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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从江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部署,2017年11月7日至12月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从江县开展了巡视工作。2018年4月11日,省委视组向从江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推进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客观公正,令人警醒,从江县委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思想自觉。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县反馈意见后,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政治检验,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从江县加快发展、决战脱贫攻坚的良好机遇,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县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契机。在整改落实中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结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加快经济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相结合。既逐条对照,更举一反三;既抓好“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直面问题,聚焦聚力,坚定信心,确保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州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12类问题40条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逐条对照、细化分解,明确整改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实行“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为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体系,对整改成效和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并按照要求于2个月后向省委巡视办上报整改报告,还于9月8日召开县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常委成员深查细照,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原因,细化措施抓整改。同时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和28个单位(乡镇)均于9月10日前完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领导任副组长,并在县委办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日常跟踪督办。领导小组下设脱贫攻坚、党的建设、从严治党3个专项整改小组,分别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任组长,牵总负责各专项整改小组工作。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贵州省反馈意见后,根据省州整改方案,县委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专班、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生态环保工作整改专班等11个整改专班,抓好整改落实。先后召开4次专题调度会议进行调度,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要求各整改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查细照,举一反三,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县委认真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我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等方面问题,经梳理归纳为四个方面12类40条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6项,其中需长期坚持12项,4项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远,强化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16项制度,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脱贫攻坚工作。从江县是全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其中加勉乡是全省20个极贫乡镇之一,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针对巡视反馈脱贫攻坚重中之重、头等大事的地位不突出问题。县委高度重视,深刻反省,剖析原因,积极整改。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入手,牢固树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963”干部帮扶结对机制,安排县四大班子领导干部按照东西南北中“五大战区”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和纵队长,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明确县委书记、县长“定点联系”省、州极贫乡镇,坚持县级领导包保联系贫困村,明确39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112个贫困村,实现县级、科级领导干部帮扶联系207个贫困村全覆盖。完成164个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派驻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深度贫困,以春季攻势、夏秋攻势为抓手,坚决打好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四场硬仗”,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印发《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从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意见整改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究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督查考核、干部考核、监督执纪问责重要内容。今年5月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月份县委组成六个督查组,由县委常委带队深入19个乡镇79个县直部门(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并顺利接受州委督查组的专项督查。

(三)着力打好基础设施建设硬仗。成立配套资金协调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协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事宜,加大银行贷款融资力度,及时落实通组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保证组组通公路正常建设。截止目前,2017年我县实际实施“组组通”310.644公里,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18年度“组组通”项目153条511.509公里,已完成路基492.105公里,完成路面硬化369.018公里,完成验收58条204.657公里。2017年通组路省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已到位13744万元,现已支付工程款12457.35万元,占应付工程款90.64%。县级财政克服困难,解决2017年县级配套资金600万元,同时正在积极筹措其余县级配套资金。

(四)着力打好产业扶贫硬仗。2017年底,我县按照省州要求,加快推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针对实施较慢的乡镇进行3次诫勉谈话,截止2017年12月底,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15583万元,报账率为96.41%,竣工率为97.29%,剩余1411万元部门资金拨付率78.87%,报账率71.07%。同时按照“1+3+N”产业扶贫思路,科学编制扶贫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将2018年第一批财政资金按照香猪项目资金293.61万元和食用菌产业资金419.23万元、一乡一特N产业2978.4万元、蔬菜种植1391.7万元下达至乡镇,抓好产业项目集聚和示范带动。

(五)着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进一步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提高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在安置点设立移民社区卫生室、幼儿园、小学、警务室,保障群众就近就医、就学,完善社区治安管理;设立安置点社区居委会和基层党组织,完善居民自治管理;设立移民社区服务中心,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先后举办烹饪、刺绣、种养殖5期劳动力培训班;开发县内公益性岗位,在安置点增加20名公益性保安保洁员解决搬迁贫困人口就业;积极引入企业,分别在县城安置点和洛贯产业园区安置点开设手套加工厂、制伞车间、灯具安装厂,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加大就业推荐,引导群众在九芗米业、怡家人等县内企业就近就业。同时,整合搬迁对象脱贫贷款资金投入到食用菌产业,按照年利率6%收取利益进行分红。加快2017年度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科学倒排工期,增加施工设备和人手,强化督查调度,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目前,我县2016年度搬迁对象已实际入住854户3860人;2017年度各安置点已全部完成住房主体工程和质量验收,住房集中简装和配套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搬迁对象8659人已实现搬迁入住7463人,其余对象正在搬迁入住,预计10月底可实现全部搬迁入住。

