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9年中山积分政策拟修改:中山社保必须有,外地社保不加分!
新学期才刚开始,后台已经有家长问Miss ho,中山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考虑到2018年积分入学时1月份才受理,本以为2019年积分入学的家长可以先不用太紧张,但是今日,中山流管办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相关文件修订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意见公告)。
根据意见公告,2019年的积分标准跟2018年有较大出入,其中包括增加“中山社保”作为必备项、调整多个积分项目等。
具体修订情况,Miss Ho带大家看看。
调整1
积分申请条件:社保成为必备项
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相关文件修订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积分申请的条件——
由原来的:
“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在中山办理居住证(含居住登记),目前在中山工作并累积满半年(含半年)的流动人员”,
调整为:
已在中山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2019年新积分申请条件▲
2018年积分申请条件▲
划重点:
积分入学资格由原来“只需要提供在中山满半年工作证明,对社保不做强制要求”,拟修改为需提供申请上月已在中山缴纳的累计满三个月的社保。
除了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广东省其他城市的社保不作数。
缴纳中山社保的时间要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参考2018年是1月份受理积分入学,所以参加2019年积分的家长,现在就要着手准备社保事宜了,否则很可能连积分门槛都无法进入。
调整2
计分标准:取消4个积分项目,
多个积分项目分数有调整
积分计分标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
基础分的文化程度、社保和房产积分均有所调整;
附加分由2018年的10项内容调整为6项内容,取消了年龄、卫生和计划生育、儿童随行、基础教育等4个项目。
具体变化参考下由中山幼升小制作的表格:
积分分数调整·划重点:
取消广东省其他城市社保的加分。
大专以上分数下调10分。
房产积分由150分降为100分,房产产权人范围缩小为本人及其配偶,若产权为多人,则按本人及其配偶的共有产权比例积分。
整体来说,对积分分数影响较大的项目,今年拟修订的意见里都有相当权重的降分,预估2019年积分入学难度会变大,望家长们早做准备。
调整3
积分累计达100分,
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在《意见公告》中,我们可以看到积分累计达到 30 分及以上的流动人员,可在其工作镇区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区,为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含中 山市内、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同时,《意见公告》也新增了一个好消息:积分累计达100分,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完善我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现将《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提出意见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1日。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88261311)
传真(88261351)
电邮(zssldrkb@163.com)
通信(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2809室)
附件:
1、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注“中山小学教育”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积分】查看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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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策划/Miss Ho
文章来源:中山幼升小,部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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