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对于有关物质(包括溶剂残留)的定量测定,由于质量标准规定不是范围,仅是限度,所以应该分二部分进行,即LOQ的浓度下进行和限度附近(通常为限度浓度的50%、100%和150%),其中限度浓度是决定产品合格不合格的关键浓度,是风险最大的区域,所以需要在该浓度的附近进行准确度的测定,因此有些企业所有情况均不进行50%的限度浓度是不科学做法,回收率范围一般规定为80.0%~120.0%,九次测定结果的RSD应≤10.0%,如果限度浓度高可以严格到90.0%~110.0%,甚至95.0%~105.0%,而LOQ浓度比较低加上往往远离限度值,风险较小,回收率范围可以适当放大到70%-130%,此外,根据验证回收率来制订内控质量标准不失为一种科学的方法,如回收率为85.0%,考虑方法的准确度,限度可以考虑从0.2%修订为0.17%,弥补测定的误差。6.3 对于有关物质测定,由于杂质对照品较难获得,常常使用与主成分相比进行测定,由于杂质和主成分的结构不同,响应可能不同,需要进行校正才能测定真实含量,否则为表观含量,中国药典2020版征求意见稿[5]和欧洲药典[7]使用的为校正因子,而美国药典[6]使用的是响应因子,二者互为倒数关系,对于质量型检测器由于响应与待测组份的质量关系,所以通常不需要测定校正因子。6.2对于有关物质(包括溶剂残留)的定量测定,由于质量标准规定不是范围,仅是限度,所以应该分二部分进行,即LOQ的浓度下进行和限度附近(通常为限度浓度的50%、100%和150%),其中限度浓度是决定产品合格不合格的关键浓度,是风险最大的区域,所以需要在该浓度的附近进行准确度的测定,因此有些企业所有情况均不进行50%的限度浓度是不科学做法,回收率范围一般规定为80.0%~120.0%,九次测定结果的RSD应≤10.0%,如果限度浓度高可以严格到90.0%~110.0%,甚至95.0%~105.0%,而LOQ浓度比较低加上往往远离限度值,风险较小,回收率范围可以适当放大到70%-130%,此外,根据验证回收率来制订内控质量标准不失为一种科学的方法,如回收率为85.0%,考虑方法的准确度,限度可以考虑从0.2%修订为0.17%,弥补测定的误差。 校正因子最好为不同仪器和人员至少测定两次,允许误差一般为10%,这是基于杂质回收率要求在90.0%~110.0%,其依据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9]规定0.9~1.1可不需要校正的规定(英国药典要求将0.8~1.2可不进行校正的规定范围过于宽松,建议不予采用),此外,如药典方法进行验证或确认时,和药典规定值比较误差也应在10%内,由于影响校正因子准确的因素很多如对照品含量误差(如吸水)、保留时间差别大、峰型差别大(如拖尾严重)、DAD和紫外检测器的差别、盐类药物对照品没有折算成活性部分等原因,鉴于药典校正因子的测定次数多,日常测定尽量使用药典的校正因子进行。即使校正因子在0.9~1.0之间,建议按照实际测定校正因子的数值进行,可避免多次测定结果值在边缘上下的时候处理数据的麻烦,如校正因子发生改变,必须对以前测定的数据进行评估,特别是校正因子变大的情形。鉴于校正因子重要性,不管结果是否小于1.0,其结果建议均应保留小数点二位。杂质的校正因子的测定有多种方法,但使用杂质线性的斜率和主成分的线性斜率比最为常见,杂质的线性最大浓度为限度的150%(或120%浓度),最低浓度为定量限(或忽略限浓度),但主成分的线性浓度要考虑不同限度要求的杂质以及低浓度的因素,最大浓度的确定比较复杂,建议使用最大的限度值的杂质的150%或测定的对照低浓度的150%(二者取最大者)进行,以满足所有杂质测定要求。校正因子如果不在0.2~5.0之间,会带来分析误差的放大或减少效应,测定数据不可靠,建议修改检测器或检测波长,如有难度,改为外标法。6.4 虽然本文主要针对HPLC的测定方法,但顶空气相色谱准确度的验证值得关注,由于其测定原理是气液平衡,测定的是相对回收率,所以影响组份气液平衡的因素在方法开发和方法验证中均应考虑,特别是对照溶液和样品溶液的溶质差别,样品溶液中含有高浓度的样品,存在样品的基质效应,该效应有时是正效应,有时是负效应,正效应导致回收率偏高,负效应导致回收率偏低,具体与待测组份的结构、沸点、性质、稀释剂的种类有关,基质效应是顶空最大难题,在满足测定要求情况下减少样品量可以减少基质效应,但不能彻底消除,彻底消除基质效应的最好方法是采用标准加入法进行测定。