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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医院就“天价停尸费”事件作出回应,发表了声明!

2017-12-01 周至掌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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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喻娜娜停尸费用”一事的申明


       近日,微博用户@5659222918,在微博中上以《医院开天价扣尸体,费用高达十万元》一帖,控诉我院扣押尸体,后经“西安身边事”等多个微博认证大号进行了转载。都市热线也分别于11月28日以《赢了官司却遇难题,天价停尸费谁“埋单”》和11月30日《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转包私人经营,涉嫌严重违规》,对“喻娜娜停尸费事件”进行了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巨大反响。新浪陕西、腾讯等多家媒体及门户网站对此进行了转载报道。现我院经过调查后,发现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特对此发一下声明:


01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问题

  

    2017年7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决定,我院按照赔偿程序,于9月22日通过法院向喻娜娜家属如数付清了所判决的费用。因此不存在我院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问题。


02

无人告诉家属应当拉走尸体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患者在医疗结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尸体在太平间存放不得超过两周。我院于患者死亡后就立即告知家属应当将尸体拉回,家属拒绝将尸体拉回家中,我院只得强行将尸体移入太平间中。后家属申请尸体解剖。尸体解剖后,已明知司法介入处理后,尸体再无保存必要,医院再三告知其拉回处置,家属拒不拉回。


03

关于停尸费用问题

         

      在11月30日《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转包私人经营,涉嫌严重违规》一文中提及的停尸费用二级医院为20元每天的标准,应 44 33976 44 14988 0 0 1607 0 0:00:21 0:00:09 0:00:12 3216 44 33976 44 14988 0 0 1451 0 0:00:23 0:00:10 0:00:13 3216为停尸台停尸费用。因医院多次告知家属拉回尸体,在家属多次拒绝后,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不能不对尸体进行专门的冷柜保存。因此保存的成本大幅增加。



04

关于太平间的私人承包问题

          

      因我院从2011年实行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在后勤保障方面也进行了社会化改革。太平间具体由总务科进行负责,招聘社会人士进行日常管理。所以我院太平间不存在对外私自承包的问题。



综合以上问题,我院认为个别媒体记者在报道的过程中,失去了一个媒体人最基本工作的道德准则。在没有采访到医院领导的情况下,片面的听取了患者的诉求,就报道出了强烈的带有严重个人情感彩色的报道。以此引导舆论走向,博取社会同情。从而利用道德绑架的方式,严重挑战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失去了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持有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严重违背了习  总书  记2016年2月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新闻工作者应当在新闻报道中应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的原则。因此我院呼吁,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报道的审核,防止有失事实的报道产生,从而避免有些人利用“假新闻”,从中获取利益。



来源:周至县医院

事件回顾:


【医院开天价扣尸体 费用高达10万余元】@用户5659222918 投稿:“我的妻子名叫喻娜娜,2015年11月18日到周至县人民医院待产,19日顺产一男婴,之后大出血抢救无效离开了···


后来从医院的记录上看,医院是按羊水栓塞来治疗的,事后做了死亡鉴定为院方重大过错导致妻子死亡。经过漫长的官司,今年7月,终于等来了判决结果。虽然我赢了官司但医院现在不执行判决,拒绝将妻子的遗体交予我们家属!


并且还在太平间使用费上开出天价,两年十余万元,但是打官司的过程中医院并没有通知我们家属太平间会产生费用,也没通知我们可以把人拉走。求求大家帮帮我,怎么让医院还我妻子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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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事件回顾:


聚焦周至县医院,致孕妇死亡被判赔偿近50万却拒不执行!!!


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转包私人经营 涉严重违规


(放到你圈子里,朋友们会感激您)


来源 | 周至县人民医院、西安身边事、陕西第一资讯 | 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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