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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务川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7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务川自治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18年4月1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务川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照单全收,立行立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务川集中反馈会召开后,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委照单全收,县委书记亲自统筹,迅速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工作动员会、巡视整改专题会,及时制定《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遵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23个巡视整改子方案,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23个整改工作组,按照“一个问题一名牵头县领导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个工作专班”的原则,明确四个层级的整改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围绕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形成了层层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督促,成效明显。县委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督促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整改落实,县委副书记先后3次集中相关部门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县级各分管领导认真跟踪督促问效,做到定期调度、动态推动,达到了整改初步效果。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我县后,向我县移交的104件边巡边改事项均已办结落实;集中反馈的7个方面、23项问题均落实了整改措施,59个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为最大限度抢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战略机遇,县委书记亲自督促,各责任县级领导干部具体调度,各级党组织书记直接抓,在解决问题“治标”整改的基础上,由点到面,举一反三,对全县各级党组织7个方面、23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形成了良好的整改氛围。同时,从“治本”的角度,围绕反馈问题建立相应机制和制度,有效解决了标本兼治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常态化和长效化方向发展。

二、从严从实,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县委中心学习组2018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学习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依托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大讲习活动,已邀请省市讲习员来务讲习14场次,县级组织开展讲习活动2000余场次,开展全县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征文、抢答赛和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热潮。三是对巡视反馈县人大办、政府办未在支部会议上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问题,分别对两个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责成其向县委作出了书面检讨。同时,县人大办、政府办支部分别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对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四是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70多个县直单位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学习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五是出台《2018年脱贫攻坚“大决战”工作方案》《务川县脱贫攻坚“四定五确保”工作方案》和《务川自治县2018年脱贫攻坚夏秋攻势暨整县出列百日大决战行动方案》,以脱贫攻坚为总揽,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立县级脱贫攻坚总指挥部、16个由县级领导任指挥长的脱贫攻坚战区指挥部和122个指挥所,形成了县委定期研判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工作制度,强化了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调度。

2.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总揽全局不够,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从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着手,出台了《中共务川自治县委关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并利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契机,全面梳理班子和个人工作和能力上的差距,深入剖析,及时整改到位。二是从县委常委班子自身学习着力,坚持常委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完善常委会定期学习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提高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县委班子带头执行党纪党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促进县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四是全面加强县委对全县工作的统筹与领导,定期专题听取人大、政协及“一府两院”党组工作汇报和纪委监委工作汇报,积极支持其履行职能;完善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全县重点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五是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筹调度力度,仅2018年1-9月,县委专题研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9次,及时解决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截止目前,2016年度省下达2285户10135人搬迁计划,已于2017年10月23日前全部搬迁入住;2017年度省下达1951户8586人搬迁计划,已全部搬迁入住;2018年1206人的搬迁安置房建设已于10月初全面完成,正在有序搬迁入住,确保2018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之战圆满收官。

3.关于“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使命担当不强”的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并制定了《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务川自治县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务川自治县“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同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提升党员干部政策执行和担当能力,着力标本兼治,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二是针对“干部不作为造成省联社捐赠资金2500万元滞留在账上”问题,县委常委会及时对捐赠滞留资金进行了专题研究,2500万元滞留资金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其中,1350万元用于县教育局修建涪洋镇第二幼儿园和购置教学器材项目,目前幼儿园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650万元用于县农牧局建设辣椒、中药材产业项目,已全面完成;500万元用于涪洋社区集镇人居环境改造和脱贫攻坚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已全面完成。同时,县农牧局、县扶贫办党组已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检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三是针对“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原党组书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统筹不力、督促指导不到位,被诫勉谈话并调整,现任党组书记也两次被县纪委警示约谈”的问题,县委已对其进行免职调离处理,并责成县委组织部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四是县委组建4个片区督导督查组对全县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履职尽责和担当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担当的74名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全县通报批评25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提醒谈话30人(次),免职1人,纪律处分2人。五是加大对乡镇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通过开展述职活动及县委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提升工作能力和强化工作作风。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方案》《务川自治县2018-2022年农村党员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强基层攻坚队伍。二是针对“红丝乡基层党建工作乏力;红丝乡、茅天镇部分支部书记年龄偏大;砚山镇石朝村党组织,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反馈群众诉求不及时;大坪街道、丰乐镇部分村干部脱贫攻坚推进不力、宣传政策不到位”等问题,县委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反馈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选优配强122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四是积极推行“三统筹五捆绑”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积累1.7亿元,所有村(居)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最高的达1300万元,服务群众能力明显提升。五是深入实施“丹砂党建连心工程”,强化支部联创,采取强带弱、先进带后进,富带穷、中心带边缘等有效举措,有效解决党组织弱化、党员能力退化、组织生活虚化、服务群众意识淡化等问题。六是对全县农村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45个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研判,对后进的8个农村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对年龄老化的15个支部进行了整改。

