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内参|2017年度“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发布;重庆网上智能法院“易诉”平台上线;法律该赋予人工智能怎样的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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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发布
重庆网上智能法院“易诉”平台上线
法制网重庆1月22日电 记者战海峰 今天上午,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岸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网上智能法院——“易诉”平台当天正式开通运行,包括重庆市二中法院、市四中法院、南岸区法院在内的十二家法院率先试点运行。
据悉,重庆法院“易诉”平台是市高法院全新打造的全流程、一站式网上便民诉讼平台,端口设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首页,可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查询、网上质证及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真正实现在互联网上建成了重庆网上法院。
重庆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启福表示,重庆地处内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为一体,老百姓打官司成本相对较高。加之重庆在外务工群众相对较多,如有诉讼在身异地往返多有不便。
“‘易诉’平台将大多数案件从线下全流程迁移到线上,正好回应和满足了老百姓的司法新需求,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它的打造和推行对重庆而言更具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孙启福说。
法律该赋予人工智能怎样的地位?
“人工智能法律地位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人工智能创造物的归属以及人工智能所引起损害赔偿责任承担问题,赋予人工智能主体资格既没有实益,也没有法哲学上的根据,人工智能立法应当以安全为基本原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教授刘洪华说。
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3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同年8月,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
2016年12月,名为“睿法官”的北京法院智能研判系统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线,为法官提供办案规范和量刑分析等精准信息,以大数据推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
2017年5月,全国首个“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上海诞生 47 30926 47 14689 0 0 5144 0 0:00:06 0:00:02 0:00:04 5143,这个系统以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技术内核,在对上海几万份刑事案件的卷宗、文书数据进行学习后,已具备初步的证据信息抓取、校验和逻辑分析能力。
……
近些年,人工智能在司法中的应用正在逐渐深入。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应鼓励人的智能与人工智能叠拼,让人工智能在减轻法官工作负累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人工智能是法官裁判的辅助而不是依赖,法官的敬业与职业伦理,更应该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中得到强化。
一些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法律应未雨绸缪,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隐私等方面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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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室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惊喜发现
法律教授们应该在将笔记本电脑从课堂上拿走之前三思。
这是一篇新的法律评论文章的一个挑战,它挑战了流行的观点:Facebook和Reddit诱惑力太大,应该让学生们在课堂上抵制,而人们普遍认为手工记录是一种更有效的学习方式。
根据卡多佐法律评论(Cardozo Law Review)的文章“通用设计:停止禁用笔记本电脑!”,俄亥俄州立大学迈克尔•E•莫里茨法学院Ruth Colker的宪法法律课程的笔记本电脑用户在课堂上自愿禁止使用计算机。
科尔克建议,法学教授允许学生自己决定是否使用笔记本电脑,理由是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学习最好。 同时,教授们应该明确规定严禁使用互联网浏览上课之外的内容。
Colker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不愿意为各种原因让我的学生做出为难的选择。 数据表明学生似乎会为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
不仅如此,全面的笔记本电脑禁令迫使那些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学生,通过寻求例外来帮助教授和同学,法律专家Colker说。
在法律课堂上,笔记本电脑经常受到质疑,彻底禁止并不罕见。 (例如,美国最高法院法官Neil Gorsuch不允许笔记本电脑出现在科罗拉多大学法学院的任何地方。)
2013年的一项研究发现,二年级和三年级的法律学生比上一年级的学生更有可能在上课时不使用笔记本电脑。2012年的另一项研究发现,二年级法学学生在班级中的比例为42% 而这些人使用他们的笔记本电脑是非学术目的的。
一些教授担心,笔记本电脑创造一个不太引人入胜的教室环境,学生愤怒地打字,而不是参与讨论,而另一些教授则指出,研究表明,他们在手工记笔记时能够保留更多的信息。
科尔克说,她在三年前对一个笔记本电脑的问题感兴趣,当时她的一个小部分课程的录像带捕捉了一个学生在观看烹饪节目,而她正在教学。
“我很震惊,”她说。 “我想,'我需要做点什么。'”
她表示,她担心的不是看这个节目的学生,而是他失去了笔记本电脑的特权和周围的其他人被他影响。
科尔克提出了一项政策,任何想要在课堂上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学生都必须书面申请许可,并承诺不为了非学术目的而使用互联网。 她还分享了一些研究结果,表明那些手工记笔记的人往往比那些在他们的电脑上逐字记录的人更胜一筹。
Colker随后在2016年春季宪法法律课上对57名学生进行了一项研究。其中,25人要求使用笔记本电脑,而32人没有。她认为,笔记本电脑用户将基于已发表的研究表现不佳,但是事实,使用电脑的学生与不使用电脑的学生成绩相当。
这些结果甚至在考取证书、期末考试甚至毕业论文设计上同样适用。
她与学生的对话显示,有些人选择不使用笔记本电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无法抵制浏览互联网或查看电子邮件,而另一些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则表示,他们希望能够在课堂上在线访问课程材料,并且可以更轻松地创建通过键入他们的笔记学习概述。
最后,法学教授应该相信他们的学生知道什么是最好的,但也应该为笔记本电脑使用奠定坚实的基本规则,科尔克说。
她的文章写道:“在法律上,我们一直在教导我们的学生,答案是模糊的,大多数问题都有两个方面,需要小心评估事实。”。
一位教授反射式的“不带笔记本电脑”的政策并没有使我们达到最佳的教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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