(六)切实做好教育保障工作。督促教育、扶贫、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接工作,在教育扶贫上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到学生信息审核及时、资助资金发放及时,不克扣、不挪用、不冒领。201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学生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500元∕人已于2018年1月12日全部通过银行代发到学生资助银行卡上。将2017年春秋两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已于2018年1月12日全部通过银行代发到学生资助银行卡上。

(七)切实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全面加强“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宣传力度,引导贫困劳动力主动学技能、强本领、增收入。2017年完成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4538人,完成全年任务4507人的100.69%。2018年度全员培训任务7465人,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走访调查,建立培训台账,努力做到“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施培”。1-9月份全县共完成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6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3.26%,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3683人,就业率为72.36%,基本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积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在杭州萧山建立“从江县劳务联络工作站”,与挂帮地区开展劳务协作,收集就业岗位5000余个,实现劳务输出761人。并在广东省(从江县户籍人口务工密集地区)建立“从江县劳务联络工作站”,推进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助推脱贫攻坚。

(八)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及“三改”任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及三改任务2141户已全部完成。及时对已竣工的危改户进行验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以确保改造质量。2017年危改共需补助资金4772万元,实际到位补助资金4772万元,中央到位2619.56万元,省级到位1040.22万元,州级到位434.09万元,县级到位678.13万元。“三改”共需补助资金1230.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30.6万元为县级补助资金。各级到位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乡镇并造册发放至农户。

(九)抓好香猪主导产业。成立香猪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建立产业集团联盟,实现抱团发展,发展壮大产业。注重转变发展方式,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投入,激励加工企业加工销售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香猪生产的积极性。开展对现有企业进行重组,引进江苏盐城市宝翔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从江香猪产业,投入9000多万元购买了从江香猪开发公司全部知识产权,粤黔香猪开发公司90%的股份、丰联牧业70%的股份,控股两家企业,变更了企业法人,通过资源整合,拟投资3.5亿元,完善从江香猪全产业链开发建设,逐步建立成熟的香猪销售市场。加强七香农业公司与从江香猪特色食品公司、宰便镇屠宰加工厂资源整合,87.5%的租金用于厂房环保设施建设,使厂房正常投入生产,带动当地香猪产业发展。

(十)抓好油茶产业。2018年已完成油茶低产林改造任务4000亩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造1000亩。引进兴茂森油茶苗木科技园到从江建设油茶良种苗木培育基地,年产苗木120万株,保障了我县新造油茶用苗需求。引进贵州百里杜鹃瑞伟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到从江建设油茶基地,目前公司已建有集中连片的新造油茶基地1400余亩,计划发展基地10000亩。在老油茶林资源集中的庆云、高增、斗里、丙妹等乡镇由农户组建4个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油茶新造栽培技术和低产林改造技术培训,并以小班现场培训为主,已培训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500人次。整合各部门扶持资金,以油茶产业规划为统领,整合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土地整治等各部门资金扶持和补贴到油茶种植基地建设上,加大油茶产业资金的帮扶力度。

(十一)抓好从江椪柑产业。巩固“从江椪柑”产业品牌,组建县级国有平台从江七香公司,负责从江农产品经营销售,该公司投入70万元建设果品保鲜库500平方米。投入64万元县级产业化资金支持4个柑橘专业合作社新建4个保鲜库(800平方米),库房已投入使用。投入80万元支持补助森绿公司建设1个620平方米冷库,容量2170立方米。由县七香公司牵头,投入500万元建成1000平方米、库容3000立方米建设大型冷链物流库,待验收后投入使用,初步解决从江椪柑商品化处理率低的问题。