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入查摆问题的要求,认真编制民主生活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梳理,用心撰写发言提纲,精心筹备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分别作了检讨;涉及的3名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将问题列入了2018年度整改清单;全体班子成员紧扣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自我剖析,敢于一针见血指出他人问题,开出了效果,得到了与会指导的市委和市纪委领导认可。三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督促指导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大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把关和指导力度,2017年度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带头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自觉参与党内组织生活,县委组织部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二是下发《关于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立即开展党员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目前,涉及单位和乡镇(街道)均已整改完毕。三是修改下发《务川自治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强化了党员的教育管理。四是针对巡视“县民政局党支部2017年9月以来未开展过支部活动;县司法局、柏村镇一年收缴一次党费;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半年收缴一次党费;县人大办从工资代缴党费”等问题,县委已责令涉及单位和乡镇(街道)整改落实,并对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和柏村镇党委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约谈,相关支部已进行改选,加强了支部建设。各整改单位已于2017年11月16日,向县委作了书面检讨,并书面报告了党费自查整改情况。五是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70多个县直单位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8名党员作出了组织处理。

(三)“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7.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研究和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机制,2018年县委常委会已3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县委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将党风廉政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纳入定期培训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四是召开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展暨警示教育大会,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五是结合县委常规巡察,对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大检查,2名科级干部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被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

8.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县委中心学习组、县委常委会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国法,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二是县纪委监委对103个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督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及时提醒,推动了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及时办结了省委第三巡视组在务巡视期间交办的73件边巡边改问题信访件,其中予以了结62件,立案审查11件16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6人,警示约谈4人,批评教育2人,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工作建议23条。三是全面完成前三轮巡察工作,扎实开展第四轮4个单位(1个乡镇、3个部门)的常规巡察,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已立案审查调查民生领域案件41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四是县纪委监委组建21个专项监察组对全县扶贫项目开展专项监察,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四)选人用人方面

9.关于“在选人用人上存在‘带病提拔’现象”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调研工作,重点对一些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和重要部门班子成员,通过个别谈话、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开展全面调研,精准研判。三是建立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对全县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严格实施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事项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的,给予严肃处理。

10.关于“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选拔培养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对贫困乡镇党政正职保持相对稳定的相关规定,确保乡镇党政正职队伍稳定。二是建立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的长效机制,拓宽了一线干部选拔培养途径。2016年以来,全县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转任交流干部达171人次,树立了从脱贫攻坚一线选用干部的鲜明导向,激发了一线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培训力度,2018年拟举办34期基层干部专题培训班,目前已举办16期,切实提升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四是对“未按照能吃苦、有干劲、能担当、讲奉献的标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问题,对涉及的县林业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并责令其加强驻村干部的教育管理。

1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县委组织部就反馈问题及时开展自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情况。二是按照选拔任用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的意见》,并严格执行。三是出台《务川自治县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务川自治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及干部人事档案8项制度,促进了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方面

