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内参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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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揭牌,天元律所受聘特邀研究机构
天元律所合伙人孙彦律师和李琦律师应邀出席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揭牌仪式暨互联网法律论坛。天元律所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等三家机构受聘担任新浪网互联网法律研究院特邀研究机构,天元律所合伙人孙彦律师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郭雳教授等七人受聘担任研究院特邀专家,共同致力于研究司法大数据,探讨“互联网+”时代的前沿法律问题。
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带来的全行业新挑战,天元律所知识产权和互联网团队,将帮助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和天元律所的客户共同应对诸多数字时代网络环境安全等前沿问题。
最高检: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最高检日前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切实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
《通知》特别强调,当前要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法治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
获千万元战略融资,「瀛和律师机构」做好线下服务能力后再进军互联网法律电商
36氪近日获悉,B2B 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平台瀛和律师机构于近日获得由赛马资本投资的数千万元战略融资,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扩张。
在其创始人孙在辰看来,虽然截止去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注册有32.8万律师,2.6万律师所,但是律师这个行业却是杂乱无章的。大所就那么凤毛菱角的几家,剩下的小所没有获客渠道不说,服务能力还一般,每个律师能够覆盖的行业有两至三个就算很不错的了,但法律服务体系是错综复杂的,一个人、一个团队很难覆盖全面。
据孙在辰描述,瀛和律师机构既不是传统的线下律师事务所,也不是一个纯电商,而是互联网+模式下的律所整合平台。其思路是通过给线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整套的品牌、运营、管理和培训等体系,再通过一些列产品增强其获客能力和服务能力后,再把这一套线下服务系统搬至线上。
此外2017年6月瀛和还上线了 “瀛和共享家”这一律师共享平台,所有瀛和律师通过 H5、网站等多端口预约后,可共享瀛和律师所的办公区、会议室、前台等基础设施。这样为出差在外的瀛和律师提供了便捷。
通过给线下加盟律师所提供以上的6大中心服务,瀛和从中赚取服务费。但这只是第一步,提高了供给侧的服务能力,第二部瀛和会重点服务一些企业级客户。比如近期跟中海油对接的项目,帮其在收购全国100家加油站的过程中做尽调和收购的法律工作,由于服务范围大,瀛和在承接下来后会把任务分发至各地的律师事务所。据孙在辰介绍,这种服务能力是一般律师所不具备的。
瀛和旗下目前有100多家所,3000多名律师。此外瀛和还与“赢了网”、“法大大”、“原创宝”等项目互为股东,大家构成一个法律生态,相互倒流案件。创始人孙在辰拥有20年的律师行业经验,具有多家百人律师的管理经验。
2017中国法律资本年度高峰论坛举行
论坛由中国法律资本的先行者和领军者—深圳前海鼎颂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联合万商天勤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办。论坛围绕着国内当下方兴未艾的法律服务业内的众多热点与投资机会,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交流和分享。
“法律资本”这一概念为鼎颂投资首创提出,主要指进入各类法律服务业或助推法律模式创新的资本。据记者了解,以2016年最高法的统计为例,国内诉讼案件仅执行标的即在万亿元金额以上,而整个法律专业服务市场,包括法律咨询、公司法务管理、破产清算、仲裁、诉讼等不同层次的需求,容量更是不容小觑;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思维的演化,在线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平台等依托互联网而出现的法律服务新模式,以及方兴未艾的法律人工智能,都需要更多资本的投入。而一直以来,因进入法律服务业需要的较高专业知识壁垒、经验壁垒、资源壁垒等,资本一度难以进入。缺乏资本的助力,也造成了法律服务业目前创新不足、发展固步自封的局面。
论坛上,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深圳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在开幕致辞中谈到,法律服务业在新的时代也需要新的思维、新的模式、新的探索,他呼吁法律界同仁有义务和责任在依法治国方面做出积极的探索,通过法律服务业与资本相结合,通过专业运营发现价值,推动合作创新模式,既可以帮助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参与各方实现共赢化,更好的实现权利的维护和正义的保障,为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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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咨询公司Fireman & Company合伙人Ron Friedmann专栏:《法律创新,是否如青春的美丽一般稍纵即逝?》
当我三十年前开始我的法律生涯的时候,很少有律师会提到“创新”二字,真正提倡创新二字的人更是少乎其少。现在我几乎每天都会阅读到有关“法律创新”的新闻和文章,但我也不禁疑问:现实情况和“书本上”的情况相匹配吗?这个事情需要分成两部分来看。
第一,我们需要弄清那些不是“纸上谈兵”讲律所创新的人到底占多大比例?我强烈怀疑对创新纸上谈兵的律所比例要远大于“实干派”的比例,这个比例有多大?你可以自己想想。
第二,我们应该清楚法律创新对于律师的实际工作而言到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就我自身工作经历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是让我深深忧虑的。真正愿意改变和接受“法律创新”的律师很有可能只占非常小的一部分,而对于那些真正接受了“法律创新”的律师,我们并不清楚现有的法律创新科技是否真正极大地改变了他们的工作方式。现在这方面的数据是空白的,如果有这方面的数据,我希望能够了解到相关信息。
虽然我对法律创新进程略感悲观,但我话说在这里:它一定有一天会到来。而且变化将以非常快的速度发生,因为法律界是真的非常需要这样的变化。那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变化?尽管人人都在“说”法律创新法律创新”,但绝大部分的人可能忽视了一点,就是“创新”这个词来说,从本质上如果不能真正地改变律师的工作方式,那“创新”这个词其实一点也不重要,至少对于律师来讲一点也不重要。律师们想要的是做得更少、拿得更多或者以更高的效率完成工作。如果我是一个律师,你跟我讲“创新”,一点也不会打动到我,真正能够打动我的是真正地听到律师们进行以下对话:
“在我们使用了机器助手之后,我们的尽职调查费用下降了X%”;
“我们以前在处理X问题时需要100天的时间,在用了更好的科技技术和工作流程之后,这个X工作只用70天就可以完成了”;
“在制定诉讼策略时,由于我们使用早期的文件检索制定好的策略树,我们的费用结算率从70%上涨到了85%,而我们的诉讼费用直接降低了15%”;
“五年以前,说实话,我们的财务预算是非常不靠谱的,但现在,90%的财务工作只占到我们整个财务花费的10%不到因为我们使用了更加优质的数据搜集系统允许我们能以超高的效率完成我们的工作事项”;
“由于使用人工智能数据分析企业运营数据,这允许我们看到之前不知道的对手的法律信息,正因为看到这些信息,预防了我们很大一部分法律风险和潜在的重大失败因素。正因如此,我们降低了X%的潜在损失”。
创新就是未来,但客户想要的是现实的利益,与其讲“创新”,不如给我一个结果。
我希望2018年,我能听到的是众多律所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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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法蝉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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