(十二)抓好稻鱼鸭产业。2018年实现核心示范面积1万亩,实现覆盖面积11万亩。九芗米业与10个种养殖合作社签订从江香禾5000亩1500吨订单协议。丰联公司与合作社签订有机稻和优质稻2400亩1080吨订单协议。通过项目投入,示范带动,加大稻鱼鸭复合系统产品产购销链接,促进稻鱼鸭产业发展壮大,截止9月底,项目实施已发放鱼苗16000斤、投放面积5500亩,投入资金69万元。我县九芗农业公司与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签订了从江优质米供应协议,并与我县进行校企合作,为学校提供优质大米。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契机,省农委和黔东南州政府在从江县组织召开了香禾发展大会,来自各方嘉宾和企业代表200余人,有力地宣传和推介了从江香禾文化,促进了从江稻鱼鸭产业发展。完成从江、榕江、黎平、锦屏、天柱等5个县稻鱼鸭产业联盟,从江县任盟主,通过联盟模式做大做强稻鱼鸭产业。

(十三)认真做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一是巡视反馈的2016年审计发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348户“四有人员”和村干部,目前已在国办系统中共删除226户(其中财政供养人员19户、持有商品房17户、村干部190户);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的58户;符合贫困条件并保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的64户。二是认真开展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办系统、帮扶明白卡、“四卡一表”、贫困户实际“四统一”的要求进行排查,进一步把底数摸清,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通过开展漏评错评错退专项治理,发现漏评3300户6087人,错评383户1091人,错退124户513人,均已在国办系统中进行处理。当前贫困发生率为22.98%,比年初上升1.06%。三是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经进一步核实,103个“死人吃低保”中因公安和计生信息有误,有15人仍然健在,身份证号码有误1人,不是低保保障对象1人,死亡人员领取低保未超过缓退期(3个月)8人,录入低保系统时,他人身份证号码误录成死亡人员身份证号码2人,真正属“死人吃低保”的有76人,共涉及资金19.6462万元,截止目前已追回低保资金17.33万元(64人)。150个“富人吃低保”中车子已转让但未及时过户的有17人,车子报废但尚未注销有6人,用身份证帮他人办理购买车的3人,信息有误实际无车的3人,重复信息1人;经与交警大队核实,无车辆信息10人,车辆已转出9人,车辆已注销3人,真正属“富人吃低保”的有98人,共涉及资金90.3543万元,已追回低保资金4.4054万元(4人),其余正在追缴中。

(十四)认真解决脱贫过程不扎实问题。一是加强督查检查。我县于4月份组织4个工作组分五大战区对各乡镇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库建设情况、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完工项目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今年5月再次对各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8月底,我县对2017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进行验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乡镇限期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今年来,我县已举办红旗渠培训3期、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培训3期、村干部培训3期、扶贫系统干部培训3期、计划出列村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脱贫攻坚专题培训2期,加强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宣传与解读,增强干部项目编报、实施、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极贫乡产业扶贫。明确省级极贫乡加勉乡以香猪为主要产业,以林下养鸡、养鸭等为辅助产业,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截止目前,创建香猪养殖示范点4个,可出栏3230头,林下养鸡示范点3个10500羽(其中党翁蛋鸡养殖示范1个3000羽),鸭养殖示范点1个2500羽,校企示范点1个50亩。目前,全乡养殖20头以上能繁母猪的养殖户70多家,全乡存栏母猪4173头,育肥香猪4433头,仔猪6351头。通过与省交通厅、贵州黔福香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协议,已实现香猪销售2035头。

