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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位注射苯酚的李跃华被处理了,现在我们来聊一下他的专利

韩百科君 百科君的IP杂谈 2023-01-15

3月1日晚,丁香园微博发文称,之前号称可以治疗新冠肺炎的李跃华“医生”(以下简称李先生)被处理了。


从丁香园公布的官方处理文件来看,李先生的主要问题在于涉嫌伪造证件,非法行医,以及虚假宣传。

如果你最近的朋友圈看到过关于这位“医生”的消息,你大概会清楚,他的宣传方式中大概靠医师执业证中国专利及“世界专利”学术论文,“三板斧”来支持其穴位注射液的科学性。


现在,官方已经证实其医师执业证为假,而且建议有关部门(就是国知局呗)查一查其发明专利的有关情况。



好,我们可以聊一下李先生的专利了。


声明一下,本文只是就专利说专利,至于李先生的方法能不能治疗新冠肺炎,不是我讨论的。


首先,他所说的穴位注射液确实有中国的发明专利。


这件专利申请于2011年5月,授权公告于2013年2月27日,而且目前这件专利维持有效。



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就是大约浓度在万分之几浓度的苯酚溶液,用来做穴位注射液。


他在有些文章中提到过注射溶液的具体配置方法。


如按照下图标注的配置方法,其苯酚注射液确实在专利的保护范围里。


好,下面来说问题。


1. 世界专利,是不存在的。


可能在某些文章中,你会看到发出来的这张图证明他有“世界专利”。


但这实际上只是一份PCT途径申请专利的通知书,告诉申请人PCT专利的申请号和申请日而已。

只能证明,李先生当年确实通过PCT条约的途径,提交了专利申请,想把穴位注射液的发明专利申请到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


实际上,根本没有“世界专利”这一说,因为这件PCT专利申请只是简化了向各个国家申请专利的申请程序,不是给一个“世界专利”的专利证书。


专利授权还得是各个国家专利局来审批,即使授权了,也是一件美国专利、德国专利等等。


实际上,从这件PCT专利申请文件的指定国来看,他当时是想把专利申请到亚非欧美的很多国家。


然而,8年过去了,这件专利却并没有真正地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而且也已经丧失时效,在各国大概都没有机会了。



2. 发明专利只证明:之前没人这么干过


专利不能跟学术挂钩,有了专利并不说明得到了学术上的认可。


看到有一种说法是,人家有中国发明专利,至少证明专利局的专业人士也认可这种穴位注射液。


很遗憾,专利审查员只是审查在申请日之前,是否有人拿同样的技术方案,解决同样的技术问题,达到了同样的技术效果。


比如这件专利,如果审查员无法通过现有的技术信息证明之前有人拿苯酚来配制穴位注射液,如果专利申请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那么就会被授予专利权。


授权过程的审查文件,在国知局网站上目前无法查到,因为该专利的申请日太早,文件并没有电子化公开。


但是,得亏这件中国专利还申请的PCT专利,PCT专利的检索报告恰好可以证实上述推测。


审查员确实只是找到了两件不太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申请,并初步认为李先生的专利申请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3. 专利有没有问题?会被无效么?


如上所述,这种穴位注射液是否真的能治病救人,那需要药监局去监管


虽然发明专利获得了授权,但是专利不能保证说明书里的方案就一定能治病。


在专利看来,李先生专利实施例部分公开了四个实施例,分别记载了穴位注射液用于治疗扁桃体炎、慢性鼻炎、颈椎病、带状疱疹等4种疾病,这只是专利产品的有益效果。


专利审查员要看的是,说明书里的这些数据能不能支持技术方案可以达到的有益效果。


这大概只能算是一种“形式审查”,毕竟审查员不是学术大咖,不是当了审查员都是爱因斯坦的级别。


但即便李先生这件专利被授权了,过了审查员这一关,我们仍然可以通过法律允许的“无效程序”,去质疑这件专利是否应该被授权。


比如,核心的问题或者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说明书公开的穴位注射液治疗疾病的临床数据,其真实性如何确认?


如果不能,对于专利本身而言,则可能说明技术方案实现不了说明书所记载的有益效果,那么专利可能会面临被宣告无效。


无独有偶,去年有一件氯化钠抗癌注射液的专利曾经引起关注,它就是这么被宣告专利无效的。

那件抗癌注射液专利,就是把高浓度的氯化钠和氯化镁作为注射液,21天治疗多种癌症不复发。


跟穴位注射苯酚一样,也是令人惊呼不可思议!


最后那件抗癌注射液专利,就是因为无法证明实施例记载的临床数据的真实性等问题,目前被宣告专利无效。


所以,这可能也将是李先生发明专利面临的最大挑战。


4. 论文可以支持专利中的数据么?


这件穴位注射液专利中临床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可能更复杂一些。


因为李先生还把这些数据拿去发表了一篇文章。



该文章发表于2013年,大概是在专利授权之后,发表于《求医问药(下半月刊)》。


该文章里公开了这种穴位注射液可以在10种疾病上发挥作用,其中就包含专利所记载的扁桃体炎、慢性鼻炎、颈椎病、带状疱疹等4种疾病。


而且2011年申请的专利和2013年发表的文章中,患者信息,治疗方法,治愈数据都一模一样(两年间临床数据没更新?)。


有人说,发表了文章就说明有专业人士认可了文章里的数据,认可了它的真实性。


那么这篇文章能不能作为证据,证明专利实施例中“临床数据”真实性么?


恐怕不好说。


首先,这篇文章中的数据没有比专利实施例里公开的更多、更充分;


其次,这篇文章中数据的真实性是如何检验的?是否具有公信力?可能也需要考量。

这种情况,最好的证据恐怕还是权威机构出具的临床实验结果,或者有技术鉴定资质单位的鉴定报告最管用。


那样才具有一定的公信力,甚至是法律效力,毕竟专利只认证据。


好了,总结一下吧。


本文只是聊李先生的专利,既然他拿专利来宣传,那么上文是你应该要知道的。


如果你没看懂本文也没关系,只要记住三句话就行了:


1)有了专利并不意味着专利产品真的能治病;


2)不要觉得专利很崇高,尤其不要相信有世界专利;


3)专利授权了,还可能被人请求无效;


现在再来看李先生拿来当“背书”的医师执业证中国专利及“世界专利”学术论文。


第一个被官方证实涉嫌伪造,第二个可以不用太care了。




专利数据来自incopat数据库、WIPO官网;

论文信息来自CNKI;

其他图片来自网络文章截图;


我是百科君,一个集才华和专利于一体的,

窝在家里只会说专利的普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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