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内参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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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建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国内最高学府承认人工智能对法学的深远影响!!
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近日同时成立。该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将致力于为法律与人工智能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完善大数据时代立法,并培养高端复合型法治人才。
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要求部署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并专门针对司法领域提出“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的目标。
北大法学院院长,北大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研究中心主任张守文表示,国家已经进入新时代,在推进国家现代化过程中信息化无疑非常重要,人工智能在这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但人工智能自身的发展会对社会带来诸多影响,这些方面的变化都需要从法律角度予以回应。
在他看来,技术在变化,法律在变化,法学及法律教学研究都要跟着变化。成立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是有意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中心计划加强理论研究,实验室角度则更多强化实践的考量。
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成立,法官和律师会丢饭碗吗?
中国正加速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日前首个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在北京大学成立。这将促使中国司法界的智能化创新走向何方?如何提升司法体系效能?
2017年,“阿法狗”横扫柯洁、李世石等世界顶级棋手,引发人类对机器取代人类的无穷思考。不少人开始盘点那些即将被人工智能取代的职业,股票分析师、驾驶员、翻译员,甚至有人扬言人工智能将取代律师和法官。
相比于人工智能在金融、汽车等领域相对成熟的应用,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目前还刚起步,律师和法官被人工智能取代甚至失业恐怕没那么容易。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和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这一机构旨在推动法律人工智能产业深度发展、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以及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司法体系效能,更好地服务社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副主任江溯说:“目前法律领域的弱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远远低于医疗、金融包括自动驾驶领域,虽然创业公司都很努力,投入的资本和人力都非常多,但目前还是处于一种探索阶段,能够做出来的发挥实际作用的产品实际上非常有限。”
法律人工智能来得可谓正当其时。去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检务”。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新?代??智能发展规划》,要求部署构筑我国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并专门针对司法领域提出“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的战略目标,而12月工信部出台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更是明确提出了“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为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也有着现实需求。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为2303万件,今年这一数字预计将达到2500万件,而全国入额法官只有12万人,这也意味着每一名法官每年办案数量超过200件。在国家提出要向司法改革和信息化要效率、要质量的现实需求下,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大有用武之地。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孙福辉说:“智能服务其实刚刚起步,偏向于我们法院内部使用,我们的电子卷宗流转做的一个服务叫“智能审判辅助支持系统,已经在十几个地区适用,降低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还有我们的语言转录主要用于法庭,解决书记员的速录问题,在杭州的实验表明可以把庭审时间降低20%以上。”
法律人工智能对促进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提升司法机关办案质量和效率的作用显而易见,但法律人工智能终究只能起辅助作用,关键部分还得由人来决定。 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合作企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提供商国双司法大数据事业部总经理王锰说:“当科技发展到这个程度能够给你提供工具的时候,法官应该勇敢地尝试,对法官办案肯定是有一些帮助的,但同时你不能依赖它,不能让它替代你的工作,它只能起来一个辅助和参考的作用,在最关键核心的部分仍然需要人来完成,我们可以提供辅助和建议,法律人工智能应该有它的边界,如果我们可以研发出一个完全替法官写判决的一个系统,就算有这样的东西,法官也不能完全去依赖它。”
国双公司背景简介
国双(Nasdaq:GSUM)是中国领先的云计算企业级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基于国双大数据平台独有的分布式数据架构和先进的实时、多维度关联性分析技术,国双的解决方案能够使客户充分洞悉数据间的复杂关系,获得全新的商业洞察,以利企业和政府客户作出更好的业务决策。“国双(Gridsum)”其名,是分布式计算(Grid)与分析(Sum)的结合。作为数字智能化的先行者,国双致力于帮助企业和政府客户以新颖有效的方式使用数据,提高生产力。
法律科技探索者-真相科技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近日,真相科技凭借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开发与研究,经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层层严格程序评定,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国内先进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非常严格且苛刻,不仅需要考核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对企业创新研发管理水平、技术成果产品转化能力与业绩、企业的成长性等多项重要指标进行独立考核。
