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内参|三明首个法律智能机器人访问量破五十八万人次;最高检:把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举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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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首个法律智能机器人访问量破五十八万人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5日讯 日前,一位名叫“宁法君”的智能法律机器人出现在宁化法院,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宁法君”可以熟练回答常见的诉讼问题,而且还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模板下载和诉讼费用计算等服务。
据悉,“宁法君”是三明市法院系统首个微信端法律智能机器人,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将法律知识、司法经验与智慧相结合,为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宁法君”也可以充当诉讼引导员,帮助当事人熟悉审判立案的流程,引用法条、分析案情并做出逻辑的推理判断,并提供法律文书模板下载和诉讼费用计算等服务。
群众只要关注宁化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诉讼引导”中的小机器人,就可以和“宁法君”愉快的交流了。据悉,自2017年12月15日上线以来,“宁法君”的访问人次已经突破了58万余人次,切实给群众带来司法便利。
最高检:把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
1月24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2018年,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把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优化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研发案件管理综合平台和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深化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运用,加快建设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积极参与政法网建设,积极推进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学习借鉴上海、贵州、江苏、山东等地检察机关经验,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推进12309平台功能转型升级,形成融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于一体的智能化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在粤举行
1月24日,由司法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联合主办的刑事法律援助国际研讨会在广州正式开幕,来自中国、阿根廷、芬兰、以色列、荷兰、南非和英国/苏格兰的专家分享了各自在刑事法援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深入探讨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副巡视员牛文忠、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办公室主任兼行动司代理司长罗伯托·阿尔比特里奥(Roberto Arbitrio)、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据了解,这是中国司法部和UNODC共同举办的第二个研讨会。2015年2月,首个法律援助研讨会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讨论了《联合国关于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获得法律援助机会的原则和准则》的重要条款,并且分享了世界各地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相关经验。
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回顾了昆明研讨会以来的发展,介绍国际及各国立法规定以及中国发展概况,包括相关标准准则及多边文件,如“联合国关于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获得法律援助机会的原则和准则”、中国国内立法以及相关实施情况。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指导处副处长丛卉在研讨会上介绍了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当前中国刑事法律援助面临的良好发展机遇。她指出,整体上来看,近年来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范围在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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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电子发现:好的、坏的和被忽视的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RCP)的2015年修正案提出了有关数据处理,相称性和掠夺性的准则,这为法院处理电子发现提供了一个改变游戏规则的时刻。虽然FRCP规则37(e)规定了数据制裁的制裁正在为诉讼人创造一些明显的效率收益,但是律师事务所Gibson Dunn最近对2017年电子发现景观进行的年终回顾表明,它仍然在联邦法院立足。
“我们看到不少法院(各个地方)正在撰写没有提及细则第37(e)条的决定,”Gibson Dunn诉讼合伙人Gareth Evans告诉LTN。
埃文斯看到一些可能的原因。对电子查询工作不甚熟悉的律师,往往会在2015年法新社修正案提案前引用先例,使法官知道其适用规则。虽然这个规则当然在法庭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法官并不总是知道如何适用“规则”第37(e)条。埃文斯补充说:“我认为,这些问题与司法部门的教育和教育有很大关系。
埃文斯已经看到,电子发现的熟悉在诉讼过程的其他部分取得了更多的成果。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规则似乎已经平息了法院和诉讼人在评估合理使用预测编码能够和应该是什么样子时面临的一些困难。
Evans说:“我们看到预测编码在不太可能受到争议的情况下被更频繁地使用。 “因此,当一方需要审查大量进入的产品时,或者在发现量很大但是对称的情况下,它适用于双方,双方都希望使用预测编码或希望能够都可能会同意使用预测编码,或者不会有任何重大的争议。“然而,尽管电子发现供应商经常提出的建议,埃文斯说,预测编码和技术辅助审查(TAR)并没有真正抓住超过少数高数据量的情况。
埃文斯说:“(供应商)自2012年以来一直在说,我希望是这样,我真的这样做。 “这不是无处不在。 它只在少数情况下被使用,但是被更多的使用,从我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件好事。然而,一个吸引人的领域是来自社交媒体和移动数据的电子发现,这些数据在范围和用途方面不断扩大。 埃文斯指出:“你们经常看到它们是相关信息和通讯的储存库。 他还补充道:“现在我认为,除了你的文本和即时消息之外,还有什么是新兴的,即社交媒体内容越来越成为律师需要注意的潜在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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