12.关于“文多会多,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及时修改完善《中共务川自治县委第八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对精减规范发文及会议进行明确,加强会议统筹,严控发文数量,切实提升发文质量和会议效率。今年1—9月,县委办和政府办下行文共计426个,同比下降31%;召开全县大会43次,同比下降26%。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及时出台了《务川自治县规范调查研究、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的相关规定》,全县以实干推进工作落实的氛围更加浓厚。

13.关于“不讲规矩,奢靡之风盛行”的问题。一是县后勤服务中心、县委办、县政府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同步启动核查问责和组织处理。目前已立案审查1人,免职、调离岗位处理1人,对4人实施诫勉谈话,对2人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制定下发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和《务川自治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三是开展了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专项检查“回头看”,未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禁酒规定”的情况。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机制,坚决严查严处顶风违纪行为。1-9月“四风”问题整治问责25人,其中立案20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四风”问题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立案5件,处分5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立案18件18人,已结案16件,处分16人。

(六)脱贫攻坚方面

14.关于“扶持对象不精准,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扶贫领域“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精准识别等脱贫攻坚基础工作流程,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了督查考评。三是围绕《关于做好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扶通〔2017〕51号)要求,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户户核查,并精准对标“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两率一度”工作要求,建立问题台账,逐户整改销号。截止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3807户102202人、贫困村67个,已精准退出贫困村22个、贫困户15595户7217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7.06%。四是对巡视反馈“2名财政供养对象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已按程序从国办系统中清退。同时,全县通过再排查、再核实、再精准,共精准识别清退财政供养人员47人,提升了脱贫攻坚识别精准度。五是对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工作不务实的2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13名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促进了脱贫攻坚领域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

15.关于“通村公路建设滞后,严重影响通组公路建设”的问题。一是将通村通组公路建设项目纳入脱贫攻坚“百日大决战”重点督查内容,按时间表、路线图统一督查调度。二是加强问题研判解决力度,对中电九局未实施的364.98公里公路进行清算移交,现整体推进正常,预计2018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三是通过统筹调度,实行错时施工,解决了交叉相互阻碍的问题,目前路基建设已全部成型,正对剩余的203.046公里路面进行浇筑中,预计2018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18年“组组通”公路计划623.5公里建设任务。

16.关于“利益联结机制存在‘虚、空、假’,产业扶贫项目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对“涪洋镇2015年草地生态畜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11户养殖户,项目实施不精准,且未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问题,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核查,已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二是针对“务川金桑公司和宏牧公司养羊项目与贫困户签订的帮扶利益联结协议书存在虚假空现象”问题,已全面核实清楚,涉及贫困户的利益联结补助资金已全面发放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编制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规范协议文本,规范产业扶贫项目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四是出台《农村“三变”改革项目利益联结贫困户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并列入脱贫攻坚督查和县委巡察范畴。目前,全县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变”改革项目21个,覆盖贫困农户3507户14585人,户均增收约800元;2018年实施“三变”改革项目25个,投入“三变”改革项目资金2656万元、上海对口扶贫协作项目资金829.5万元,覆盖贫困农户2535户10189人,项目均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17.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慢,对象不精准、擅自变更方案、资金闲置、配套不完善”的问题。一是进一步细化项目推进方案,强化项目建设,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成立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指挥长的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统筹调度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各自负责督导8个乡镇(街道)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快了搬迁步伐。三是配强易地扶贫搬迁力量,明确1名县委常委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专职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抽调政治觉悟高、善于打硬仗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工作,将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从原有的7人充实到15人,确保搬迁工作有人抓、抓得好、能落实。四是全力解决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滞留问题,截止2018年9月30日,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到位资金53273.7万元,除2533.3662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外,其余滞留资金使用率已达100%。