(十五)认真解决脱贫结果不真实问题。一是我县正在有序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排查工作,同时针对2018年拟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核实,已于5月完成2.9万拟脱贫人口标注工作。围绕拟脱贫人口,全力落实帮扶措施,着力构建稳定脱贫长效体系。目前,正在开展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省扶贫办根据国办系统数据情况通报,我县2016年脱贫对象中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而“被脱贫”的人口达8312人。收到该通报后,我县迅速在全县范围开展数据清洗,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核实,并如实在国办系统中进行修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十六)认真解决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问题。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强化感恩教育,引导自力更生。在县电视台开辟了《脱贫攻坚这一年》《我要脱贫》等八个专栏,通过广播电视和微信公众号刊播脱贫攻坚题材新闻257条,报道一批脱贫致富先进典型。2018年开展送戏下乡52场,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懒汉脱贫》、侗戏《饱汉》等脱贫攻坚节目,讲好脱贫故事,唱好脱贫戏,鼓舞群众全力参与,增强脱贫攻坚信心。针对交通厅提供加勉乡的600余个就业岗位,通过再宣传、再动员,其中实现稳定就业286人,因部分岗位对专业性要求较高,加勉乡没有这方面的专业性人才,无法实现就业。此外,加勉乡在今年“春风行动”以来,大力开展厨师、公交驾驶、机械操作等培训,除大力宣传交通厅系统就业岗位外,还动员外出务工就业岗位335个。目前全乡累计实现就业2123人(贫困户1687人),其中转移就业1821人,促进就业脱贫。

(十七)认真解决局限于发钱发物问题。已按照“963”帮扶机制,落实干部帮扶联系贫困户,按照“谁帮扶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帮扶干部责任,提高帮扶满意度。定期举办扶贫业务培训,对当前各项扶贫政策进行讲解,提高各级帮扶干部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帮扶成效、群众满意度进行督查检查,一经发现帮扶不实、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的,进行严肃追责。针对加勉乡钩藤成活率低的问题,已经动员群众补种,成活率已达90%以上。高增乡钩藤项目,已联系苗木供应商,计划于2018年12月份补苗17820株。此外,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加强技术指导,严格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实施真正取得实效。

(十八)注重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针对部分县级班子党组织领导核心意识不强,放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责令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积极进行整改,同时对党组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要求按党组工作条例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党的建设等重大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把“两学一做”、“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基层党建督查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就以“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内政治生活”的问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根据排查汇总结果形成了问责材料。加强学习,强化政治武装,制定2018年度县四大班子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讨论等各种形式开展学习,明确每名县级领导干部自学50个学时,集中学习4次以上,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四是健全制度,规范议事决策。制定印发《中共从江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从江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并要求各党委(党组)建立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各级党委(党组)议事决策程序。

(十九)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意见》,对双重组织生活会不正常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处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9个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对11名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强化培训,增强党建能力,制定了《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坚持对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选派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主任到县委党校、红旗渠干部学院进行培训3期360人,对县级选派的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县委党校进行培训3期572人,在县委党校开展全县村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3期223人,并安排到三穗县颇洞村、下江镇公纳村等地考察学习。

(二十)着力解决农村党组织工作关系不顺问题。一是对全县合并中心村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充分听取民意,妥善处理好合并村问题,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先后召开县长办公会、县委常委会研究行政村撤建工作,优化行政村设置调整方案,针对212个中心村,决定对原定的89个中心村不予调整,对运行好的中心村不予调整,对太小的行政村建议合并。统筹安排部署村“两委”班子配备、村级活动室建设、村干部报酬等工作,确保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稳定,村级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行政村撤并建相关手续。二是规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议事规则。指导各乡镇制定《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规范村级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三是加大村级活动室建设力度。特别是对200平方米以下的村活动室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整合卫生、民政、林业、扶贫等部门项目资金,分3个年度对面积不足200平方米及危旧村活动室分批进行新建或改扩建。2018年,整合卫生计生项目,融资5000万元,按照“两室合一”的要求,启动新建村级活动室90个,确保村级组织有场所议事、有地方办事,改善村级办公条件,提高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十一)着力解决村干部素质偏低问题。一是及时调整不胜任工作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按照“一好双强”的目标,逐村摸排、分析研判,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贫困村党组织进行调整。今年来共对不胜任工作的17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调整。二是研究出台政策提高村干部待遇。出台《关于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标准的通知》,将三大员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村安监员、村宣传员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后备干部识别培养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县共培养村级后备干部1536名,其中35岁以下837人,大学毕业生58人,致富能手436人。

