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促多元解纷!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海珠工作站揭牌成立
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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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调解在行政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1月31日下午,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海珠工作站(以下简称海珠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海珠区委书记蔡澍等领导出席仪式并为工作站揭牌。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广州市司法局、海珠区有关单位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海珠工作站是海珠区首个以法院和区政府为双重主体组建的行政纠纷解决平台,汇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多种纠纷化解力量,为辖区内的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或其他适合调解的涉诉涉议行政案件提供对口调解服务,是强化府院协同联动,创新打造海珠区诉源治理法治新品牌的有益探索。
海珠工作站依照“尊重自愿、应调尽调”的工作理念,在现有基础上加大“一揽子”调解力度。
硬件保障
设置常规调解室和群体性调解室各一个,均配备与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视频联网设备,以实现线上调解一站式办理。
工作模式
●“一个工作站”指设在海珠区司法局的“海珠工作站”,由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及区司法局各指定一名联络员,承担海珠工作站的日常调解工作。
●“两个解决途径”指调解案件接收后,海珠工作站根据案件类型分别按照行政复议调解程序与行政诉讼调解程序组织调解。
●“N个参与主体”指区住建、水务、卫健、城管、规资、生态环境等多个涉及街道综合执法的职能部门。
依托海珠工作站这一核心平台,调解专项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吸纳整合行政法领域法律实务工作者资源,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全链条定分止争。
海珠工作站坚持以调解和解为总抓手,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全过程,根据案情合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
针对养老保险、中小企业经商等关系民生的社会问题,探索建立“案前-案中-案后”联动机制,通过案前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案中查清事实、居中调解,案后提出意见、跟踪整改,努力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在2023年底的3宗城镇排水行政处罚纠纷中,区行政复议办先行利用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方案,在促成行政处罚实际履行的同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效节约行政成本,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海珠工作站将在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健全运作机制
坚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端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的增量。注重统筹协调。深入研究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不断细化行政争议化解有关的措施。
加强联动共建
积极吸收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协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多种方式实现机制共建、信息互联和需求互商。
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全方位做好新《行政复议法》宣传,提高行政复议首选率,将海珠工作站打造成为具有区域特色的行政争议化解品牌,为广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办公室、海珠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