慎和专业的。


毕竟病毒所方面的专利申请文本还没有公开,谁也不知道具体内容。


因此仅凭“抗2019冠状病毒新用途”这几个字,不能推测病毒所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具体是什么,也不知道其权利要求是如何撰写的;


更不好简单评价吉利德2016年申请的新冠病毒用途专利,是否会对病毒所专利申请产生直接的技术启示;


因此,抛开申请文件,抛开权利要求,在技术启示不明确的情况下,就直接谈授权前景、保护范围大小,终究是虚无缥缈的,反而是大大的不专业。


这一切还是等到专利申请文件公开,把审查留给专利审查员吧。


3. 还是患者第一


现在首要问题还是瑞德西韦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供应问题。这是才是吉利德目前最关注的问题。


安全性、有效性验证了,才能审批上市,才能服务更多患者。


至于专利,既然自己的专利申请在等待审查,不能左右;


既然病毒所的专利申请也在等待公开、审查,不能左右;


那么专利真的不是最重要的,都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情。


潜台词可以是,我已飞奔向前,请不要暗地里使绊子...


4. 交叉许可、强制许可先甭考虑


之前解读武汉病毒所专利的文章已经很多了,大多提到了交叉许可、强制许可的字眼。


这或许是很多专利工作者的惯性思维,因为大概的逻辑有两个:


(1)武汉病毒所如果握有用途专利,相当于有了谈判筹码,可以通过交叉许可压低瑞德西韦的采购价格,所以申请专利有用;


(2)如果瑞得西韦价格太高不能接受,我们还有终极武器专利的强制许可,直接生产制造瑞得西韦;

以上的逻辑皆属理论,哦不,是皆属教条。


(1)交叉许可不会发生,因为形势不允许,逻辑走不通。


我们期待瑞德西韦能见奇效,我们期待抗疫一线能用上特效药;


结果希望人家出钱出药的时候,你说来来来,先买我的专利许可?


不买病毒所的许可,这药你还不能卖了,或者我们不能采购了?


我类个去,这是什么神逻辑?


当然,你又会说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但是你再想想,我们面对的是紧急疫情,不是单纯的市场规则。


我们在期待人家做贡献的时候,结果先给人家埋个坑?


我们想给人家讲公益的时候,结果自己的频道还在用专利去制约,去限制?


于情于理,这个走不通。


(2) 先过了临床试验,再想强制许可,或许根本用不着想


请不要忘记,在我国药品是双轨制管理!


说的所有强制许可都是针对已上市的药品说的,而瑞德西韦还没有上市。


也就是说,首先你得是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然后才有依照专利法第49条,在紧急状态下获得强制许可的资格。


这才是合法程序。


否则临床试验还没做完,安全性、有效性不明的情况下,广泛给患者用药就是违法,就是不负责。


就算给你专利强制许可,又有什么意义?


实际上,目前确定的是瑞德西韦临床试验要做到4月27日。


所以既要面对瑞德西韦临床试验结果不理想的风险,也要面对虽然通过了临床试验,但是疫情已过去的可能。


所以,很可能走不到强制许可那一步,或等不到那一天...


另一方面,吉利德此次也声称“并未与监管部门就吉利德的生产供应成本财务回报进行过任何的讨论”


所以,至少在4月27号之前,都不是谈钱伤感情的时候。


最后,按照孙远钊教授的话说:

“強制许可只是煙幕弹,前提是等于宣告整个相关市场机制的失败或失灵,后面还有极其复杂的问题,完全不是想像中的那个样子。尤其在专利的领域,一旦动用了会有非常多而且难以解决的后遗症过去实施过的国家或地区基本上都是失败的经验。这也是为什么相关的国际公约条款至今已经成为“化石条款”,就是个摆设而已。”

所以,根据目前的形式,目前的环境,目前的经验,正如吉利德所说,交叉许可、强制许可,现阶段讨论真的时尚早。


看完吉利德的回应,再回头看看病毒所的公告,真的是高低立现。


前者显得务实,后者说得太虚...


前者分清了主次,把患者、临床试验放在了前面;


后者一上来便拔高到gj利益的高度,但大概是脱离了此次抗疫的实际场景。


武汉病毒所并不是错在了申请新用途专利上;


而是错在运用专利的认知和逻辑上。


回过头来看,此次瑞德西韦专利事件也算是非常魔幻的。


我的朋友李工仲明是这么评价的:

在没有疫情的时候,老百姓都说专利就是个骗人的,就是个评职称、评高新企业,加分,升学,落户积分的;


没人会想起专利权人要行使排他权。


结果等到了跟疫情相关的时候,一下子反了过来。


其他什么都不想了,专门想着专利的排他权?


而且排他排到别人都没法用这个药治病救人了?


这是什么逻辑?


最后,还有一句话是让我无法释怀的,就是光明日报的这句时评。


我想说,专利并不是冰冷的字眼!


只是有些人把它用错地方,用错了方式,


让其他人寒了心...




我是百科君,一个集才华和专利于一体的,

窝在家里只会说专利的普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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