(二十二)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年龄大、文化低问题。一是认真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下发《从江县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求每个村发展1名以上党员,消除连续2年不发展党员的村,着力保障农村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已发展党员238名,其中35岁以下的187名,占78.6%;高中以上学历的112名,占47.1%。二是认真做好党员党费缴纳工作。认真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存在不按时缴纳党费的加榜乡,已对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全县各党支部均按月收缴党费。三是认真做好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将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科学培训计划,建立县乡两级上下联动教育培训机制,把能力素质提升、党性教育、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业务作为教育培训的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先后在县委党校分三期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同时通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县乡干部、第一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讲2332场次,受教育党员群众145540人次。

(二十三)着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及时纠正违规延长干部试用期问题。针对违规延长试用期的2名干部已经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同时对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及时做好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今年6月,县委组成15个干部考察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优秀年轻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将一批年富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列入人才库培养。目前,全县储备正科级后备干部181名(县直单位110名,乡镇71名)、副科级后备干部343名(县直单位214名、乡镇129名)。三是及时制定优秀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工作计划。以发现储备一批“80后”正科级、“85后”副科级、“90后”科员级优秀年轻干部为基础,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梯队建设管理台账,着力抓好优秀年轻干部的挂职锻炼、交流轮岗、提拔任用等工作。四是及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统筹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全面加强推进领导班子建设。

(二十四)着力解决干部“出多入少、流失严重”问题。一是狠抓基础教育,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借助中国贸促会、澳门特区政府、杭州萧山区帮扶从江机遇,在基础建设、贫困资助、师资培训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基础教育。二是落实政策待遇,以政策待遇留住人才。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生活设施、落实带薪休年假制度、定期组织健康体检等,落实各项政策待遇留住人才。三是提高乡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017年起,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从20%提高到30%。四是规范调动管理,防止干部人才流失。对于在从江县服务期满,申请调出本县的干部,出台相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每季度末研究干部调出县外事宜一次(教师调出县外每年研究一次)。县委组织部每年上会研究人数不超过10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上会研究人数不超过30人。五是加大考试招录,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合理设置条件,是主体民族乡的,单设主体民族考试名额、民族语言测试、放宽招录门槛等,破解“考得进的留不住,留得住的考不进”问题。2018年,招录公务员51名(其中:选调生10名、“958”院校招录3名、社会招录34名、面向脱贫攻坚“四类人员”定向招录14名)、事业单位招聘92名、人才引进12名,共补充年轻干部155名。

(二十五)着力解决混编混岗干部遗留问题。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认真按照干部档案联审机制抓好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核实干部身份,对于今后调任到行政岗位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调任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对于没有获得批准的,不上会进行研究。注重加强干部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培训,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认真抓好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干部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干部已经排查结束,针对干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已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通过,并报县长办公会研究,正在对干部遗留问题将逐步整改消化。

(二十六)着力解决“干部选拔视野不宽,用身边人过多”问题。一是规范干部交流任用程序。在形成干部人事初步方案时,对县级领导干部身边人交流任用更加严格谨慎,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进行分析研判,进行综合比选,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杜绝任人惟亲、惟近情况。二是规范县直机关干部入口。落实好机关补充工作人员80%面向基层和选调的规定,进一步拓宽县直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2014年以来,有40余名乡镇优秀年轻干部通过遴选到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三是抓好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把多岗锻炼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途经,采取上派下挂、上下互派等方式,深化机关与乡镇的年轻干部交流,选派年轻干部到省州机关、经济发达地区和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岗位挂职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的培养锻炼。截止2018年9月,共选派102名干部赴中国贸促会、浙江萧山和贵安新区等挂职锻炼。

(二十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开展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和党内政治生态“管护区”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责令县教育和科技局、停洞镇、秀塘乡等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3个单位党委(党组)在十二届县纪委三次全会上上作表态,责令县住建局、合医中心、洛香镇、加鸠镇4个单位党委(党组)在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8年来,对秀塘乡下敖村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虚增户数和人数降低贫困发生率”问题进行问责,分别给予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副乡长党内警告处分,对扶贫工作站负责人给予记大过处分;1—9月,对扶贫领域违纪情节轻微或具有苗头性的相关责任人97人进行问责或约谈,其中: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41人,警示谈话4人,提醒谈话47人。

