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于绍文率队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广州司法行政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





为全面掌握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并为省人大常委会下一步修订省条例提出意见建议,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组成人员赴荔湾区检察院、荔湾区司法局开展实地集中检查,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关于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于绍文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七个方面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包括在全国率先由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率先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率先推动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与民政部门经济核对系统实现数据对接,率先探索法律援助参与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代理制度,率先探索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劳动者法律援助服务,率先探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全额保障等。


于绍文指出,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于绍文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依法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激发法律援助参与积极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提升法治获得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一法一条例”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要始终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树立法律援助惠民助民的良好形象。



来源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