6.5 制剂和原料药的主成分含量的准确度测定的浓度选择范围均在80%、100%、120%三个浓度下进行,但其目的并不相同,制剂的标示量通常在90.0%~110.0%的范围,考虑到风险问题以及方法适用性更广,所以进行80.0%-120.0%浓度范围进行,而原料药是基于药典精密称量约的含义为±10%,即供试品浓度的90.0%~110.0%,同样考虑到风险问题以及方法适用性更广的原因,适当放宽范围为80.0%~120.0%浓度范围,对于中药,由于中药的主成分范围比较宽,通常放宽到50%~150%的浓度范围。中国药典2020版征求意见稿[1]规定如不能得到辅料全部成分,使用样品加入待测对照成分进行回收率考察,这样操作会导致实际待测成分均在测定浓度之上,没有包含低于测定浓度的准确度情况,低于标准规定附近的边缘数据没有进行准确度验证,存在极大质量控制风险,所以对于企业来说,知晓处方和工艺情况下,最好模拟处方进行回收率试验。7、关于分析方法验证的耐用性分析用仪器虽然经过校正,但允许存在一定的误差,如紫外检测器波长允许±1nm,柱温允许±1~2℃等,分析方法应该适用于所有经过校正合格的仪器上都能准确测定。此外,进行耐用新测定另外一个目的是通过耐用性测定后,在耐用性变动参数范围内改变均不算改变方法,比如流速,虽然仪器流速误差小,但仍然进行有±10~20%的变动耐用性考察,主要是实际测定时为了保证符合系统适用性要求对某些参数进行调节,此外,耐用性还能发现方法的风险点,为以后日常测定出现异常提供一些参考的信息。7.1 耐用性除测定系统适用性参数外,还需要测定目标物的含量并和正常测定条件进行比较,在规定的范围内,对于杂质测定方法还需要统计杂质个数和最大未知杂质的保留时间或相对保留时间以考察不同条件下的方法的检测能力是否耐用。7.2 关于耐用性波长的考察,中国药典2020版征求意见稿[1]没有提及,主要是否进行波长微小变化的考察取决于测定方法,如HPLC法采用紫外检测器采用外标法测定时,由于对照品和待测定成分结构相同,其紫外吸收相同,所以耐用性没有必要进行不同波长下的耐用性考察,但如杂质为与主成分比较如自身对照法测定杂质,由于杂质和主成分结构不同,不同波长的校正因子可能不同,而不同仪器波长存在一定的偏差如±1nm,所以即使中国药典2020版征求意见稿[5]规定分析方法的波长不能改变,但耐用性验证需要考察不同波长情况下的测定结果以保证分析方法适用于所有校验合格的仪器。7.3 耐用性参数的变化在考虑仪器和计量误差范围外适当放宽即可,如果变化值放得过宽,会引起耐用性失败,如柱温,通常柱温箱的温度精度为±2℃,耐用性只需做到±3℃即可,同样波长变化范围±2nm(或±3nm)。耐用性结果如发现分析条件对测定结果影响很大,必须在方法中予以说明,如缓冲液pH的变化范围±0.2,出现耐用性不好,可以严格到±0.1,但必须在分析方法中注明(不注明可视为±0.2)。7.4 对照品溶液和样品溶液稳定性考察可以在耐用性中进行,因为对照品溶液需要作为控制对照在检测最后测定,以考察系统是否漂移。而样品溶液需要在稳定性情况下才具有代表性,测定时仪器不关闭才有验证意义,这和贮备液的稳定性考察不同,后者不是方法本身,是为了节省对照品的用量而采取的措施,所以不需要在方法验证中同时进行,作为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单独进行,切不可混淆。8 、关于分析方法验证的系统适用性系统适用性是保证测定结果准确的前提,分析方法验证不管进行什么项目的验证,均应进行系统适用性的测定以考察测定是否有效?如果测定方法中对照溶液参与测定计算还应进行检查对照的测定以考察工作对照的容量操作是否有问题?如测定时间较长,还应该进行控制对照的测定,以考察整个测定过程中系统是否漂移?如果方法比较稳定,不必在测定过程中定期测定控制对照,此外,在验证总结中需将所有的系统适用性的数据均予以列出,以有利于评审专家的审评。9、方法确认和方法转移分析方法确认和分析方法转移是一个比较经济的验证分析方法准确性的方式,中国药典2020版征求意见稿[10-11]专门增加了分析方法确认和分析方法转移两个指导原则,从法规上给予分析方法确认和分析方法转移合法地位,是新版药典的亮点之一,虽然指导原则比较原则,但其指导意义很大,如制剂企业购买的原料药辅料,其验证工作量巨大,如采用分析方法转移的方式可大大减轻企业负担,方法转移可以同一公司不同部门,也可以不同公司之间,但产品的生产工艺或处方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只能验证或确认,转移方式有四种[11],即比对试验、共同验证、再验证、转移豁免四种方法,其中比较性测试最为常用。