(二十八)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一是细化《从江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坚持县委统领总责,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推开“森林管护区”创建工作,突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纪律监督同时抓、共促进。二是加强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约谈提醒、定期报告、分类指导、工作检查等机制,落实县委常委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和年终考核,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县教科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行问责,对分管副局长进行立案审查,对时任纪检组长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报州纪委对原党组书记、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十九)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领导干部的追责力度。结合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警示震慑,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2018年1—9月,全县查处的党内问责案件共32件3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诫勉谈话6人。

(三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做好巡察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巡视巡察党内法规文件,突出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来开展巡察工作,深挖细查找准存在问题。2017年,县委共启动4轮巡察(含州县联动2轮),对全县8个单位和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71条,已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约谈9人。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清退违纪资金47.836万元。2018年,县委共启动3轮巡察,共对10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对1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43个村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26个,移交问题线索38件47人。二是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县委第三轮巡察中,成立8个巡察组对全县2017年4个已出列贫困村和2018年39个拟出列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重点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推进情况等问题。三是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好分类处置,并建立问题和整改“两张清单”,坚持按照“四不放过”标准,从严抓督促抓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去年来,督促7个单位和2个乡镇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今年完成1个单位和2个乡镇巡察整改工作,准备对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单位开展反馈。四是制定《中共从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组的工作。五是强化队伍建设,结合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着力解决巡察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培训、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经县委批准,县委巡察办现有编制4个,成立6个常设巡察组,每组核定人员编制2名,落实巡察组办公室,配齐办公设备,加大巡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巡察能力。落实资金保障,2017年,县委、县政府划拨巡察工作经费50万元,确保巡察工作正常运转;2018年已审批巡察工作经费40万元。

(三十一)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要求。一是进一步清理县乡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认真清理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参与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完成清理县乡纪检机关参与不符合“三转”要求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乡镇纪检干部分工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规范。二是切实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县委印发《关于加强从江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意见》,撤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派驻纪检组,新设立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再兼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不参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分工,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彻底解决之前派驻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

(三十二)着力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一是持续精准开展专项监察。推动落实“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享受非普惠民政策申报、公示、核实抽查制度,1—9月完成申报2400人次,公示1733人次,已完成核实抽查645人次,发现问题12个,纠正申报不实6人,取消违规享受22人,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二是切实加大民生监督工作。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畅通群众反映举报问题途径,快查快办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1—9月,共发现民生领域问题93个,立案80件80人,党纪政务处分53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期44人,用身边事例教育身边人。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1—9月,共对相关责任人79人进行问责,其中:纪律处分4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35人,提醒谈话35人。四是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工作。1—9月,共完成走访对象1600余户,参与走访干部120余人次,发现问题62个,形成问题线索9件,立案9件9人,党政纪处分9人。五是聚焦重点持续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1—9月全县共立案件119件,结案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其中开除党籍17人、留党察看10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开除公职4人、撤职2人,移送司法6人。1—9月县监委共立案15件,共使用调查措施11项182(人)次,其中:谈话28次、讯问13次、询问70次、查询23次、冻结1次、调取25次、查封1次、扣押13次、搜查5次、勘验检查1次、留置2人。

(三十三)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1—9月全县实践四种形态28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96人,占比69%;实践第二中形态57人,占比20.1%;实践第三种形态21人,占比7.4%;实践第四种形态10人,占比3.5%。1—9月全县共约谈干部1882人(次),其中:预防提醒谈话1728人(次)、函询6人(次)、示警约谈和提醒谈话81人(次)、批评教育64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3次。