18.关于“资金使用不精准,扶贫资金被大量挤占”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审计组要求进行整改,及时从国库调拨资金1.2亿元补足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及时消除了负面影响。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将财政扶贫资金从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清算账户10439分离出来,单独设置财政扶贫资金报账支付清算账户,实行专户、专账、封闭运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19.关于“因村派人不精准,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县的61名驻村第一书记和151名驻村干部进行综合研判,对作用发挥较好的34名驻村第一书记和123名驻村干部继续留任,其余进行调整或重新选派。二是县委组织部利用“六定一化”、工作日志报送制度和微信监管平台,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监管。三是严格执行“三按月一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及作用发挥不好的干部,坚决严肃问责。目前,已对巡视反馈的3个单位及驻村干部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对林业局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调整,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

20.关于“宣传发动不够,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出台《务川自治县脱贫攻坚“四定五确保”工作方案》,将扶志扶智工作纳入“四定”任务的重点内容,并按照“2+N”模式,对全县1263个村民小组23807户102202名贫困人口,全面落实责任包保。二是利用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群众会、院坝会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大力纠正争当贫困户等不良风气,不断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三是开辟专栏加强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拓宽贫困群众脱贫攻坚政策等信息获取渠道,提升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及法规的知晓率。四是下发《关于严厉打击扰乱脱贫攻坚违法行为的通告》,加大对缠访、闹访、争当贫困户等行为的劝导和依法打击力度。截止目前,已打击处理26起,行政拘留31人,罚款3人,逮捕起诉4人,全县群众的思想正逐步转变,参与脱贫攻坚的信心明显提升。五是制定扶志扶智攻坚方案,通过开展“双学双比”“脱贫攻坚好人榜”“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等活动,培养农村妇女脱贫攻坚模范、青年致富带头人,树立农村青年典型,传递正能量,解决群众思想问题。

21.关于“石朝乡(极贫乡镇)巡视发现问题”。一是县委专题研究部署石朝乡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的6个具体整改事例进行逐项梳理,“一对一”交办落实。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建专班,对石朝乡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联合市委巡察组对石朝乡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发现的39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促进了石朝乡相关问题的整改,推动了极贫乡石朝乡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七)其他方面

22.关于“民政资金大量积存”的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及时研判,已将积存的9108.49万元民政资金全部使用到位。其中,4257.13万元按民政资金使用要求,支付优抚对象生活、孤儿基本生活、特困人员生活护理、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等专项资金;2199.06万元已整合用于全县13所敬老院升级维修改造(全部完工并入住)、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民政事业项目支出;2652.3万元按要求留存用于2018年1-2月应急资金支出(现已全部用于优抚、城乡低保、五保、地名管理、社会福利、突发性灾害等应急支出)。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民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加大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执法监察,实行“一月一盘点、一季一清理”,强化跟踪管理,确保民政资金用好、用活、用出成效,切实发挥最大效益。

23.关于“招商引资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一是组建联合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收集等方式,对县财政与金桑公司的资金拨付情况及该公司涉及补助的资产流向进行全面核查。二是依法对金桑公司进行清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风险评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问题企业退出机制,规范招商引资协议合理性、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做实招商引资工作。四是县纪委监委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三、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积极有为坚守“主阵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从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人人划有责任区、个个肩上有担子、事事都有责任人。

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实施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逐个销号;对需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综合治理,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持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倡导真抓实干精神,彻底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中存在的组织涣散、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树立从基层一线、项目建设一线、扶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环境。

四是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按照“县级统筹、乡负总责、村级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战区负责制,全方位压实“1+10”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深入推进“扶贫精准化”战略,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决战行动”;坚决落实“尽锐出战、精准施策”要求,最大限度调动和整合人、财、物等各类资源,全力破解一切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力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狠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歪风,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五是进一步固化整改成果。在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整改落实成果固化为制度,形成为机制。坚持破立并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仍需健全和完善的制度,抓紧修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加快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固化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622231;邮编:564300;传真:0851-25621539,电子邮箱:1159857479@qq.com。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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