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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江北教育 2022-04-25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学校的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 号)、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1〕121号),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初中招生工作要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招生工作。


招生录取





(一)

公办初中招生

  公办初中招生坚持“初中小学校校对口”的原则。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1 .区内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要求在我区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

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对应区县(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


 2 .有江北区户籍目前在江北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江北区就读初中的小学六年级学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5月28日前到江北区教育局提交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 .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借读生若要求跨区(返乡)回户籍地初中就读,需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江北区小学借读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申请表》,毕业小学应及时将申请表和学生基本信息表盖章后转交学生。宁波大市内要求跨区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我区六年级学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4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二)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实施审批地管理,在学校审批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实施公民同招,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升入民办初中就学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六年级学生,如果今后因故要求转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该类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


 1 .招生对象:符合江北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条件,且在报名时已具备报名条件。


 2 .报名方式:参照公办初中报名方式。


 3 .志愿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招生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4 .录取方式: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选报江北区内或市本级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六年级学生,按公办初中招生办法录取;选报江北区外民办初中(不含市本级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六年级学生,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区内初中(含原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不再接纳,由报名地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三)

录取流程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我区初中学校录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第一阶段

1.公办“校校对口”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2.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优于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志愿中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区外六年级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初中。



备 注


2021年孔浦中学继续暂停招生,红梅小学、江北第二实验小学、唐弢学校的六年级毕业生继续执行临时过渡政策,统筹到江北中学就读。




工作要求




1.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下达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区教育局审定,民办学校可视实际情况分类设置招生计划,各类别间的招生计划互不相通。

2.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根据教育部与浙江省教育厅、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小升初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个人合作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

3.规范招生程序。各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规范招生程序,区教育局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按照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确定录取初中。各小学要做好学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完善学生电子学籍,确保电子学籍的完整与准确。

4.严格控制班额、均衡编班。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不得擅自突破。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是否使用移动学习终端等名义招生编班。

5.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学籍在本校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新生报到后,要及时迁移电子学籍档案,建立新的学籍档案。

6.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公办初中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7.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区县(市)参加现场补报名。已通过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资格的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年不再参加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


本实施意见

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附件

1.2021年江北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2.江北区2021年小学生初中对口升学方案

3.江北区中学招生服务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1:

2021年江北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内容

5月21日上午7:30

5月25日下午22:30

家长从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5月28日前

跨区(返乡)回户籍地就读江北区初中的学生家长到江北区教育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6 月15 日前

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

6 月19 日前

完成补报名,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录入

6月22日、6月23日

民办学校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6月28日、29日

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6月22日—6月29日

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录取

6月30日—7 月中旬

第二阶段录取

7月中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校将录取名单录入招生管理系统



附件2:

江北区2021年小学生初中对口升学方案


升入中学

就读小学

江北区实验中学

江北区实验小学

江北中学

江北区中心小学、泗洲路小学、红梅小学、江北区第二实验小学、唐弢学校

庄桥中学

庄桥中心小学、费市小学

洪塘中学

洪塘中心小学、洪塘实验学校

新城外国语学校

中城小学、慈城中心小学、妙山小学、修人学校

绿梅中学

怡江小学、士康学校、育才小学、裘市小学



附件3:

江北区中学招生服务联系方式一览表


学校

咨询电话

惠贞书院

55872016

江北外国语学校

55840405

江北区实验中学

55862606

江北中学

55844686

育才实验学校

83068166

宁波大学青藤书院

87099179

宁波大学附属学校

87099179

庄桥中学

55012135

洪塘中学

55867605

新城外国语学校

89137106

绿梅中学

56132829

普迪学校

87594818

甬城学校

55866216

灵峰学校

871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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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以江北教育网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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