(三十四)认真做好“以案说纪”工作。一是落实“一案一整改”。目前选取了4个典型案例重点推进“三会两书两公开”,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针对性建章立制进行堵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做到查办一个案件管好一个系统(行业)的目的。截至目前,对80个已结案的案件,均已到发案单位召开支部会宣读处分决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次数3次,提出整改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3份,对10个十八大以来移送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剖析。二是丰富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抓好《监察法》专题宣讲,配合完成州监委委员吴增前到从江县开展专题宣讲,共有110家单位约300余名公职人员聆听宣讲报告。5月16日,与省州同步开展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展,在省州案例基础上,精心选择了5个从江案例,增强以案说纪效果。组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4月18日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骆最勇为全县科级干部上廉政党课。8月3日,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书记吴鹏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通报全县近三年来执纪审查情况和典型案例,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10月12日,县委书记吴鹏再次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部门党组书记进行示警约谈,对巡视整改作要求。8月17日组织45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十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违规借支、公款私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审批建设,从源头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对个人借用国家资金问题,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县共清退借款13235万元。其中:规范账务处理清退7372万元,主要是属于在建工程,不属于个人因私借款的账务调整;清缴收回清退1928万元,主要是现金收回和单位日常支出报账;制定还款计划清退740万元;司法程序清退780万元;报批核销清退294万元;核实后不属于违规借款2121万元。对县移民局公款私存问题,经调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十六)严肃查处套取国家资金行为。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国家资金监管,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严格审批程序,把好资金请款、划拨、使用、报账各个环节。切实加大专项治理工作,严肃纪律问责,2017年核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发现问题64个,立案1件1人;核查公益林、退耕还林补偿金发现问题58个,立案11件11人;发现乡镇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扶贫项目资金问题63个,立案25件27人,党政纪处分12件12人,对极贫乡镇加勉乡脱贫攻坚工作立案2件2人。

(三十七)切实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力度。针对停洞中学将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午餐补助公款私存等问题,对停洞中学公款私存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2月分别给予学校负责人宁某某和彭某某两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某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加大教育系统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8年4月,县纪委对县教育和科技局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县教育和科技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等方面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源头漏洞,筑牢拒腐防线。根据纪律检查建议书,县教育和科技局及时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工作大会。成立理财小组,定期公示教育费用,执行《校财局管管理办法》“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修定完善教育费用方面制度共10项,完善教师队伍制度管理4个,加强管党治党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开展教育系统“三个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3月份开始,对私设“小金库”问题,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师德师风方面教育建设进行专项治理,共发现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6大类问题。目前,有关问题正在核实办理中。

(三十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纠正“四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18年1—9月,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37件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管党治党问题7件7人,服务群众问题8件8人,精准脱贫问题19件19人,污染防治问题2件2人,其他问题1件1人。

(三十九)坚决杜绝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2018年1—9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案件10件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解聘处理1人。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4期13人。2017年下半年集中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以来,共5次对全县直属机关、洛贯经济开发区等75个单位,19个乡镇的办公用房进行全覆盖清理检查,共有48个单位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共腾退出25间375平方米。清理封存公务接待用酒937瓶,清理用酒欠账62.72万元。对全县258辆公务用车统一建立车辆档案制度,成立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将上交40部公务用车和11名临聘驾驶员纳入公车保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开展“茅台酒乱象”整治,全县共7293名干部填写《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不参与茅台酒经营承诺书》,查处了县科协违规购买使用茅台酒问题,给予党纪处分2人。2018年1—9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案件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解聘处理1人,通过以督促问题整改,促进全县干部作风转变。

(四十)认真开展虚开票据报账和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土特产等礼品礼物、公款出入娱乐场所等行为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县各预算单位近三年来财务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虚开票据报账、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土特产等礼品礼物、公款出入娱乐场所等行为,坚决制止虚开票据报账和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土特产等礼品礼物、公款出入娱乐场所等行为发生。二是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印发《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两个,金额为133538元,责任单位已全部存入财政所账户。三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印发《从江县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县2017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坚决落实快速办结,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移交线索办理工作

县委以高度讲政治、讲纪律、讲担当的精神狠抓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细化措施,狠抓办理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视组移交给从江县纪委的问题线索共19件,通过核实,19件线索基本完成初核,其中:立案8件21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6件(有3件既涉及立案,又涉及谈话)10人,作了结处理8件。立案的8件21人中,已结案8件,党政纪处分2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6419058;邮政信箱:贵州省从江县北上行政中心1号楼五楼(县委巡视整改办公室);电子邮箱:gzcjygp@163.com。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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