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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医院怎么了,又发声明?

2017-12-03 周至掌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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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喻娜娜停尸费用”一事的

再次申明



   近日,微博用户@5659222918,在微博中上以《医院开天价扣尸体,费用高达十万元》一帖,控诉我院扣押尸体,后经“西安身边事”等多个微博认证大号进行了转载。都市热线也分别于11月28日以《赢了官司却遇难题,天价停尸费谁“埋单”》和11月30日《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转包私人经营,涉嫌严重违规》,对“喻娜娜停尸费事件”进行了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巨大反响。新浪陕西、腾讯等多家媒体及门户网站对此进行了转载报道。其所报道内容与事实不符,现将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声明如下



01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问题

        2017年7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决定,我院按照赔偿程序,于9月22日通过法院向喻娜娜家属如数付清了所判决的费用508876.22元,且该判决结果中未涉及停尸费一项。因此不存在我院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问题,媒体所谓“家属至今未领到赔偿款”之说,更是无稽之谈。


02

无人告诉家属应当拉走尸体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患者在医疗结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拉回或移放太平间,在太平间尸体存放不得超过两周。我院于患者死亡后就立即告知家属将尸体拉回,家属拒绝拉尸,我院遂将其尸体移入太平间中。后家属于2015年11月27日请有关部门进行尸体解剖。尸体解剖后,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拉尸体和打官司已无任何关系。尸体再无冷冻保存必要,但家属却一直未将尸体拉回,时至2017年11月30日,累计在医院太平间冷冻存放740天。所谓“医院扣尸体”之说,与事实相背。


03

关于停尸费用问题

        在11月30日《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转包私人经营,涉嫌严重违规》一文中提及的停尸费用二级医院为20元每天的标准,应为停尸台停尸费用。因医院多次告知家属拉回尸体,在家属多次拒绝后,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不得不对尸体进行专门的冰冻保存。因此保存的成本大幅增加。


04

关于太平间的私人承包问题 

因我院从2011年实行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在后勤保障方面也进行了社会化改革。太平间具体由总务科负责,招聘专人进行日常管理。所以我院太平间不存在对外私自承包的问题。



综合以上问题,我院认为个别媒体记者在报道的过程中,失去了一个媒体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在没有对事实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片面的听取了单方之词,就报道出了强烈的带有严重个人情感色彩的报道。以此引导舆论走向,博取社会同情。从而利用民意绑架的方式,给医院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不具备一名新闻工作者,应持有公平公正的基本素质。严重违背了 习  总书  记2016年2月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新闻工作者应当在新闻报道中要遵循事实准确,分析客观的原则。因此我院呼吁,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新闻报道的审核,防止有失事实的报道产生,像北京三色幼儿园报道一样,严重失实,严重的影响了国人的形象。


事件结果

“关于喻娜娜停尸费”一事,已于2017年11月30日,经周至县卫计局、周至县尚村镇人民政府、尚村镇神灵寺村委会参与调解,其家属已于11月30日交清停尸费,12月1日已将尸体拉回,此事已彻底处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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