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辖区2019年秋季招生简章
柴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辖区2019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2019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19】31号)文件要求,结合柴桥街道中心幼儿园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9年柴桥街道中心辖区幼儿园招生简章,现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
一、年龄要求:
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二、户籍要求:
1.柴桥街道户籍适龄幼儿。
2.父母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同时父母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的适龄幼儿。
三、特殊需要儿童:
特殊需要教育的幼儿详见北仑区阳光学校招生公告
★招生原则★
按照《2019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招生录取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内户籍和房产都一致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有接纳能力再向外自然村辐射。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园的有效房产。录取顺序按文件顺序位执行。(详见附录)
★招生人数、班级及招生范围★
★收费标准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4日 ~6日(该三天报名只作登记,前后次序不作录取依据)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各幼儿园内
★报名要求★
1.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
2. 需随带资料:
柴桥户籍——家长随带《幼儿出生证》、《户口簿》、《房产证》(系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2019年5月3日。
非北仑户籍——父母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同时父母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登记时随带《出生证》、《一方父母的相关社保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双方父母的居住证)、《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儿童保健手册》、《无监护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录取通知
2019年5月20日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大门口公布录取幼儿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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