方法确认药典[10]指导原则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经过科学评估进行选择,由于原料药没有辅料的干扰,也不存在崩解等复杂因素,对于药典方法原料药采取确认是一个既经济又科学的方式,确认一般进行专属性、精密度和线性范围三个项目,分别考察干扰情况、测定误差和定量基础是否影响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如系杂质等微量组分的测定方法,还需要进行定量限和检测限的测定以考察方法灵敏度,对于制剂测定方法,由于辅料及工艺对测定方法准确度影响较为复杂,建议进行验证,即使确认,项目也要经过评估,通常除了耐用性的其他所有验证项目。10、其他10.1 对照品标化所采用分析方法应该经过验证,但验证需要标化后的对照品才能进行,这就存在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将对照品的标化和分析方法验证一起进行,二者同时进行批准以解决这一矛盾。10.2 检测限和定量限、线性和范围、定量限浓度下的准确度三个项目一般直接使用对照品进行,也不需要加入样品,而其他项目则需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如原料药不含辅料,准确度的测定时使用50%浓度的样品溶液,分别加入30%、50%、70%的测定浓度的对照品来测定回收率。10.3 通常分析方法和工艺及设备验证不同,不需要进行周期性再验证,即使仪器搬迁也不需要进行方法本身的再验证(仪器再确认是必须的),这是由于方法验证的目的和内容决定的,但如果生产工艺或处方的改变、质量标准限度或分析方法发生变化包括稀释剂的改变,都应该进行方法再验证,方法再验证不代表全验证,验证哪些项目依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后确定,可能评估结果是再验证只需进行专属性验证,甚至可能不需要进行再验证。参考文献:[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征求意见稿.9101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S].[2]U.S. Pharmacopoeia 38[M].<1225> Validation of Compendial Procedures.2015:1445-52.[3]The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satiaon of techniacal Requirements for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 (ICH).Q2 (R1) Validation ofAnalytical Procedures: Text and Mothodology[S].2005.[4]MariaKristina Parr,Alexander H.Schmidt. Life cycle management of analyticalmethods[J].Journal of Pharmaceuticak and Biomedical Analysis,2018,147:506-517.[5]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征求意见稿.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S].[6] U.S. Pharmacopoeia 39[M].<621> Chromatography2016: 464-465.[7] European Pharmacopoeia9.2.Chromatographic separation techniques:4289.[8]余盛刚,魏远龙等.一个新的色谱分离度公式[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7,23(4):1-4.[9]《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S].2015:7.[10]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分析方法确认指导原则[S].[1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分析方法转移指导原则[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