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十堰市教育局下发体育中考平时成绩管理办法
刚刚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印发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教发〔2021〕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生体育平时成绩管理,重点突出过程性、全面性评价,保证成绩客观公正准确。经研究,制定《十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管理办法》,请各地各校遵照执行。2023年7月3日十堰市初中毕业生
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
平时成绩管理办法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督促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引导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发挥体育特长,帮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体育平时成绩分三个学年(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进行考核,每学年5分,共计15分。
(一)平时成绩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七、八年级成绩汇总上报工作应在每学年6月15日前完成,九年级成绩汇总上报工作应在每学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地各校每学年必须向家长反馈一次平时成绩,每学年的《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记录表》(附表3)经学生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成绩汇总审核后报送至市招生考试院。各学校要将原始成绩记录保留三年备查。
(二)中途转入的学生,必须由转出学校提供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的平时成绩;中途转出的学生,转出学校要给学生提供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的平时成绩,作为转入学校给学生赋分的依据。
(三)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每学年平时成绩按满分5分计算。因伤因病或其他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可申请缓考,七、八年级缓考在当年九月底前完成,九年级缓考在当年四月底前完成。在缓考规定时间内身体素质测试只完成了部分项目的,按实际测试成绩赋分(例如:学生身体素质只测试了4项得320分,该生平均分为320除以5等于64分,按标准赋1.4分);在缓考规定时间内身体素质测试5项都不能完成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赋0.5分。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辖区学校平时成绩的管理和督导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成绩数据真实有效。凡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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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康丽
责编/刘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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