真相科技旗下全线互联网法治工具深度应用数据安全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以及区块链技术等,技术实现复杂度异常高,应用范围可覆盖智慧行政执法、智慧城市数据法治平台、企业数据主权保护、个人数据主权保护等众多领域,对于构建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突破性和划时代的意义。 此次荣获国家科技部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是国家对真相科技自始以来在法律技术领域探索和实践,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法律技术的研发创新,在推动国家互联网立法和执法的不断完善作出的努力给予的最高肯定。
真相科技一直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己任,凭借良好的产品形态以及专业的技术能力,多次获得“中国双创好项目”、“中国互联网法律服务创新项目”等多项大奖。未来,真相科技将秉承创新理念,继续技术探索和实践,为构建良好互联网智慧法治运营环境,推动互联网法治体系建设的不断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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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市场的一点感想:让我们来谈谈IT训练(Neil Cameron,Neil Cameron咨询公司创始人)
如果我们把法律市场比作一个房间的话,那么这个房间里面充斥着各类各样的“大象”(英语中大象有虚假繁荣的意思)。很多在法律产市场中的事物我们先进好像越来越不需谈及了,比如:知识管理和IT培训。人们不再谈及这些词语的原因是我们大家都觉得这些东西我们已经“足够掌握”或者已经学到头了,在这些古老而基础的事物上面不应该再去浪费我们的时间或者金钱。
但事实上,从专业培训上来讲,不论是我们办理业务的律师还是律师助理,大部分人在接受IT训练的时候相比起其他行业我们还显得很弱,非常弱。
我在全球范围内采访了各种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他们一直在谈论IT系统的“问题”。 他们在使用IT系统过程当中用确实存在问题,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大部分人对于遇到的IT问题时都会用到的一个说辞叫做“这个功能我不知道怎么使用”,但究其背后,是比这更深层次得多的问题。
其实真实的情况是,大部分律所的IT水平从各个层面来讲都比他们自己认为的要低得多。然而这样的现象其实造成了大规模“低效工作”以及“错误工作”,导致律所生产力以及盈利能力大大降低。于此同时,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影响客户的用户体验,最后造成的结果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双方都不满意最后的结果。
两个实际的例子:
1. 我们以前采访过的一个律所,购买了iManage系统,但没有一个合伙人知道怎么样去使用iManage系统上面的文件同步功能,没有一个!这个功能是多么的简单,只需要你在网盘上面修改文件即可达到实时同步,而且可以做到的是历史记录查询,但没人重视这个功能。最后这个律所的文件同步仍然是采取的之前“修改一次存储一个新版本”的笨拙办法;
2. 第二个例子仍然和文档有关,有很多律师仍然受困于文件格式等问题,曾经有律师向我抱怨,说互联网还是不够发达,原因是因为在他复制粘贴文件的时候格式会出现混乱……可问题根本不在于网络,问题在于他不知道怎样正确地使用word文件:复制粘贴清除格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总而言之,在整个行业中,这对效率,盈利能力和质量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 缺乏有效利用现有IT系统的能力意味着律师事务所在IT方面的大部分投资都被浪费掉了, 系统的潜在好处从未被实现。而更可怕的是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是怎么发生的? 这其中有一些关键的促成因素:
首先,实话实说,很多律所有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就是认为那些新进律所、组织的人已经清楚地知道软件和系统是如何使用的了。例如,你问一个律所主任“你的律师和助理知道怎么使用Word吗?”大部分的答案会是“当然啊!Word难道不是每个人都会使用的吗?”但答案往往让人无奈,还真不是每个人都“会”使用Word:习惯性地错误使用、文章格式设置出错、不会引用目录、不会使用注脚(有些人都不知道注脚的存在)、错误储存导致的文件覆盖,等等等等,现在一说,好像不是每个人都会使用Word了?
其次,问题来源于我们的律师本身,大部分律师都是人中翘楚,且非常骄傲的人,他们不会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事情是他们不能靠自己琢磨搞定的,觉得自己在任何一个领域都可以成为专家。对于有些律师而言,“没时间参加”一些他们觉得不重要的培训反而是一种荣幸。
最后的问题其实是来源于律所高层的,有很大一部分律所高层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不知所措”给他们带来了多么大的 直接、间接和潜在损失,在这种无意识之下错过了很多适合律所的培训项目。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当然是训练我们的员工!但是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应该意识到:培训是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盛会”;第二,应该知道培训是一个“推”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拉”的过程;第三,律所的管理层应该有清晰的概念,那就是参加培训不是“义务性”的,而是“强制性”的,甚至有必要的时候应该与员工的年终表现相挂钩。
如果我们把因为IT能力较弱而造成的损失做一个整体的分析的话,以上提到的三点就不是空穴来风了,律所管理者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1. 由于对时间收费系统缺乏了解,即使是最新的时间记录软件,潜在的计费时间也没有被正确记录,导致时间无法统计,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2. 由于缺乏适当的系统使用而导致的错误导致的专业疏忽索赔的潜在风险 - 例如,可能导致传输错误版本的文档的做法
3. 对客户满意度和未来工作损失的潜在影响:一个客户的不满导致后续客户收不上价。
最后你们算出来的金额可能是惊人的,为了避免律所可能出现的损失,我建议采用以下方法论对律所培训进行规划:
1. 明确定义所需的核心IT能力,期望不同年级和资历的律师能够有效进行的基本技术能力,以便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2. 进行技能差距分析,以便为每个员工定义他们需要达到怎样的技能水平,建议这个能力差距初设可以设得大一些;
3. 之后根据现实和预期差距制定培训目标;
4. 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一系列的强制性培训课程,旨在使每个人都达到所需的技能水平;
5. 对员工和律师年度考核过程中所需要的核心IT竞争力进行评估。
对于那些实在是非常忙,没有时间参加线下培训的员工,我们建议:
1. 应提供其他形式的培训,标准的“课堂式”培训之外的方式; 例如: - 一对一的培训 - 基于视频和其他基于计算机的培训;
2. 培训是基于“基于工作的”而不是“基于软件的” - 换言之,应该告诉使用者“如何创建和管理文档”而不是如何“使用Word”或“iManage”; 和“如何准备工作清单”,而不是“用微软Excel就够了”;
3. 应该提供关于能够显着提高效率的关键功能要素的短期会议,例如: - 在PMS中使用特殊费率 - 事项成本和计划 - 有效的时间记录 - 管理文件版本和修订。
最近我们拜访了好几家根据以上建议进行律所IT培训的律所,成效都不错。律所IT产品应用得好还是不好很大程度上来讲其实是要看律所高层是怎样决策的,有没有意识到IT工具应用的重要性。如果能培养员工正确使用工具的思想,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相信律所一定会大大受益于这样的培训:提高员工利用昂贵技术的能力,可以极大提高用户满意度,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员工基本效率,完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以及IT投资的总体价值收益。
等做到了以上几点,我们再来说知识管理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